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修订后的《日本公益通报者保护法》的要点——企业应采取哪些措施?
公益告发者保护法(日本公益告发者保护法)在2020年(公历2020年)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6月1日(公历2022年6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这次修订,企业被要求建立适当应对内部告发的制度等。
本文将解释公益告发者保护法的修订要点,以及企业应对此次修订应采取的措施。
什么是公益举报者保护制度
“公益举报者保护制度”是一种保护那些以公益为目的提供事件或不正行为等信息的人(举报者)的制度。
例如,汽车召回隐瞒、食品伪装等组织的不正行为和丑闻往往难以从外部发现,往往是通过内部人员的举报才能揭示。然而,有些人可能会因为担心举报后在公司内部受到不利待遇而犹豫不决。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需要保护内部举报者不受解雇等不利待遇。
对于组织来说,内部举报可以使问题或不正行为得到早期发现,从而可以早期应对。此外,保护举报者并适当处理举报,可以促进组织的自我净化,提高社会信誉,提升企业价值,这也是一个优点。
公益举报者保护制度从这个角度出发,旨在通过保护内部举报者,促进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国民的安全和安心。
公益告发者保护法修订要点
2020年(日本令和2年)的修订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内部告发制度的实效性。这次修订的要点如下。
强制企业建立体制
对企业,以下的义务被强制性规定(日本公益告发者保护法第11条)。
- 确定负责公益告发的工作人员
- 为适当应对内部告发而必要的体制建设等
然而,对于员工数(包括兼职)在3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这些只是努力义务。
对于这些义务,如果内阁总理大臣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企业报告,并可以提供建议、指导和建议(同法第15条)。此外,如果不遵守建议,可以公开这一事实(同法第16条)。
此外,对于负责公益告发的工作人员,对于可以识别告发者的信息,有保密义务,如果违反保密义务,可能会被罚款30万日元以下(同法第12条、第21条)。
这里所说的可以识别告发者的信息,指的是告发者的姓名、员工号等,即使是性别等一般信息,如果与其他信息结合,也可以识别告发者的信息。
便利化向行政机关等告发
如果企业因为向行政机关或新闻机构告发而解雇告发者,解雇的无效条件被放宽,告发变得更容易(同法第3条)。
在向行政机关告发的情况下,除了原来的”有相当的理由相信”之外,”提交了包含姓名和地址等的书面材料”也被添加到了条件中。
关于向新闻机构告发,修订前只有对生命、身体的危害,但修订后”对财产的危害”也被添加了。此外,”有相当的理由相信企业会泄露可以识别告发者的信息”也被添加了。
扩大公益告发者的保护
原来只有员工是保护对象,但修订后,退职后一年内的退职者和董事也被添加了(同法第2条第1项)。
随着董事被添加到保护对象,对董事的不利待遇也被禁止,如果因为公益告发而被解任董事,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同法第5条第3项、第6条)。此外,原来只有刑事罚是被保护的告发对象,现在行政罚也成为了对象,范围扩大了(同法第2条第3项)。
此外,除了禁止因告发而解雇的无效、降级、减薪等不利待遇,企业对公益告发者因公益告发造成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也被禁止了(同法第7条)。
扩大被保护的告发对象事实的范围
这次修订扩大了被保护的告发对象事实的范围(同法第2条第3项)。
规定为”本法及附表所列法律(包括基于这些法律的命令)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事实 或本法及附表所列法律(包括基于这些法律的命令)规定的罚款的理由的事实”。
这个”附表所列的法律”是根据日本公益告发者保护法附表和附表8号,由”公益告发者保护法附表第8号的法律定政令(平成17年政令第146号)”规定的。法律的列表以”告发对象法律列表(474本)(令和3年2月1日现在)”的形式,由消费者事务局公开。
企业应采取的措施以适当应对内部举报
拥有超过300名员工的企业需要了解本次修订的强制性内容,并做出适当的应对。在这里,我们将解释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建立适当应对内部举报的制度
在日本《公益举报者保护法》中,并没有规定内部举报窗口的设立方式,实际的举报窗口的设立形式由企业自行决定。可能的情况包括在人事部等组织内部设立举报窗口,委托法律事务所等组织外部设立举报窗口,或者在这两者中都设立举报窗口等。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遵守以下几点:
- 设立内部公益举报窗口:明确指定负责调查和纠正措施的部门或负责人
- 确保组织领导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在涉及组织领导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案件中,确保其独立性
- 实施公益举报应对工作的措施:进行内部调查和纠正措施
- 排除公益举报应对工作中的利益冲突:防止涉案人员参与公益举报应对工作
企业必须指定公益举报应对工作人员,接收公益举报,进行内部调查,如果调查结果需要,还要进行纠正措施。
建立保护公益举报者的制度
即使设立了内部举报窗口,如果不能保护举报者,公益举报者保护制度就无法正常运作。因此,企业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 防止不利待遇的措施:防止不利待遇,如果发现不利待遇,进行救济/对施加不利待遇的人进行处罚等
- 防止范围外共享等的措施:防止范围外共享,如果发现范围外共享,进行救济等
对公益举报者的不利待遇包括解雇、降薪、降级、强迫退职等。
关于企业应采取的措施,根据公益举报者保护法第11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企业应采取的措施,以实现其适当和有效的实施所需的指导原则[ja](2021年8月20日内阁府公告第118号)已详细总结。
总结:对于《日本公益告发者保护法》的应对策略,请咨询律师
《日本公益告发者保护法》已经修订,对企业来说,必须要做出更多的应对,例如,企业必须建立适当的制度来应对内部告发。此外,如果收到告发,也需要提前建立适当的制度来应对告发。
适当保护告发者并诚实应对告发,对于企业和社会都是重要的。关于《日本公益告发者保护法》的问题,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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