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版数字服务法(DSA)》将对日本产生何种影响?解读法规的要点
自2024年2月17日(西历2024年)起全面实施的欧盟数字服务法(DSA),不论企业所在地,向欧盟提供数字服务的全球企业均为适用对象。因此,向欧盟圈内提供服务的日本企业也在此列,了解相关信息势在必行。
本文将阐述数字服务法的要点,并比较日本类似的法律,探讨其对日本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什么是《数字服务法》(DSA)?
欧盟的《数字服务法》(DSA=Digital Services Act)是一项于2022年11月16日生效的全面电子商务规则,在2024年2月17日开始全面实施。
尽管欧盟在2000年就制定了电子商务指令,但随着互联网和在线平台等数字环境的发展,将其适用于新情况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通过修订该指令,欧盟推出了具有直接法律约束力的统一规则——《数字服务法》(DSA)。
该法律是作为欧盟“适合数字时代的欧洲”数字战略的一部分而实施的。
DSA的目的
2020年12月15日,与DMA(数字市场法)一同公布的DSA(数字服务法)的目的,在第1条中被阐述为:“①构建一个更安全、可信赖的数字空间,以保护所有数字服务用户在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中所保障的基本权利;②在欧盟市场和全球市场上,为促进创新确立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两点。
其主要关注点被认为是针对非法内容的处理。简而言之,为了实现“线下非法的内容在线上同样非法”的原则,例如,对于在线上的仇恨言论、恐怖主义煽动等非法内容,以及假冒商品等非法产品,强制企业采取包括删除在内的措施。拥有欧盟内用户的日本企业将因此受到重大影响,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DSA适用对象
《数字服务法案》(DSA)的规制对象包括以下四种类型的提供者(中介服务提供者):
- 中介服务
- 托管服务
- 在线平台
- 巨型平台(VLOP)・巨型搜索引擎(VLOSE)
《数字服务法案》(DSA)适用于向欧盟区域内用户提供的数字服务,不论提供者的所在地(国家)。即使是日本企业,若向欧盟提供数字服务,也必须遵守《数字服务法案》(DSA)的规定。
DSA对提供商施加的六项义务与免责规定
DSA根据提供商的特性和规模,规定了分阶段的义务,免责要求也各不相同。
提供商的义务
DSA规定的提供商义务分为六个类别:“用户保护”、“使用条款”、“内容等的处理”、“在线广告”、“责任说明与透明度”以及“其他・全面”。
此外,对于月均覆盖欧盟内用户超过4500万人(占欧盟4亿5000万人口的10%)的“巨型在线平台”即VLOP(Very Large Online Platform)和“巨型在线搜索引擎”即VLOSE(Very Large Online Search Engine),规定了更为严格的规则。
被指定的VLOP和VLOSE必须在接到决定通知后的四个月内,使其系统、资源和流程与DSA相适应,并引入缓解措施、为了法律遵从而建立独立的系统。在此基础上,还需进行审计和首次年度风险评估,并向监管机构欧洲委员会报告。同时,还被赋予了数据访问提供的义务。如未履行义务,将面临罚款。
DSA将于2024年2月17日全面实施,VLOP和VLOSE以外的提供商的DSA履行情况将由欧盟成员国的当局进行监督。
以下解释了各类提供商的免责要求。
免责规定
①属于中介服务中的导管服务提供商,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不承担传输信息的责任(第3条)。
- 不自行发送信息
- 不选择信息的接收者
- 不选择或修改传输中的信息
①属于中介服务中的缓存(临时存储)服务提供商,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不承担处理信息的责任(第4条)。
- 不改变信息
- 遵守信息访问条件
- 遵守信息更新的行业规则
- 不妨碍行业内广为人知的技术合法使用,以获取信息使用数据
- 一旦信息被删除或访问被阻断(失效),则迅速删除或阻断存储的信息,或者在提供商得知法院或行政命令删除或阻断访问时,迅速采取行动
②托管服务提供商,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不承担存储信息的责任(第5条)。
- 不知道信息的非法行为等
- 一旦知道非法行为,迅速删除非法内容或阻断访问
DSA实施日程表
欧洲理事会于2022年10月4日最终批准了《数字服务法案》(DSA)。因此,《数字服务法案》于2022年11月16日生效,并于2024年2月17日全面实施。
- DSA实施日程表
2022年11月16日生效 | 开始适用部分要求,如透明度报告和面向VLOP的要求 |
2023年2月17日 | 在线平台和在线搜索引擎需公布月活跃用户数 |
2024年2月17日 | 全面实施 成员国需指定数字服务协调员(DSC) |
关于执行,将在国家级别和欧盟级别的新组织之间进行协调。到2024年2月17日,所有适用范围内的企业都将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实施DSA,每个欧盟成员国都需要指定各自的数字服务协调员(DSC)。
