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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平成31年)日本设计法改革带来了哪些变化?解析三个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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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平成31年)日本设计法改革带来了哪些变化?解析三个具体要点

设计法是一种保护设计的法律。

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可以用来对抗仿制品,如复制品和类似商品的法律。这项设计法在2019年5月(公历2019年)进行了修订。

这次修订的主要要点有以下三点:

  • 扩大保护对象的范围
  • 重新审视相关设计制度
  • 延长设计权的存续期间

本文将主要解释这次日本设计法修订中的”扩大保护对象的范围”。

设计权与设计法

设计法的第一条规定:“本法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和利用设计,鼓励设计的创作,从而促进工业的发展。”

为了获得设计权,就像获得专利权和商标权一样,需要向专利局申请并注册。但是,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被认可的工业应用性
  2. 具有新颖性
  3. 创作不易
  4. 不与先前申请的设计部分相同或相似
  5. 一设计一申请

第一条的“工业应用性”是指,可以利用工业技术反复大量生产同样的物品。

因此,自然物品如动植物,以及绘画、雕塑等,由于缺乏工业应用性,不能进行设计注册。

第二条的“新颖性”是指,设计是新的。不仅在日本,如果在国外广为人知的设计,已经在出版物上发布的设计,或者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设计等,由于缺乏新颖性,不能进行设计注册。

第三条的“创作不易”是指,即使是新奇的设计,如果其他业者可以轻易创作,也不能进行设计注册。

已知的设计的替换,或者仅改变布局或比例的设计,不能进行设计注册。

第四条的“先申请”被称为“先申请主义”。已经注册的设计的部分与新的设计相同或相似,不能被视为创作新的设计,因此不能进行设计注册。

第五条的“一设计一申请”是设计注册申请的原则。像圆珠笔和笔盒这样的两个物品,需要分别进行两次申请。

然而,作为例外,像茶杯和茶壶这样的两个以上的物品组合成一个设计的,被称为“组合设计”,像从汽车变形为飞机的玩具等,可以改变两个以上的形状或颜色的物品,被称为“动态设计”,都有可能被保护。

要获得设计权,必须满足这些要求。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design-package-color-law[ja]

“设计群体”的相关设计制度的修订

在此次修订之前,日本设计法已经允许“相关设计”的注册。

相关设计是指,同一申请人的相似设计中,将其中一个设计作为主设计,其余的作为相关设计,可以进行设计注册的制度。

如果关于相似设计在不同的日子有多个设计注册申请,那么只有最早的申请人才能接受设计注册,这是优先权原则。然而,相关设计制度是一个例外。其目的是保护同一申请人基于一致设计概念的设计群体。

在此次修订之前的日本设计法中,只有与相关设计相似的设计,设计权侵权是不被承认的。但是,通过此次修订,即使只与相关设计相似的设计,也可以将该相关设计作为主设计,接受作为相关设计的设计注册。

因此,基于一致概念开发的设计可以得到保护,例如,像汽车模型更改那样逐渐改变设计的情况,可以将每个设计作为“设计群体”进行保护。

设计权保护期的延长

在本次修订之前,日本设计法规定的设计权保护期为“自设定注册日起20年”,但本次修订后,设计注册的保护期被规定为“自申请日起25年”。

此外,相关设计的设计权保护期也被规定为自基础设计的设计注册申请日起25年。

之所以将“自设定注册日起”改为“自申请日起”,是因为以申请日为起算日的20年期限与专利法不同,使得知识产权管理变得复杂。

2006年(西历2006年)的修订将设计权的保护期从原来的15年延长到20年,而本次修订则将起算日进行了更改,并将期限延长到25年。

保护对象的扩大

在本次修订中,除了前述的存续期间的延长外,保护对象也得到了扩大。新的保护对象包括未在物品上记录或显示的图像,建筑物的外观,内部装饰设计等。

在本次修订之前的日本《设计法》中,保护对象仅限于汽车或手提包等“物品”,不包括不动产或非固体等“非物品”。

然而,通过本次修订,保护对象得到了扩大,新的保护对象包括“图像”,“建筑物”,“内部装饰”的设计,现在也可以进行注册。

图像

在本次修订之前的日本《设计法》中,只有物品上记录或显示的显示图像和操作图像才是保护对象。也就是说,存储在服务器上,每次使用时发送的图像,或者投影在物品以外的道路等地方的图像都不在保护范围内。

