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竞技专业选手所属合同的重要检查点
e体育职业选手在玩电脑游戏长大的年轻人中非常受欢迎,现在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发展成为每年数千亿日元的大生意。
在这其中,为了提升形象和知名度,企业将有前途的职业选手签为专属的情况也在增加。然而,与职业电子竞技队和选手的合同不同,一般企业与职业选手的合同经验较少,因此在决定合同内容时可能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因此,本次我们将以企业将电子竞技职业选手签为专属的业务委托合同书样本为基础,解释需要注意的要点。
关于合同前言的说明
“独家合同”前言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在本书面末尾签名盖章的人(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甲方,乙方作为电子竞技专业选手的活动,按照以下的方式签订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合同的“前言”是所有条款的前提,因此这里的“为了甲方,乙方作为电子竞技专业选手的活动”部分非常重要,根据内容,可能会出现与各个条款不一致的情况,所以需要注意。
关于委托业务的条款
第一条(业务的委托)
甲方将e体育专业选手的业务委托给乙方,包括参加甲方指定的e体育比赛等竞技活动,出现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等其他商业活动(以下称为“本项业务”)。乙方接受此委托。另外,乙方的父母没有义务履行本项业务。
这个条款非常重要,因此我们将详细解释几个项目。
是否有“专属”一词
虽然合同的标题是“专属合同”,但在前文和本条中,只是简单地描述为“e体育专业选手”。为了明确表示“专属”,需要明确写明甲方专属的e体育专业选手。
委托业务的描述
虽然本条是唯一规定了报酬基础的委托业务,但期间、时间、地点、次数等详细信息不明,乙方无法判断报酬金额是否合适,因此应在附表等处具体明确委托业务的详细内容。
关于业务委托合同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以下文章。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regulation-of-outsourcing-contract[ja]
委托业务是否充足
我认为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是提升公司形象和知名度,为此,建议在委托业务中具体明确如在选手的制服上加入公司的标志,或者如果是游戏设备制造商,则使用公司的游戏设备等项目。
协会或所属团队的合同优先级
e体育选手不能违反相关协会的规定或所属团队的选手合同等,因此,应在附注中明确“如果本项业务与选手合同等有冲突,应优先考虑选手合同等的规定”等优先级。
与未成年人签订合同
优秀的e体育选手中有不少是未成年人。本条末尾的“另外,乙方的父母没有义务履行本项业务。”似乎是考虑到与未成年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但更重要的是在另一条款中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提交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书给甲方”。
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未成年人的合同行为可以被撤销。另外,根据民法的修订,从2022年4月1日(公历)开始,成年年龄将从20岁降低到18岁,请注意。
关于报酬
第二条(委托报酬)
⒈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项业务的对价(以下称为“委托报酬”),即每半年的薪资●●日元(不含税)分为6份,每月支付。
⒉ 当甲方与第三方签订让乙方为第三方进行本项业务的全部或部分的赞助合同时,甲方应将根据赞助合同从第三方获得的报酬的●%支付给乙方。
⒊ 甲方应在每月末结算,次月末支付第1款和前款的金额,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关于与第三方的赞助合同
在这一条款中,特别有问题的是第2款。乙方的工作,如前文所述,是“为甲方进行工作”,并不包括“为第三方进行的工作”。
此外,甲方私自与第三方签订乙方的赞助合同,在雇佣合同中可能是可以的,但在业务委托合同中是不合理的,因此建议另行制定协议等。
关于奖金和出场费等
在这个合同中,并没有规定乙方获得的比赛奖金和出场费等的处理方式,因此建议具体明确,或者添加“另行协商”等表述。
关于费用
在本合同中,没有规定乙为执行本项业务所需的费用。需要明确哪些费用包含在报酬中,并规定如何处理其他费用。
例如,可以考虑制定这样的条款:“乙到甲的办公地点的费用将包含在报酬中,但甲指示的其他业务执行所需的费用将由甲承担。”
虽然这并不仅限于电子竞技专业选手的合同,但费用问题,即哪些费用包含在报酬中,哪些费用作为额外费用支付,往往是容易引起争议的点。即使觉得麻烦,也应在签订合同时尽可能具体地达成协议,并应在合同中明确记录这些“协议”。
关于履行业务的义务
第三条(履行业务的义务)
1. 乙方应在一周内的●天,前往甲方的办公地点●●(地址:____)。然而,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乙方无法前往,此规定不适用。
2. 乙方必须诚实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以善良的管理者的注意力,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委托业务,并承担所有与其履行相关的业务责任。
3. 乙方在履行本业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适用于甲方和乙方的法律、监管机构的公告、通知以及行业的自律规则等。
关于第一款中的“前往”,通常认为是前往并执行某项业务,如果这项业务是报酬的对象,则需要在“本业务”中明确说明。
另外,“●天”这种表述可能意味着连续的约束,存在被判断为雇佣合同的风险,因此也可以考虑使用“原则上每天一次,一周内●次”的表述。
肖像权和公众人物权
第五条(肖像权等的许可)
乙同意甲在合同期间内获取的以乙为被摄体的照片、图像和视频等各种制作物(以下简称“制作物等”)的自由使用,并且对于制作物等的肖像权、涉及隐私的权利、公众人物权等,乙不会对甲或甲指定的第三方行使,也不会应甲或甲指定的第三方的要求行使,且不会主张这些权利的侵犯。
肖像权和公众人物权等涉及个人的人格方面,因此,通常需要在明确使用范围后获得许可,以避免被使用者不希望的方式使用。
关于肖像权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以下文章。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ortraitrights-onthe-internet[ja]
残留条款的例外
第14条(残留条款)
本合同终止后,第4条(权利归属)、第5条(肖像权等的许可)、第9条(损害赔偿)、第10条(保密义务)、第15条(诉讼管辖权)、第16条(协商)以及本条将继续有效。
虽然这是一个细节问题,但我认为在甲方因违反反社会条款而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肖像权等被反社会势力无限期使用,最好将第5条的肖像权等的许可从残留条款中排除。
总结
虽然这次是关于业务委托合同的讨论,但如果您有想自由决定委托业务的内容,想在没有计划的日子让员工上班并执行某些任务,或者想管理与第三方的赞助合同等需求,那么您可以考虑不仅仅是业务委托合同,还可以考虑短期雇佣合同。
无论如何,对于创建与电子竞技选手这一新兴职业相关的专属合同,我们建议您咨询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的法律事务所,并接受他们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