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诽谤侮辱的加害者是未成年人,也会产生赔偿责任吗?
在网络上的诽谤问题中,由年轻人造成的受害和加害问题正在增加。特别是12岁到18岁的问题最多,这被视为“互联网素养低下”的问题。
尽管是未成年人,但如果通过诽谤侵犯他人的权利,将会像成年人一样受到处罚。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果网络诽谤的加害者是未成年人,在法庭上会如何判断。
中学生对律师的诽谤行为案例
有一起案例,一位同时工作并作为学生在研究生院学习的律师,因其自身及相关人士的名誉受到损害,向在网络论坛上发表诽谤言论的中学二年级学生提出了赔偿要求。
诉讼进程
被告在2015年5月9日(平成27年)下午4点8分至4点46分的38分钟内,在“したらば”论坛上连续发表了数十条诽谤评论。具体来说,他:
- 声称“律师对委托人进行了暴力行为”
- 声称“对迟到的下属泼热水”
- 声称“有前科”
他提出了这些虚假的事实,并且
使用了“无能”、“糟糕”、“垃圾”、“逮捕”、“罪犯”、“律师失格”、“死刑”、“越狱”、“惩戒解雇”、“掩盖”、“恐怖”、“危险”、“收购”、“儿童色情”
等强烈负面形象的词语,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妨碍了他作为律师的工作,因此被要求赔偿损失。
原告和被告的主张
原告和被告的主张如下:
(被告主张)
东京地方法院2016年6月21日判决
被告在本案不法行为发生的平成27年5月9日时,只有13岁,是中学二年级的学生。因此,他无法像成年人那样具有充分的判断能力,而且,被告没有任何支付能力。(中略)从被告的判断能力来看,他无法充分理解律师的社会使命,因此,不能说其行为的违法性很高。
(原告主张)
东京地方法院2016年6月21日判决
虽然承认被告在本案各项写入时只有13岁,是中学二年级的学生,但是,一般来说,13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了辨别自己行为责任的智能。此外,支付能力的有无不影响不法行为的成立和赔偿金额的评估。
未成年人应承担多大的责任成为了争议点。
法院的判断
法院认为,“被告的发帖内容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因此认定了名誉侵权。关于被告的年龄,法院表示:
被告在本案各项写入时,只有13岁,是中学二年级的学生。虽然相比成年人,同年龄的未成年人由于社会经验的缺乏等原因,在做出适当判断的能力上可能较差,但也可以认为他已经成长到能够抽象理解律师这个职业是做什么工作的程度。(中略)此外,关于加害者的支付能力,本案中,也不能说它会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
东京地方法院2016年6月21日判决
法院接受了原告的主张,命令被告支付40万日元的赔偿金。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ja]
学生补习班同学间的诽谤行为案例
有一个案例,同一补习班的初三学生被告在匿名论坛上发布诽谤评论,被指控损害了他人的社会评价,并因此被要求赔偿非法行为造成的损害。
诉讼进展
尽管被告和原告从未直接对话,但他们都在同一家英语学习补习班学习,被告从其他学生那里得知了原告运营的博客的存在。他对博客的内容产生了不良印象,于是开始和他的朋友们在匿名论坛上发布诽谤评论。
- 「这家伙,看来想在○○网站上被曝光呢,他的傲慢让我非常恼火。请帮忙,去他的博客上捣乱吧」
- 「去他的博客上捣乱」
出于恶作剧的目的,他在一个名为「曝光痛苦的人」的帖子中发表了煽动他人捣乱的评论,并在明确指出原告所在的中学、年级和姓名的情况下,发布了与事实不符的内容,称原告是「与任何人都会发生性关系的道德观念淡薄的人」。
法院的判断
首先,法院认为,本案的帖子明显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因此认定了侵犯名誉权。
关于被告的年龄,法院做出了以下判断:
本案的文章发布,可以认为是由于同龄初中生对原告博客的反感引起的,也可以评价为年轻人在网络社会中冒险的危险性的具体化,可以看出是身心尚未成熟的被告在一时的情绪驱使下所为。
东京地方法院2012年12月20日(2012年)判决
因此,法院在认定这是由于年龄不成熟导致的过失后,严格追究了责任,并命令支付50万日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日元的调查费用,7万日元的律师费用,总计77万日元。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and-decline-in-social-reputation[ja]
总结
存在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判断力尚未充分发展的年轻人可能会随着自己的情绪,轻信网络上的信息并进行评论。
即使是轻率的行为,侵犯他人权利的责任也是重大的,未成年人不能因此逃避责任。可能会因诉讼而被要求赔偿损失。一般来说,责任能力的认定下限年龄在11岁到14岁左右。
如果您遭受了未成年人的诽谤损害,应立即向专业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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