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时是否删除所有视频?情侣YouTuber应在和睦时期决定的要点
所谓的男女朋友或夫妻间制作视频的“情侣YouTuber”,在YouTube上作为一个独特的类型,享有极高的人气。
然而,至少当频道订阅者数量达到10万人以上等一定规模时,这个YouTube频道就超越了“情侣的爱好”这个层次,无论好坏,都开始具有一种“商业”性质。并且,不仅限于YouTube,这也适用于所有的“商业”活动,那些在没有明确的合同关系和规则的情况下开始的合作项目,往往容易因为事后的情况变化等原因产生裂痕。
特别是“情侣YouTuber”,在人际关系破裂时,也就是说,当他们分手或离婚时,对过去视频的处理、未来频道的运营、收益分配等各方面,都容易产生大问题。
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概述。
情侣YouTuber与”合作事业”的特点
与情侣YouTuber一样,在开始任何合作事业时,虽然”预见到因人际关系等原因而破裂”是”困难的”,但这是重要的。任何合作事业在开始时,都通常是伴随着”基础人际关系是持久的,事业应该会一直顺利进行”的期待。然而,这种”期待”并不一定会实现。
情侣YouTuber是由两人进行的合作事业,但在YouTube的系统中,频道的”所有者”或者从该频道的视频中获得广告收入的人,必须是其中一人。在此基础上,这个人可能会对另一方,例如:
- 支付一定比例的收入
- 授予”管理员”权限(这是低于”所有者”的权限)
以这种方式,我认为大多数情况下,情侣双方都会共同运营一个频道。
情侣YouTuber分手时可能出现的问题
当这种关系中的情侣分手时,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 关于未来频道的运营,该频道基本上归“所有者”所有,因此另一方无法获得任何权利,可能会“失去”订阅者增加的频道。
- 关于从过去的视频中产生的广告收入,这些收入基本上会被转入“所有者”可以设置的账户,因此另一方将无法收到收入。
- 关于过去的视频,另一方可能会主张肖像权等,并要求删除。如果应对这种请求,可能会存在无法保持与客户约定的视频公开状态的风险。
以下,我们将详细解释上述第二和第三个问题。
分手后的视频收益如何分配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应该得到我出演的视频产生的广告收入”的主张,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不当得利”。
日本民法第703条(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
无法律上的原因,通过他人的财产或劳务获利,并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人(以下在本章中称为“受益者”),应在利益存在的范围内,返还这些利益。
也就是说,频道的“所有者”在没有合同等(法律上的原因)的情况下,通过另一方的出演和编辑等行为,将从该视频中产生的所有收入收入囊中。其中一部分是另一方通过“劳务”获得的“利益”,这部分利益应该支付给另一方,这就是逻辑。
然而,如果这样理解的话,可以要求的不是“从YouTube转账的收入(销售额)的●%(例如50%)”这样的金额,而是“利润,也就是从销售额中扣除费用等后的金额中,根据自己的贡献度的比例”这样的金额。也就是说,不是“我们两个人共同运营频道,所以收益分配原则上应该是50%对50%”这样的逻辑,而是“有多少利润,我对此有多大的贡献”,这是要求方必须从零开始主张和证明的。
因此,
- “费用是多少”这样的讨论
- 自己的贡献度是多少,例如,出演时间或者除出演外的编辑等工作自己做了多少,这样的讨论
可能会出现,分配逻辑可能会变得非常复杂。在分手后进行这样复杂的谈判,实际上,对双方来说可能会成为一个大负担。
分手后的过去视频删除和客户案件
另外,关于第三个问题,既然已经分手,过去的视频应该全部删除…,这样的想法也是可能的。但是,在所谓的企业案件中,接受报酬的同时,例如“保持视频公开不删除12个月”这样的合同也不少。在这种情况下,
- 在与情侣另一方的关系中,可能会被主张肖像权等并要求删除
- 从企业案件的客户那里,可能会被要求继续公开不删除视频
可能会出现“夹板”情况。
应在和谐时期进行的“协议”是什么
不仅限于情侣YouTuber,对于“共同事业”,在关系和谐的时期,进行一些“协议”,以防止关系破裂时出现大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这种“协议”,通过合同书进行会更好,因为它可以明确“达成了协议”和“协议内容的明确性”。然而,实际上,情侣之间签订合同书可能会有心理阻力。
但是,合同不一定需要“合同书”才能成立。例如,通过LINE发送条款式的“协议”,并在LINE上收到“这样可以”的回复,保存这个屏幕截图等,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具体来说,应该达成的协议可能涉及以下事项。
关于频道归属的协议
频道本身是谁的“所有”物的问题。例如,作为情侣YouTuber获得数十万等注册的频道,在分手后谁可以继续作为个人频道运营,这是需要达成协议的问题。
关于(过去)视频收益分配的协议
如上所述,广告收益首先归属于频道的“所有者(指定的账户名义人)”。在此基础上,如何分配这些收益。这主要包括:
- 什么:是收益(销售本身)还是利润(从销售中扣除费用的金额)
- 如何:是否对所有视频使用相同的百分比,还是根据视频进行更改(例如,如果每个视频的编辑是分担的,那么“编辑方占60%,非编辑方占40%”的分配也是可能的)
即使情侣分手,没有新的共同拍摄的视频,从分手前上传的视频中仍然会产生收益。
关于肖像权的协议
在分手后,是否应删除分手前拍摄和上传的视频,这也是应该达成协议的问题。特别是,像上述的客户案件可能会成为大问题。例如,“普通视频删除,案件视频不删除”的协议也是有效的。
制作“合同书”的必要性
对于这些协议,制作“合同书”会更明确:
- 首先,这个协议是否正式达成
- 协议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例如,如果协议是“各分配50%”,那么这是指“销售(收益)”分成,还是“(扣除费用后的)利润”分成)
虽然一般来说,合同不需要“合同书”就可以成立,但是没有合同书的合同,如果事后出现问题,就可能会对上述问题产生疑义。
虽然这也是与婚前协议等共同的主题,但如果在可以冷静讨论的关系中,为了防止未来分手时问题加剧,以“合同书”的形式明确协议会更好。
夫妻YouTuber的特殊情况
虽然本文主要讨论的是非婚姻关系的情侣,但夫妻的情况存在特殊情况。
日本民法第754条(夫妻间的合同取消权)
夫妻之间的合同,可以在婚姻期间随时由一方取消。但是,不能损害第三方的权利。
虽然这条法规的效力受到了判例的限制,但根据法规,夫妻之间的合同可以随时单方面取消。也就是说,即使进行了上述的“协议”,但如果夫妻关系开始出现裂痕,一方可能会单方面“取消”,这就有可能使协议失效。
由于这涉及到所谓的婚前合同和夫妻间的协议的一般论述,所以本文将不详细讨论。总的来说,我们认为最好的策略是建立一个法人,以法人的名义运营夫妻YouTuber频道,并考虑如何从法人向夫妻个人分配收益等。
总结
虽然这是重复的内容,但在共同事业中,当关系还在和谐的时候,就应该决定”如果以后这种关系破裂,那么对于这个事业,应该适用什么样的规则”。而且,YouTube频道的运营,无论最初如何,一旦频道订阅者增加,就不应该只是看作是”兴趣爱好”,而应该看作是”事业”。以上的讨论,对于情侣YouTuber也是一样的,可以说,对于本文中解释的各个要点,进行适当的决定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这样的决定是基于”共同事业”和”在互联网空间如YouTube进行的事业”的特殊性,因此,向在这个领域有专业知识的律师咨询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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