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发生的抄袭风波——解析插图抄袭与日本版权法
2022年1月,一位揭秘系列的YouTube博主发布的视频引发了热议。视频中,他指出一位非常受欢迎的插画家在追踪并绘制他人拍摄的照片等,这是”抄袭”。这位插画家是一位知名插画家,他负责设计了一支人气乐队的关键视觉效果,并与多家公司进行了合作项目,因此引发了大规模的争议。
在争议之后,插画家更新了他的Twitter,并道歉说,“确实有一部分作品是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发布和销售的,这些作品是我以引用和重构的方式制作的。”然而,他同时否认了抄袭和盗窃的指控,他说,“我并没有追踪照片本身。我也没有抄袭的意图。”
关于这个”抄袭”的疑虑,日本宝可梦公司(Pokemon Co., Ltd.)虽然认定插画家设计的合作产品(T恤)是原创的,但他们对这次事件表示严重关注,并宣布接受退货和取消订单。
在这里,我们将解释所谓的”抄袭”是什么,以及日本版权法(Japanese Copyright Law)如何涉及到这个问题。
追踪和模仿绘画
在进行插图练习时,追踪和模仿绘画是必不可少的方法。
追踪是指在样本(原图)上覆盖纸张并进行描绘。在纸质版中,我们会在样本上覆盖追踪纸进行描绘,而在数字版中,我们会在样本上创建新的图层进行描绘。
模仿绘画则是指在观看样本的同时,进行插图绘制。
这两种方法都是提高绘画技巧的重要训练。此外,你还可以在绘画过程中学习到专业插画家在原图中使用的各种技巧。
然而,在绘制插图时,需要注意追踪和模仿绘画的版权问题。
什么是追踪抄袭
“追踪抄袭”是指追踪他人的照片或插图并抄袭的行为,但并不是说因为追踪就构成版权侵犯。
追踪和模仿绘画并不一定都是非法的,这取决于程度。
作为财产权的版权包括”通过印刷、摄影、复制、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物质化再生产的权利”,即复制权(日本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第15号),以及”翻译、改编、改变、改编、电影化作品或其他改编的权利”,即改编权(日本著作权法第27条)。这两项权利都是只有版权所有者才能拥有的。
“追踪抄袭”是指侵犯复制权或改编权的行为。
复制和改编
关于复制和改编,有最高法院的判例。
复制是指依赖现有的作品,创作与之相同的作品,或者在具体表现上进行修改、增减、变更等,但没有新的思想或情感的创作性表现,保持其表现上的本质特征的一致性,使接触者能直接感知到现有作品的表现上的本质特征的行为。
改编是指依赖现有的作品,同时保持其表现上的本质特征的一致性,对具体表现进行修改、增减、变更等,通过新的思想或情感的创作性表现,创作出接触者能直接感知到现有作品的表现上的本质特征的另一部作品的行为。
最高法院2001年6月28日(2001年)裁决
也就是说,如果”保持表现上的本质特征的一致性”,或者”接触者能直接感知到现有作品的表现上的本质特征”,那么就构成了版权侵犯。也就是说,无论是追踪还是模仿绘画,只要不达到这种程度,就不构成版权侵犯。
关于追踪的诉讼
在关于追踪的诉讼中,有版权所有者因追踪侵犯了其版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例,也有被指责为抄袭的制作者提起权利侵犯诉讼的案例。
通过追踪侵犯版权的案例
原告主张,被告未经许可追踪了他销售的照片素材,并将其用于自己的小说同人志的封底,销售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该照片素材的版权(复制权、改编权和转让权),并基于非法行为向被告索赔。
对此,被告承认他在网上搜索了“喝咖啡的男人”的图片,并依赖这个照片素材创作了插图,但他只是描绘了被摄者的头部到肩部以及咖啡杯和手的轮廓,对于所谓的“填色”,他并未参考这个照片素材,而是自行进行了黑白色彩。
法院承认这个照片是著作物,这个插图是依赖照片素材创作的,但也指出:
- 插图只是在2.6cm的空间内绘制的,没有表现出照片素材中被摄者和光线的关系,反而,照片素材中没有的浅白色线条穿过人物的脸部中央。
- 插图是黑白的,没有表现出照片素材中的色彩配合。
- 插图的背景是白色或灰色的,没有表现出照片素材中被摄者和背景的对比。
- 插图中被摄者的衬衫图案与照片素材中的不同。
因此,法院认为:
考虑到这些事实,这个插图并没有包含照片素材在整体表现中的本质特征(被摄者和光线的关系、色彩的配合、被摄者和背景的对比等),这个插图并不能直接感受到照片素材的本质特征。
因此,这个插图既不是照片素材的复制,也不是改编,被告并未侵犯照片素材的版权。原告虽然主张转让权的侵犯,但由于这个插图既不是照片素材的复制,也不是改编,因此,即使发布了包含这个插图的小说同人志,也不构成转让权的侵犯。
