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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域名转移请求的裁判机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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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域名转移请求的裁判机制是什么?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销售、公关等商业活动的重要性日益增大,与此同时,域名的价值也越来越高。

如果域名被其他公司抢注,您可以通过”域名转移请求”来进行反击。本文将详细解释”域名转移请求”中,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方法。

公司或产品名称的域名被他人获取的风险

我们必须防止公司或产品名称的域名被其他公司等获取。这不仅意味着我们无法使用该域名运营网站,而且还可能卷入网络恶意占用(Cybersquatting),即所谓的域名不正当获取等问题中。

网络恶意占用是指预先注册可能增长的公司或产品名称等,可能高价出售的域名,然后在增长后以高价出售,或者使用著名的名字作为域名,利用其知名度故意引发用户的误认和混淆,以吸引用户访问自己的网站。在日本,有名的案例包括有人在松坂屋百货店之前获取了“matsuzakaya.co.jp”域名,并在该域名上运营成人网站,试图以高价出售给松坂屋。

域名转移请求

针对这种网络抢注行为,我们可以通过”域名转移请求”来进行对抗。

域名转移请求有两种途径。

  1. 争议处理
    • 对于JP域名,可以根据JPNIC(日本网络信息中心)设定的”JP域名争议处理政策”,向JPNIC认证的争议处理机构提出争议处理请求。申请人可以要求取消注册者的域名注册或将该域名注册转移到申请人。
    • 对于通用域名,可以根据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设定的”统一域名争议处理政策”,向ICANN认证的争议处理机构提出争议处理请求。申请人可以要求取消注册者的域名注册或将该域名注册转移到申请人。
  2. 诉讼
    • 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进行处理。

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进行处理。

争议处理简单且不耗时(最多57天),但没有法律约束力。此外,对争议处理裁定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这并非最终决定。 关于这个争议处理,我们在本站的另一篇文章”关于域名取消或转移的律师解读”中进行了解释。

域名的不正取得行为和不正竞争

域名的不正取得等行为在日本的《不正竞争防止法》中被视为一种不正竞争行为。

第2条 在本法中,“不正竞争”是指以下所列的行为:
19 为了获得不正利益,或者为了给他人造成损害,取得或持有与他人的特定商品等标识(指与人的业务相关的姓名、商号、商标、标志以及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相同或类似的域名的使用权,或者使用该域名的行为。

日本《不正竞争防止法》第2条

也就是说,①为了获得不正利益或者为了给他人造成损害,②取得或持有与他人的特定商品等标识相同或类似的,③域名的使用权,或者使用该域名的行为被视为“不正竞争”。

另外,不仅是以“.jp”结尾的日本国家代码顶级域名,包括其他国家的国家代码顶级域名(例如“.uk”、“.kr”、“.de”等)以及不以国家代码结尾的通用顶级域名(例如“.com”、“.net”、“.org”、“.info”等)都是《不正竞争防止法》的适用对象。

域名的不正取得等行为可以根据《不正竞争防止法》提起诉讼,由法院处理,这就是上述的“诉讼”途径。

不正竞争防止法的效果

任何因不正竞争而在商业利益或信誉上受到侵害的人(公司),可以要求:①停止使用域名(日本《不正竞争防止法》第3条),②赔偿损失(同法第4条、第5条),以及③恢复信誉的措施(同法第7条)。

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关于域名的不正取得等:电子商务及信息财产交易等的准则》,在过去的法院判例和民间纠纷处理案例中,有以下两种情况:①被认定为获取或使用域名出于不正当目的的案例,以及②被认定域名与他人的商品或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案例。

被认定为获取或使用域名出于非法目的等的案例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列举了一些被认定为“获取或使用域名出于非法目的等”的案例,如下所示:

  • 获取与知名企业的商标等相同或类似的域名,利用企业的信誉和吸引客户的能力进行商品销售的案例
  • 获取并使用与知名企业的商标等相同或类似的域名,在该网站上发布诽谤或贬低企业的内容,企图破坏其信誉的案例
  • 使用与知名企业的商标等相同或类似的域名,开设色情网站的案例
  • 使用与知名企业的商标等相同或类似的域名,以将该域名转向自己的网站为目的的案例
  • 获取与知名企业的商标等相同或类似的域名,以阻止企业开设网站并进行业务为目的,持续保有该域名的案例
  • 注册与知名企业的商标等相同或类似的域名,对该域名的转移提出不合理的对价,被认为是以域名转售为目的的案例

这些案例在日本《不正竞争防止法》上,很可能被认定为不正竞争。

被认定为与他人的商品或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案例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列举了一些被认定为「域名与他人的商品或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案例,这是上述的第二种情况。以下是一些例子:

  • 「jaccs.co.jp」与 JACCS
  • 「j-phone.co.jp」与 J-PHONE
  • 「sunkist.co.jp」与 SUNKIST、Sunkist
  • 「sonybank.co.jp」与 SONY
  • 「itoyokado.co.jp」与 Ito Yokado
  • 「goo.co.jp」与 goo

毫无疑问,这些案例在日本《不正竞争防止法》中,很可能被认定为不正竞争。

被承认转移域名的条件

无论采用哪种途径,”处理规则”基本上是相同的,大致上,

  • 公司有合理的利益等来使用该域名
  • 对方没有合理的利益等来使用该域名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被承认转移域名。

然而,要主张”合理的利益等”,基本上需要商标权。也就是说,仅仅说”我的公司正在销售名为’モノリスビール’的啤酒,所以有合理的利益等使用’Monolith.com’域名”可能是不够的,主张”我的公司拥有’モノリスビール’的商标权”会更为确切。

如果对方拥有相同名称的商标权

那么,例如,如果我们公司拥有“Monolith Beer”这个商标权,我们能否说拥有“Monolith.com”域名的对方没有“合理利益”呢?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商标权是一种权利,它禁止:

  • 在日本全国的其他公司
  • 在与自己相同或类似的领域(类别)
  • 使用与自己相同或类似的名称(标志)

这意味着,即使我们公司获得了商标权,也可能存在在其他领域(类别)中拥有与我们相同名称的商标权的公司。

而域名与“领域(类别)”无关,全世界只有一个(此外,一个公司也可以获得“.com”、“.net”、“.jp”等所有的域名)。在拥有相同商标的公司之间,完全变成了“先到先得”的情况。

总结

在网络时代,商标权和域名对于业务来说都非常重要。

为了决定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您需要理解商标和域名的基本知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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