新设立的独立监管机构将执行针对本国小型平台的规则,并与欧洲委员会及DSC委员会合作,在国家级别直接监督和执行企业的处罚权力。
违反《数字服务法》(DSA)的处罚
对于非VLOP(非常大型在线平台)和VLOSE(非常大型在线搜索引擎)的经营者,国家级别将拥有监督和执行处罚的权力;而对于VLOP和VLOSE,则由欧洲委员会(EU级别)直接监督,并拥有执行处罚的权力。
若违反法律,对于VLOP和VLOSE,制裁金(罚款)的上限为该经营者前一财年全球年销售额的6%。此外,若提供不准确的信息以应对信息提供要求等情况,也可能决定对VLOP和VLOSE征收相当于前一财年全球销售额1%的制裁金。
进一步地,欧洲委员会还可以对VLOP和VLOSE征收监督费用,作为执行工作的资金来源。
与日本类似的法律规制比较
在这里,我们将解释DSA与类似的日本法律规制相比较的不同点。
数字平台交易透明化法
《数字平台交易透明化法(特定数字平台的透明性及公正性提升相关法律)》旨在提升数字平台交易的透明性和公正性,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
该法律针对被指定的特定数字平台运营商为规制对象,要求其披露交易条件等信息、确保运营的透明性和公正性(为促进与用户的相互理解而采取必要措施)以及报告运营状况。
所谓特定数字平台,是指在数字平台中,特别需要提升交易透明性和公正性的平台运营商,截至2024年1月,共有5家公司被指定,包括3家综合商品在线商城运营商和2家应用商店运营商。
此外,该法律还规定了用户向经济产业大臣提供信息、与公正交易委员会的协作、对国外运营商适用的公示送达程序等,以及在实施后3年内考虑实施状况和经济社会情势的变化进行复审,并采取必要措施。
违反该法律的处罚规定为,违反者将被处以不超过50万日元的罚金,违反经济产业省的建议的情况下,罚金将不超过100万日元。
与DSA的不同之处在于,日本法律的规制对象限定为被指定的特定数字平台运营商,罚金金额的规模不同,以及执法体制的差异。DSA设有独立的执行机构,而日本法律则是通过与公正交易委员会的协作,由经济产业省进行现场检查。
也就是说,向欧盟展开数字服务时,需要注意DSA规制的是所有数字服务。
提供者责任限制法
《提供者责任限制法(特定电信业务提供者的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及发信者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规定了互联网上信息流通导致权利侵害时,提供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减免以及发信者信息披露请求的司法程序。
通过2022年10月1日实施的修正法,原本需要两次司法程序才能确定匿名发信者并追究民事责任的做法被一元化,可以通过非诉讼事件的保全程序进行,从而减轻了时间和经济成本的负担。
提供者责任限制法的适用对象不分企业规模,适用于所有提供者。
与DSA相比,两者都规定了对互联网上信息的责任和应对,但适用范围和规定内容不同。
DSA针对所有在线中介业者(平台运营商等)进行规制,根据业者的特性(服务类型)和规模,规定了对非法内容流通的责任。
例如,DSA要求托管服务提供者必须设立机制,允许用户通报他们认为是非法信息的内容,而《提供者责任限制法》则没有这样的义务。
此外,DSA规定了对受信任旗手的通知给予优先响应的义务,以及在欧盟和成员国监管机构下达非法信息处理命令或用户信息提供命令时的应对义务,这些都是与《提供者责任限制法》的不同之处。
同时,DSA还规定了内部投诉处理系统的程序,对于未能解决的情况,民事诉讼将采用ADR(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
日本企业所需的对策
随着DSA(数字服务法)的全面实施,日本企业也需要检查自家服务在欧盟的推广情况和服务内容,确定相关服务类型后,制定各项要求的应对策略并加以应用。
如上所述,以下是需要遵守的要求:
- 用户保护
- 使用条款
- 内容等的处理
- 在线广告
- 责任说明与透明度
- 其他·全面
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
参考:日本総務省|「欧盟数字服务法(DSA)概要」[ja]
总结:密切关注DSA的未来发展,采取周全的对策
以上,我们已经解释了2024年2月17日全面实施的欧盟数字服务法(DSA)。
欧盟的DSA有可能成为国际上的黄金标准。对于相关企业来说,检查法规内容并采取措施以符合DSA的要求是必要的。我们建议就DSA的对策咨询专业性高的律师。
我所提供的对策介绍
Monolith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在IT领域,尤其是互联网和法律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律所。近年来,全球商务不断扩大,专业的法律审查需求也日益增加。我们事务所提供国际法务解决方案。
Monolith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国际法务与海外业务[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