LINE、Twitter的私訊、電子郵件等是否可能構成「名識毀損」?是否可以要求確認發送者身份?

在網路上的誹謗中傷和風評損害的典型案例中,本所常常會看到「在匿名討論板上進行侵犯名譽權(誹謗)的投稿」這樣的情況。對於這類投稿,本所可以要求刪除,或者尋求確定投稿者的身份。 那麼,如果不是在網路討論板等地方,而是通過電子郵件(以下簡稱e郵件)、LINE、Twitter的DM等方式發送惡意信息,本所是否可以認定為誹謗,並確定發送者的身份呢? 首先從結論來說,這在一般情況下是困難的。主要有兩個原因: … 続きを読む LINE、Twitter的私訊、電子郵件等是否可能構成「名識毀損」?是否可以要求確認發送者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