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的公众形象权和各种知识产权的关系是什么?
例如,我想很多人都见过在网络拍卖或闲置市场等地方销售自制交易卡片的人。在网络拍卖或闲置市场等地方,自制的交易卡片通常被标记为“原创卡”或“Orica”等进行销售。
这种自制的交易卡片,如果使用的是自己创作的角色或自己拍摄的照片(除非侵犯了被摄者的肖像权或公众人物权等),在法律上通常不会产生问题。
然而,如果在自制的交易卡片上使用了他人设计的角色或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公众人物权或商标权。
这涉及到一个问题,即“角色”涉及哪些权利。如果将这个角色用于自制交易卡片等,可能会产生哪些法律问题。
本文将以自制交易卡片的销售为例,解释围绕角色的公众人物权等知识产权为主的法律问题。
与版权的关系
版权问题的场景
在销售自制的交易卡片时,可能会出现版权问题的情况,例如使用了他人设计的角色或他人拍摄的照片。例如,使用了热门角色的交易卡片,或者使用了艺人或运动员照片的交易卡片等。
何为著作权
关于著作权,与专利权不同,无需进行注册等手续,只要创作出作品,就会自然而然地在法律上产生,无需任何手续。因为著作权在法律上被承认,无需特殊手续,因此被称为无形式主义。关于著作物,日本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第1项规定如下:
(定义)
第二条 在本法中,下列各项所列的术语的含义,按照各项所规定的内容。
一 著作物 指创造性地表达思想或情感的作品,包括文学、学术、美术或音乐范畴的作品。
从日本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第1项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创作物都属于著作权法所说的著作物,要被认定为著作物,必须是创造性地表达思想或情感的作品,并且属于文学、学术、美术或音乐的范畴。
角色的著作权
那么,角色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呢?关于角色,可能有人认为自然会被认定为著作权,但实际上,作为形象的角色并不被认定为著作权。如上所述,根据日本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要被认定为著作物,必须创造性地“表达”思想或情感。因此,作为形象的角色不能被认定为著作物(波派领带事件,最高法院判决1997年7月17日)。
然而,如果角色不仅仅是形象,而是具体表现出来,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因此,如果直接使用角色的插图,制作自己的交易卡片,可能会构成侵犯著作权。
另一方面,如果使用角色创作自己的画作,并使用这些画作制作原创卡片,可能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
但是,如果在与已存在的具体插图的关系中,根据已存在的插图或图像创作的插图(依赖性),并且新的作品中也可以直接感受到已存在的作品的表现形式上的本质特征部分的相似度(相似性),那么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因此,使用他人的插图时,往往会被判断为侵犯著作权。
照片的著作权
接下来,照片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呢?
对于照片,如果符合日本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就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
对于照片,被摄体的布置、拍摄角度和光线的照射方式等,在拍摄过程中,可能会创造性地表达出摄影者的某种思想或情感。在这种情况下,符合日本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就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
另一方面,对于极其简单、机械性地拍摄的照片,如果不符合日本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著作权。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copyright-property-and-author-by-posting-photos[ja]
可能构成侵犯版权的情况
关于角色
如果在自制的交易卡上使用了他人设计的角色插图,可能会侵犯插图作者的版权。此外,由于与后述的商标权的关系,可能会出现问题,因此需要注意。
关于照片
如果在自制的交易卡上使用了他人拍摄的角色、艺人或运动员的照片,可能会侵犯照片拍摄者的版权。
另一方面,如果在交易卡上使用自己拍摄的照片,不会侵犯照片拍摄者的版权。
但是,如果使用了拍摄他人创作插图的照片,可能会侵犯被拍摄插图的版权者的版权。
此外,即使不构成侵犯版权,由于与后述的肖像权和公众人物权的关系,可能会出现问题,因此需要注意。
与肖像权的关系
肖像权成为问题的场合
在销售自制的交易卡片时,肖像权可能成为问题的情况是,使用的照片中包含特定人物的面部或外貌。例如,可能会使用到包含艺人或运动员照片的交易卡片。
