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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写成是欺诈或被骗,能否以名誉损害为由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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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写成是欺诈或被骗,能否以名誉损害为由删除

在2chan或5chan等匿名论坛和博客上,如果出现了“欺诈”、“欺诈公司”、“被那家公司骗了”等言论,我们是否可以主张这些帖子“损害了名誉”,并进行文章删除或IP地址公开请求呢?

在某种意义上,如果我们持有客户的资金,当然应该尽力提供客户满意的产品,或者运用这些资金以增加其价值。然而,无需多说,在商业活动中,并不存在“绝对”的事情。如果最终客户并不满意,或者我们无法实现预期的分红等,那么是否就无法避免被标记为“欺诈”呢?

确定文章中“所述事实”

在考虑这个问题时,文章中“所述”的“事实”是什么,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词语如“欺诈”、“被骗”是在以下哪种意义上使用的,读者在阅读这篇文章后会有什么样的印象。这会大大改变结论。

  • 文章中写的是在日本民法或刑法上的“欺诈”
  • 文章中写的只是“结果不如人意”这样的意思

即使在使用了相同的“欺诈”、“被骗”这样的词语的情况下,也会根据前后文的上下文,变成上述的哪一种(或者是中间的某种)。

然后,名誉侵权,简单地说,就是

  • 文章中写的(=所述的)事实
  • 如果是虚假的

就会构成。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defamation[ja]

在民法和刑法中所谓的“欺诈”

在法律上,“欺诈”很难成立。

“但是,如果我们能证明他们是骗子——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吧?
实际上,没有比欺诈更容易被忽视的犯罪了。这是因为欺诈是非常难以证明的犯罪。
要证明欺诈罪,首先……必须证明骗子“打算欺骗”受害者。
这就是所谓的“欺诈”。这非常困难。毕竟,这是关于内心的事情。
“我只是借了钱,我有意还款”……如果这样的主张被接受,就不能以欺诈罪起诉。”

漫画《黑骗子》第1卷

法律上的“欺诈”是指有意欺骗他人支付金钱等行为。例如,

  • 在系统开发和企业间交易等场景中,“我相信这个人(公司)会为我做好事情”,因此信任他们并付款,但最终完成的产品并未达到对方的满意度
  • 在投资运营和ICO等场景中,“我相信这个人(公司)会没问题的”,因此信任他们并付款,但最终运营失败了

在这种情况下,接受钱款时应该没有欺骗对方的意图。这是因为缺乏上述的“欺诈行为”(及其故意)。

因此,即使在接受钱款时没有欺骗对方的意图,也就是说,即使没有“欺诈”,如果被写成“欺诈”、“被骗”等,那就是与事实相反。因此,可以主张名誉损害,并可能要求删除文章或公开IP地址。

仅仅是“无法接受”的含义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我们无法从中读出“法律上的欺诈行为已经发生”这样的含义,而只是以“无法接受”这样的含义写出“欺诈”、“被骗”等词语,那么这就更接近于个人的“感想”,例如“那家店的拉面不好吃”等等,要主张名誉侵权就相当困难了。

所述事实究竟是什么

由于结论可能大相径庭,因此,确定所述事实,以及对于论坛帖子等的“解读”非常重要。如果你希望删除文章,你可能会:

  1. 声称该帖子是以法律上的欺诈行为为主题编写的
  2. 我们并未进行任何法律上的欺诈行为
  3. 该帖子构成诽谤,应被删除

对此,对方可能会反驳说,他们只是写下了个人的感受,例如,“我感觉我被骗了”。

以“一般读者的正常注意力和阅读方式”为标准

在具体的案例中,关于应该如何理解的问题,存在一个最高法院的判决,即以“一般读者的正常注意力和阅读方式”为标准。

诽谤就是损害他人的社会评价。因此,即使一篇报纸文章在仔细阅读后可能有不同的解读,但如果按照一般读者的正常注意力和阅读方式来解读,那么只要这篇文章与事实不符并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就应当被视为诽谤的文章。

最高法院昭和31年7月20日(1956年7月20日)

然而,“一般读者的正常注意力和阅读方式”这个标准并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按照“一般读者的正常注意力和阅读方式”,考虑到文章的前后文脈,我们可以主张“这篇文章揭示了存在法律上的欺诈行为的事实”,那么结论可能会有所不同。至少在诉讼中,需要这样的“合理主张”,在进行诉讼外谈判(请求阻止发送措施)时,也需要考虑到诉讼的可能性,是否能提出合理的主张,可能会影响到最后的结论。

以包含前后回复的阅读方式为标准

此外,这个“一般读者的正常注意力和阅读方式”在论坛上,例如2chan或5chan的过去日志和当前线程,指的是包含前后回复的“正常注意力”阅读方式。对于在特定线程中共有4个回复,但每个回复单独看都不清楚是关于谁或什么的情况,有一个判例表明:

本案的帖子是在本案的线程中发布的,因此,不应只看这个帖子,而应考虑在整个线程的上下文中,通常会如何理解这个帖子。

东京地方法院平成25年4月22日(2013年4月22日)

按照这个标准,即使只读一个回复,也无法断定“进行了法律上的欺诈行为”,但如果结合前后的回复一起阅读,可以理解为“欺诈行为”的含义,那么就可以主张“这个回复是写了法律上的欺诈行为”。

“如果进入诉讼,这样的描述应该能赢(或输)”这样的市场感觉,以及如何构建最大限度地确认诽谤的主张的知识。在请求删除或公开IP地址等信息的情况下,特别需要这样的经验和知识。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letion-method-pastlog-of-5ch[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ovisional-disposition[ja]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disclosure-of-the-senders-information[ja]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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