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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权的存续期限?解析法律目的和延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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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权的存续期限?解析法律目的和延期注册

专利法是一种法律,它通过授予对发明等技术性想法的专利权,使得只有拥有专利权的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利用该发明,并确保他们可以保护通过利用该发明获得的经济价值。

虽然专利权具有强大的效力,但与土地所有权不同,其效力并非永久。专利权在一定期间后会消失,我们称这个权利持续的期间为存续期间。

在这里,我们将解释专利权的存续期间以及作为例外设立的延长注册制度。

专利权的存续期限

日本专利法(Japanese Patent Law)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和利用发明来鼓励创新,从而促进工业的发展(日本专利法第1条)。

受日本专利法保护的发明是以前不存在的优秀技术创新。然而,如果除了专利权人以外的人不能永久自由利用,那么就会阻碍工业发展这一原始目标。

另一方面,无论技术创新有多么优秀,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都会变得过时,因此没有必要给予过长的时间的专利法保护。

因此,为了平衡发明者的利益和工业发展带来的利益,专利权的存续期限被设定为从专利申请日起20年(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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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存续期间的差异

专利权在日本专利厅进行设定登记后产生(日本专利法第66条),因此,实际的专利权存续期间是从专利申请到设定登记所需的时间减去20年。

专利权经过严格审查后才会被登记,因此,审查过程预计需要一定的时间,实际上,审查通常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

然而,由于申请人提交文件的情况和日本专利厅的审查情况等因素,从专利申请到经过专利评定后进行专利权设定登记可能需要比预计的一定时间更长的时间,这可能导致存续期间的差异,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可能会缩短他们可以行使权利的时间。

从专利申请日起20年后结束的设定,就会产生这种情况,这是因为,为了维护国际自由贸易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以及规范权利行使程序,各成员国都必须遵守1995年1月1日生效,2017年1月23日修订的TRIPS协议。

在这里,如果延长专利权人无法行使权利的期间的专利权存续期间,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将是有利的。

另一方面,对于可能被行使专利权的第三方来说,如果无理由地延长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可能会影响业务的稳定性等。

因此,日本专利法规定了一种制度,即在保证专利权人行使权利的期间的同时,考虑到由于存续期间的延长对申请人之间的公平性和对第三方的影响等,设定了专利权存续期间的延长登记。

专利权存续期限的延长注册

专利权存续期限的延长注册制度是一种在申请后20年的专利权存续期满后,例外地让专利权继续存在的制度。这种制度在2018年12月(公历2018年)实施的新《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2款和第67条第4款中,有两种类型的延长注册。

《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2款的延长注册

《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2款的延长注册是指“由于专利局审查的延迟而进行的延长注册”。

专利权的存续期限是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的,因此,如果审查等花费了时间,那么权利期限就会相应缩短。如果这种注册的延迟是由于专利局的不合理审查引起的,那么应用这种规定是不合适的。

因此,《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如果从专利申请日起过了5年,或者从申请审查请求日起过了3年后,专利权的设定注册还没有完成,那么就可以以专利局的不合理审查导致的延迟期间为上限,通过延长注册的申请,承认专利权的存续期限的延长。但是,由于专利局审查以外的原因导致的期间,不包括在延长的范围内。

《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4款的延长注册

《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4款的延长注册是指“为了接受政令处分所必需的期间的延长注册”。

专利权通常被认为是由“自己实施专利发明的权利(实施权或积极效力)”和“可以排除他人实施的权利(禁止权或消极效力)”组成。但是,医药和农药等的发明,即使获得了专利,也必须等待监督机关完成安全保障程序,才能进行销售、制造等。

这样,专利权人在获得许可等之前的期间,虽然可以行使禁止权,但不能行使实施权,只能以不完全的形式行使专利权。

因此,《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4款的目的是恢复由于必须接受政令处分而无法实施专利发明的期间,对于这段期间,规定在20年的存续期满后(如果根据《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2款延长了,那么是延长后的期满后)最多可以延长5年。

另外,《日本专利法》第67条第4款规定,可以延长注册的监督机关的“许可或其他处分”只是为了“确保该专利发明实施的安全性等目的的法律”,但在《日本专利法实施令》第2条中,将“农药管理法”和“医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质量、有效性和安全性保障等法律”基于的注册或批准作为对象。

总结

我们已经解释了作为专利权消灭原因之一的存续期满,但除了存续期满之外,专利权还可能因为以下原因消灭:

  • 未支付专利费(日本专利法第112条第4款)
  • 没有继承人(日本专利法第76条)
  • 放弃专利权(日本专利法第97条)
  • 无效裁决的确定(日本专利法第125条)
  • 撤销专利(日本反垄断法第100条)

因此,专利权可能会消灭。

如果有侵犯专利权,或者有被侵犯的疑虑,首先,需要确认专利权是否已经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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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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