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药品医疗器械法》(Japanese 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是否禁止使用美容和减肥广告中的‘前后’照片?
您是否见过化妆品等广告中,使用前后对比照片的广告? 在在线购物等情况下,由于产品不在手边,无法试用,因此,如果有对比照片,就更容易让人判断其具有何种功效和效果。
然而,使用产品前后对比照片的广告可能触犯了《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等的广告法》(Japanese 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的广告规定,可能会构成违法。
本文将解释发布含有对比照片的广告时的要点,以及需要注意的广告规定。
广告中的“使用前后对比”表现与《日本药械法》的关系
在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使用前后对比的照片或视频(以下简称“使用前后对比”表现)。这种表现方式可能会被视为虚假或夸大的广告,从而违反《日本药械法》的规定。
《日本药械法》(即“关于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质量、有效性和安全性等的法律”)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制造、销售、广告等进行了规定,其中一项广告规定就是禁止虚假或夸大的广告(第66条第1款)。
然而,具体哪种广告会被视为虚假或夸大的广告,因为需要根据每个具体案例进行判断,因此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为此,日本厚生劳动省制定了《药品等适当广告标准》[ja],作为判断的指标。
在《药品等适当广告标准》中的“前后对比”表达
《药品等适当广告标准》(日本药品等适当广告标准)随着药品等广告环境的变化而不断修订,最新的版本是在2017年(平成29年)9月进行的修订。
其中,禁止保证功效效果等或安全性的表达(第4的3(5))规定:“不得对药品等的功效效果等或安全性进行具体的功效效果等或安全性的描绘,以此保证其确实性。”“前后对比”表达是否违反此规定一直是个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关于药品等广告的适当监督指导(Q&A)[ja]》(日本厚生劳动省|2018年(平成30年)8月8日事务联系)中指出:
Q1 在广告药品等的功效效果等时,是否可以使用插图和照片来说明年龄印象,并在广告中并列描述给人好印象和坏印象的内容?
A 如果通过并列描述给人好印象和坏印象的插图,或者通过并列描述不同部位照片中给人好印象和坏印象的内容,意图让人将其与产品效果联系起来,无论是否是使用前后照片等的表达,只要被判断为违反《药品等适当广告标准》第4的3(5),就应该成为指导对象。
这就是其表述。
此外,如果查看《关于药品等适当广告标准的解释及注意事项等[ja]》(日本厚生劳动省),在上述条款(第4的3(5))的解释中,标题为“关于图画、照片等”,规定:“无论使用前后,都不允许通过图画、照片等的表达,让人联想到批准等以外的功效效果等,或者保证效果出现的时间和效果持续的时间,或者安全性的保证表达。”
也就是说,包括“前后对比”表达在内,如果让人误解存在未经批准等的功效效果,或者保证效果出现的时间、持续时间等的表达,将被判断为虚假或夸大的广告。
被允许使用“前后对比”表达的情况
那么,如果我们想要创建使用“前后对比”表达的广告,应该如何做呢?
在前述的“关于医药品等广告的适当监督指导(Q&A)[ja]”中,举出了一些例子来判断“前后对比”表达的可行性,我们将介绍其中的一部分。
表达1:染发剂广告的例子
在染发剂的广告中,使用染发前后颜色对比的照片会成为问题。
对此,原则上是“没有问题”。因为在医药品或化妆品中的染发剂,可以显示染发的效果,但如果只是颜色对比,不能认为是保证染发剂的效果。
然而,不能接受的是表达保证效果出现的时间和持续时间的表达,例如在描述染发后的照片时,如果使用“〇〇分钟后”或“〇〇小时,颜色不会褪色”等表达,就会构成虚假和夸大的广告。
表达2:“止痒消炎药”(所谓的止痒药等)的广告例子
“止痒消炎药”是指包括湿疹、皮炎、痱子、疹子、痒、冻疮、虫咬、荨麻疹在内的药品的效能。在这种广告中,问题是是否可以比较虫咬导致的肿胀部位的照片和治愈后的部位的照片。
对此,原则上是“没有问题”。此外,补充说明中还指出,“对于具有治愈、完全治愈疾病效能效果的产品,只要不成为保证效果出现的时间和效果持续时间的保证,或者安全性的保证表达,即使使用前后的照片等显示治愈或完全治愈的内容也没有问题。”因此,可以看出,如果疾病的治愈和完全治愈是被批准的效能效果,那么可以使用治愈和完全治愈后的照片。
然而,如果是以“〇〇的缓解”等效能效果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使用治愈和完全治愈后的照片,会引起对批准以外的效能效果等的联想,因此是违法的,需要注意。
表达3:化妆水或乳霜广告的例子
在化妆品或医药品中的药用化妆品等,为了传达使用后皮肤会保湿的信息,比较干燥的角质层和保湿后的角质层的图纸的广告可能会成为问题。
对此,原则上是“没有问题”。因为在化妆品或药用化妆品中,“给皮肤提供湿润。”这种效能效果的表达是被允许的,即使显示了保湿后的角质层的图纸,也不能认为是保证给皮肤提供湿润的效能效果。
表达4:“防止〇〇”的效能被批准的药用化妆品广告的例子
对于“防止裂痕和皲裂”等效能显示被批准的药用化妆品的广告,是否可以使用没有裂痕和皲裂的皮肤,产品使用后仍然没有裂痕和皲裂的皮肤,没有使用产品的皮肤裂痕和皲裂的照片呢?
对此,被认为是“不被允许”。原因是,“防止裂痕和皲裂”的效能,即使比较产品使用前后的照片,也无法表达。
如果使用这些照片作为产品使用前后的情况,“治愈裂痕和皲裂”等效能效果可以被显示,但是从产品使用前后的照片中无法判断是否有预防效果。
另外,虽然我们在上面介绍了四个例子,但在“关于医药品等广告的适当监督指导(Q&A)[ja]”中还给出了其他的例子,请参考。
其他需要注意的美容和医疗领域的广告规定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介绍了关于“前后对比”表达的虚假和夸大广告的规定。在美容广告和医疗领域的广告中,由于涉及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这些都是《药品和医疗器械法》(Japanese 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和《奖品表示法》(Japanese Premiums and Representations Act)的对象,因此除了禁止虚假和夸大广告的规定外,还设有其他广告规定。
例如,禁止未经批准的药品等的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法》第68条)和禁止误导性的优良表示(《奖品表示法》第5条第1号)等。
如果违反了这些广告规定,也可能会受到停止广告的措施命令,或者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罚金等,因此,需要对每一项规定进行确认。
关于广告规定,也请参考以下文章。
相关文章:《药品和医疗器械法》的广告规定是什么?解析如何合法表达以创建广告的要点[ja]
总结:关于美容和医疗广告表述的困扰,请咨询律师
如我们之前所介绍,关于“前后对比”表述,并非完全被禁止,只要在不会对产品的功效产生误解的条件下,部分表述并不被视为虚假或夸大的广告。
然而,判断哪些表述会被视为虚假或夸大的广告并没有明确的指标,仅凭个人判断很难确定其是否合法。在判断自家广告是否违反《日本药品医疗器械法》时,我们建议您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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