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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药品和化妆品在Instagram上的帖子和故事广告的日本《药事法》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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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药品和化妆品在Instagram上的帖子和故事广告的日本《药事法》规定是什么?

例如,进行药品广告时,必须在广告中注明使用和处理注意事项。药品海报等小字体的注意事项,是遵循”日本医药品等适当广告标准”的规定。

那么,在Instagram的帖子或故事中进行广告应该如何考虑呢?实际上,无论是Instagram的帖子还是故事,都有显示文本量的限制,很难像海报那样用小字体写出注意事项。

对于药品、医药部外品、化妆品等各种由影响者在Instagram帖子和故事中进行的”广告”的商品,解决这个问题对于进行合法广告运营是必不可少的。在Instagram的帖子和故事中,应该如何显示,本文将进行解释。

为何应在海报等物品上以细小字体注明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海报等物品上的细小字体注意事项,是根据与《日本药品医疗器械法》(旧《日本药事法》)相关的以下标准进行的。

对于需要特别提醒使用和处理注意事项的药品等进行广告时,必须注明或附言这些事项,或者应注意使用和处理的事项。
(中略)
对于需要特别提醒使用和处理注意事项的药品等(例如,对特异体质者禁忌的药品等),在附加文档等中必须明确注明这一点,而在这种情况下,广告中也应注明或附言这些事项或应注意使用和处理的事项。

PDF:关于药品等适当广告标准的解释和注意事项等[ja]

然后,这个“使用和处理注意事项”的范围和表达方式具体包括:

  • 药品
  • 非处方药品
  • 化妆品

对于这些,都有各自的书面等规定。

另外,关于“药品”和“非处方药品”如何区分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pharmaceutical-affairs-law[ja]

此外,在我们的网站上,例如关于非处方药品广告中必须显示的事项,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quasi-drug-display-obligation[ja]

Instagram的帖子和故事也是“广告”

在日本《药械法》中所说的“广告”,

明确有吸引客户(提高客户购买欲望)的意图
明确显示特定药品等的商品名
处于一般人可以认知的状态

PDF:关于药事法中药品等广告的适用性[ja]

需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最终,“具有宣传效果的帖子和故事是广告,并受到《药械法》的规制”。而且,既然是“广告”,那么这些帖子和故事必须遵守上述标准,也就是,“必须注明应注意使用和处理”的规定,这是原则。

在「招牌等工作物」的情况下,不需要注意事项

然而,日本《药品医疗器械法广告标准》(Japanese 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 Advertising Standards)实际上对于难以附加注意事项的广告媒介,做出了以下规定。

但是,如果只在招牌等工作物上广告商品名称,那么这个规定就不适用。

PDF:关于医药品等适当广告标准的解释和注意事项等[ja]

也就是说,对于招牌,虽然具体取决于大小,但实际上,难以在上面写明「使用和处理注意事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写明也是无可奈何的,这就是该规定的主旨。

Instagram的帖子和故事是否属于“看板等的工作物”

那么,如果不是“看板”,而是Instagram的帖子和故事,或者其他社交媒体的帖子,情况又会如何呢?

关于这一点,据我们事务所在本文撰写时了解,东京都健康福祉局正在采取以下观点进行操作。

首先,只在信息量较少的社交媒体等上标注商品名的广告可能属于“看板等的工作物”。因此,不一定需要标注“使用和处理注意事项”。
另外,“仅商品名”并不严格地只允许显示商品名,虽然这是一个需要进行个别判断的问题,但即使在标注商品名的同时,也进行了包装图片、发布该帖子的影响者的照片、背景音乐等表现,也可能属于“看板等的工作物”的情况。

允许除商品名以外的表现的原因,可能在于要求标注“使用和处理注意事项”的意图。也就是说,当宣传商品的有效性时,应同时告知消费者其危险性和适当的使用方法。因此,如果广告中没有关于商品有效性的表述,即使有关于商品有效性的其他表述,也不需要标注“使用和处理注意事项”。

然而,这种观点仅限于“我们事务所在本文撰写时了解的”情况,我们事务所不能保证上述内容的准确性,希望您能了解这一点。

总结

根据以上的思考,如果在Instagram上的帖子或故事中的广告(如果没有涉及产品有效性的表述)被视为“看板等的工作物”,那么在帖子中以小字体标注“使用和处理注意事项”的必要性并不特别大。

然而,上述观点是基于“个别判断”,即使是在Instagram等社交媒体上的广告,也可能存在“未列明相关条款”而构成违法的情况。这部分的判断相当专业,因此,向有药械法等相关媒体运营支持经验和知识的法律事务所咨询会更安心。

此外,对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除了本文中提到的,还有各种法律规定。关于这些,我们在以下文章中进行了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quasi-drug-advertisement-guidelines[ja]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cosmetics-healthy-food-advertisement[ja]

我們事務所的對策介紹

在涉及知識產權、日本景觀法(Japanese Landscape Law)、日本藥機法(Japanese 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等法律的媒體和營銷運營中,需要具有創建指導方針和進行抽樣檢查等專業知識的律師。詳細內容已在下文中說明。

https://monolith.law/operationofmedia[ja]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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