东京地方法院2018年3月29日(2018年)判决
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
简言之,法院承认了“依赖照片素材创作插图”和“描绘被摄者的头部到肩部以及咖啡杯和手的轮廓”,但由于没有“保持表现上的本质特征的同一性”和“直接感受到现有著作物的表现上的本质特征”,所以并未构成版权侵权。
被指控抄袭并遭到谴责的制作者提起侵权诉讼的案例
接下来是一个原告在社交网络上被匿名者指责“进行非法追踪”,并提出诉讼的案例。原告被批评为进行非法追踪,同时,包含对原告的作品进行了如叠加他人插画等修改的图片的多篇文章被发布,这导致了原告对各插画的著作权(复制权和自动公众传输权)以及作者人格权(同一性保持权)被侵犯,原告的名誉被损害,且原告的营业权被侵犯。原告因此向Twitter公司要求公开发信者信息。
匿名者发布了包含4张附图的推文,正文为“这是怎么回事呢ww轻松地追踪?即使是原创的,比例也能做到这么相同吗”,包含2张附图(都是叠加了多张描绘女性侧脸的插画制作的)的推文,正文为“虽然改变了脖子的角度…”,以及包含4张附图的推文,正文为“关于追踪的疑虑①由于侧脸插画和通常的插画之间存在画力的差距,因此搜索了现有的画作并进行了对比,从而引发了追踪的疑虑。用于验证的画作是E先生的画作。在‘侧脸插画’中进行图片搜索,它就会出现在上面。”等,总共发布了18次,并批评说“这是一个习惯性的抄袭者”、“这几乎可以确定是抄袭了”。(*“ラレ”在日语中意为“被抄袭”)
原告主张,通过发布附有原告图片的推文的行为,被告在其服务器上记录了每个发布图片的数据,并使其能够进行自动公众传输,这可以说是在“公众的用途中提供的电信线路连接的自动公众传输设备的公众传输用记录媒体”(日本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第9号的5)中,因此,本案的发布者侵犯了原告插画的复制权和自动公众传输(可传输化)权。此外,原告还主张,未经原告的许可,将其他插画家的作品叠加在原告拥有作者人格权的插画上,制作并发布了图片,或者进行了裁剪,这侵犯了原告对其插画的同一性保持权。
此外,原告还主张,本案的发布者通过指出“原告追踪了其他插画家的作品”这一事实,使人们产生了原告的插画是通过追踪他人的著作权作品制作的,原告是一个进行非法追踪的人的印象,从而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损害了原告的名誉,因此,原告要求公开发信者的信息,并提起了诉讼。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defamation[ja]
法院对原告声明中关于原告的插画没有追踪他人插画的可信度进行了审查,例如,对于原告的插画1和被发布为“ラレ”(被抄袭)的插画1-1,法院认为原告拥有插画1的线稿,考虑到线稿是在制作插画过程中绘制的插画的骨架,可以证实原告在没有追踪发布图片1-1的情况下制作了插画1。此外,原告的声明中详细记载了从接受手工艺者的女性侧脸插画的制作请求到提供的工作过程,包括插画1,而且,这些记载内容与实际与委托人的交流情况相符。此外,根据拍摄的制作与插画1相似的女性侧脸插画的视频,可以认为原告已经掌握了制作与本案插画1相似的女性侧脸插画的技能,这一事实可以证实,原告可以在不追踪发布图片1-1的同一图片的情况下制作插画1。
然后,法院表示,“根据以上,我们可以充分信任原告在上述声明中关于他没有追踪其他插画而制作了本案原告插画1的记载”(2021年12月23日(公历)东京地方法院判决),并接受了原告的所有主张,命令Twitter公司公开发信者的信息。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provider-liability-limitation-law[ja]
总结
“发布被指控为抄袭的作品”→“被指控为抄袭”→“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作者发表评论”→“遭到抨击”,这样的“抄袭风波”频繁发生,但判断是否侵犯了版权是非常困难的。
那些谴责侵犯版权行为的人,自己不能侵犯他人的版权。在上述“被指控为抄袭的制作者提出权利侵犯诉讼的案例”中,投稿者可能不仅侵犯了原告的版权(复制权和自动公众传输权)和作者人格权(保持同一性的权利),还可能侵犯了用于验证的“拉雷”画作的作者E先生的版权(复制权和自动公众传输权)和作者人格权(保持同一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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