修订后,无论是否记录或显示在物品上,都可以保护显示图像和操作图像本身。

因此,例如通过网络提供的软件或网站的屏幕和图标,以及投影在墙壁、地板,甚至人体等上的图像,以及物联网或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领域的图像,都可以成为设计注册的对象。

但是,并非所有的图像都可以注册。只有显示图像和操作图像才是注册对象,而游戏、电影、电视的图像,壁纸等装饰性图像和照片等内容,以及与图像相关的设备等的功能无关的图像,即使在修订后也不会受到保护。

建筑物

在此次修订之前的日本《设计法》中,“物品”是指“有形的动产”,因此,对于建筑物的不动产,是无法通过设计权进行保护的。

然而,修订后的《设计法》已经可以保护像商店或酒店这样的建筑物,也就是说,不动产中的“建筑物”也可以通过设计权进行保护了。

在修订后的日本《设计法》的审查标准中,“建筑物”被定义为土地上的固定物,包括土木结构物在内的人造结构物。例如,商业建筑物、住宅、工厂等,以及体育场、桥梁、无线电塔和烟囱等。此外,即使像“学校的校舍和体育馆”或“由多栋建筑物组成的商业建筑物”这样的关联性不强的情况,只要可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实施,也可以将多个建筑物视为一个设计。

室内装修

在修订前的日本设计法(Japanese Design Law)中,由多个物品(如桌子、椅子、照明设备等)或建筑物(如墙壁和地板装饰)构成的室内装修设计,由于无法满足“一意设计,一次申请”的要求,因此无法进行设计注册。

修订后,由多个物品、墙壁、地板、天花板等构成的商店等场所的室内装修设计,只要满足“整体室内装修能引发统一的美感”的要求,就可以作为一个设计进行设计注册。

不仅商店和办公室的室内装修,住宿设施、医疗设施、客船、铁路车辆等的室内装修,以及居住室、浴室等建筑物的一部分,也可能成为设计注册的对象。

要符合日本设计法(Japanese Design Law)中的室内装修设计,必须满足以下1~3的所有要求:

  1. 是商店、办公室或其他设施的内部
  2. 由多个日本设计法(Japanese Design Law)中的物品、建筑物或图像构成
  3. 整体室内装修能引发统一的美感

一个申请只能包含一个设施的室内空间,因此,如果包含物理上分隔的多个空间,原则上将不被视为符合一个室内装修设计的要求。

但是,如果空间隔断墙等是透明的,或者可以被视为视觉上连续的空间,那么将被视为一个空间。

此外,即使包含两个或更多的空间,只要这些空间的用途具有共性,并且形状等被认为是统一创作的,也将被视为一个室内装修设计。

过去,商店设计的保护主要依赖于不正当竞争防止法(Japanese Unfair Competition Prevention Law)。然而,该法保护的商店设计是有限的,条件也有限。通过这次修订,设计权可能成为保护商店设计的有力手段,值得关注。

总结

修订后的日本《设计法》(Design Law)于2020年4月实施,已经有”优衣库公园横滨湾店”和”上野站公园口站房”作为建筑物设计,以及”蔦屋书店”和”回转寿司浅草ROX店”作为内部装饰设计进行了注册。

根据日本专利厅审查第一部设计科在2021年1月发布的”新保护对象的设计注册申请数量”,已经有685件图像,294件建筑物,172件内部装饰提交了申请。在新领域中,设计权的使用备受期待。

https://monolith.law/corporate/design-right-lawer-case[ja]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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