什么是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特定个体的面部或外貌在未经特定个体许可的情况下,不被“拍摄”或“公开”的权利。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承认肖像权的规定。肖像权是基于日本宪法第13条(“所有国民都应作为个人受到尊重。对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只要不违反公共福祉,就应在立法和其他国政上得到最大的尊重”)的追求幸福权,通过判例等方式确立的权利。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ortraitrights-onthe-internet[ja]
侵犯肖像权的情况
如果在自制的交易卡片中未经许可使用艺人或运动员的照片,那么显然,没有得到肖像权使用的许可。因此,如果在自制的交易卡片中使用艺人或运动员的照片,可能会侵犯肖像权。然而,肖像权被视为隐私权的一种形式,在与艺人或运动员的关系中,接下来要介绍的公众人物权利(Publicity Rights)的关系变得重要。
与公众人物权利的关系
公众人物权利可能成为问题的场景
在销售自制的交易卡片时,可能会涉及到公众人物权利的问题,例如使用了名人的照片等。此外,关于公众人物权利,不仅涉及人,例如赛马等有形物体是否也被认可也是一个问题。假设有形物体的公众人物权利不被认可,那么即使使用自己拍摄的赛马照片制作自制的交易卡片并销售,也不会被认为侵犯了公众人物权利。
什么是公众人物权利
名人的姓名和肖像具有吸引客户的力量,因此具有一定的经济利益或价值。这种从自己的姓名和肖像中产生的经济利益或价值的排他性控制权(即不经许可不让第三方使用)被称为公众人物权利。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ublicityrights[ja]
赛马是否被认可公众人物权利
关于赛马是否被认可公众人物权利的问题,最高法院在Gallop Racer事件的上诉审判中做出了以下判断:
“一审原告是本案各赛马的所有者或曾经的所有者,但赛马等物体的所有权仅限于对其有形物体的排他性控制权,不包括对其无形物体(如名称等)的直接排他性控制权。因此,即使第三方在不侵犯赛马有形物体的所有者的排他性控制权的情况下,利用赛马名称等具有的吸引客户的力量等赛马无形物体的经济价值,其利用行为也不应被视为侵犯赛马的所有权。”
从最高法院的判断来看,一般认为,对于有形物体,不承认公众人物权利。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ublicity-right-on-things[ja]
可能构成侵犯公众人物权利的情况
对于艺人或运动员的照片,有人可能会因为照片中的人物而想要购买,可以说具有吸引客户的力量。因此,如果在自制的交易卡片中未经许可使用艺人或运动员的照片,可能会侵犯被拍摄的艺人或运动员的公众人物权利,可能会构成违法。
与商标权的关系
什么是商标权
首先,商标是企业用来区分自己(自家)的商品和服务与他人(他家)的商品和服务的标志或命名(识别标志)。
这种附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或“命名”的财产权被称为“商标权”,这是一种知识产权。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符号、立体形状或这些元素的组合等类型。
此外,从2015年(平成27年)4月开始,动态商标、全息商标、仅由颜色组成的商标、声音商标以及位置商标也可以进行商标注册。
商标权可能成为问题的场合
在销售自制交易卡片时,商标权可能成为问题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 第一种是使用已注册商标的角色插图的情况。
- 第二种是使用已注册商标的标志的情况。
可能构成商标权侵犯的情况
角色的图案或插图可以进行商标注册。
通常,角色的代表性姿势会进行商标注册。如果使用已注册商标的角色制作交易卡片并进行销售,就会构成商标权侵犯。此外,如果在交易卡片上使用已注册的商标标志,也会构成商标权侵犯。
有着坚实人气的交易卡片中有游戏王。游戏王的卡片经常以高价交易,销售自制交易卡片的人也很多。近年来,也有制作游戏王卡片并因违反商标法(使用相似商标)而被逮捕的案例。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trademark-infringement-cases-illegalityjudgment[ja]
总结
以上,我们已经解释了出售自制交易卡片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近年来,由于互联网的发展,通过网络拍卖和闲置市场销售商品变得更加容易,出售自制交易卡片的情况也在增加。然而,正如本文所述,如果使用他人设计的角色或使用名人的照片,可能会侵犯他人的权利。因此,那些考虑出售自制交易卡片的人需要充分理解这些法律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法律知识和专业判断,如著作权、肖像权、公众人物权或商标权等,因此请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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