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經營等相關顧問合約時的檢查要點
近年,由于商业环境的剧变,公司在执行业务时需要从外部专业人才那里获得建议并将其应用于管理的需求正在增加。最近,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以顾问的形式聘请在企业一线工作的人才,并将其应用于管理。因此,本次我们将解释在公司与专业人才之间签订关于管理等方面的顾问合同时的顾问合同书。
什么是顾问合同
顾问合同是一种旨在从专业角度获取关于公司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建议的合同。从法律性质上看,它与所谓的业务委托合同是同类的,即公司委托专家提供建议等业务,专家接受这些委托。然而,一般的业务委托合同并不一定要求接受委托的一方是专家,但顾问合同的目的是寻求具有专业知识的人的建议。
作为顾问合同签订的对方,传统上,公司通常会与公认的会计师、税务师、管理顾问等签订顾问合同,以获取管理、会计和财务咨询。此外,如前所述,最近的趋势是与那些虽然没有管理顾问的头衔,但在行业内有着多年一线经验的人签订顾问合同,以获取销售方面的建议,这种情况也越来越多。
咨询合同的法律性质
咨询合同在法律上是业务委托合同的一种。业务委托合同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承包型,要求提供成果物等合同规定的一定结果作为报酬发生的条件,另一种是准委托型,虽然不保证结果的实现,但有义务尽最大努力实现结果。在咨询合同中,通常的业务内容是提供针对经营成果指标(KPI)实现的建议。实施具体措施以实现成果指标是接受咨询的管理层的责任,因此,咨询者本身并不保证成果指标的实现。因此,咨询合同的法律性质可以说是准委托型。在准委托型的咨询合同中,业务内容通常会被规定如下。在此,甲指的是委托人,乙指的是咨询者。
第〇条(业务内容)
甲委托乙就甲的〇〇提供咨询建议,乙接受此委托。
另外,关于报酬的发生,由于不像承包型那样要求结果的实现作为条件,通常会以咨询费等名义接受每月固定金额的支付。
第〇条(报酬)
甲应向乙支付咨询费,每月金额为●万日元(不含消费税),应在每月最后一天支付给乙。
关于业务委托合同的一般性质,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regulation-of-outsourcing-contract[ja]
咨询合同中的重要要点
以下,我们将介绍咨询合同中重要条款的具体案例,并解释每个条款中需要确认的要点。在条款案例中,“甲”指的是委托人,“乙”指的是顾问。
关于业务内容的条款
第〇条(业务内容)
1.甲委托乙作为其顾问,回答与甲的业务相关的咨询以及执行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业务(以下称为“本业务”),乙接受此委托。
2.为了执行本业务,乙应每月一次,按照甲指定的方式进行咨询。
在咨询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就是关于业务内容的条款。关于业务内容,一般的做法是像条款案例的第一款那样抽象地规定,然后在具体业务发生时,每次在单独的合同中确定业务内容。然而,如果你需要针对特定项目(如向行政机关申请补助金)获得建议,我们建议你在咨询合同本身中具体规定业务内容,而不是在单独的合同中。
另外,单独合同是以基本合同为前提,每次具体业务发生时通过交换订单和请求书来成立的方式,这是典型的方式。但在咨询合同中,通常的做法是委托人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顾问咨询,顾问回复同意或拒绝,从而达成合同。
条款案例的第二款是规定顾问需要定期提供关于接受委托的业务的建议的情况。
例如,在管理咨询等业务中,需要定期测量效果,并根据这些结果考虑下一步的措施。因此,你需要预先在咨询合同中规定定期接受咨询。相反,在业务发生时根据需要提供咨询的咨询合同中,不需要像条款案例的第二款那样的定期咨询条款。因此,条款案例的第二款应根据咨询合同的目的来判断是否需要。
关于报酬的条款
第〇条(报酬)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顾问费,每月金额为●万元(不含消费税),并在每月末日前汇款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 上述顾问费是对每月●小时工作的报酬。
3. 如果预计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所需的时间超过上述小时数,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果当月的工作时间超过上述小时数,乙方在提前通知甲方的条件下,超时部分的报酬为每小时●万元。
4. 通常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支付了特殊费用,只有在甲方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能向甲方请求支付。
关于顾问业务,像第1条款那样的“每月固定金额”支付报酬的合同是常见的。这是因为顾问合同的前提是持续提供咨询。然而,如果某个月的工作量过大,仍然在月度报酬范围内,就无法平衡工作内容和报酬。因此,为了应对这种突发的工作量增加,可能会像第2条和第3条那样,如果超过了一个月预计的工作时间,就会增加超时费用的条款。作为顾问方,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超时费用的收取,必须提前计算工作时间。
因此,如果作为顾问方,预计工作量的突然增加困难,且时间管理费时费力,那么可以不设定超时费用的条款,而是设定一个有一定余量的月度报酬。另外,关于超时费用的收取,由于从客户方看不清时间计算的合理性,容易引发客户的争议,所以需要理解这一点。因此,如果在具体的工作中可能需要收取超时费用,需要考虑提前与客户进行咨询。第3条款规定了向客户提前通知作为收取超时费用的条件。
另外,如果客户方希望通过时间收费避免报酬超过预期,可以提前要求顾问估计所需的工作时间,并提出上限预算。第4条款是关于完成工作所需的交通费、通信费等费用负担的条款。在顾问合同中,完成工作通常不需要大量费用,所以很少向客户另外收取费用。然而,如果为了完成被委托的工作需要引入特殊的系统等,预计会有特殊的支出,那么就需要向客户收取费用。第4条款规定了,只有在事先得到客户的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客户承担特殊支出。实际上,如果出现这种特殊支出的情况,需要提前与客户分享费用明细等,并在顾问合同的条款中明确规定客户承担费用,或者另行制定协议。
关于竞业禁止义务的条款
第〇条(竞业禁止义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有在事先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才可以担任与甲方同类或竞争的第三方顾问,并且可以自行或让第三方进行与本业务相似或竞争的业务。
特别是在涉及管理和营销的顾问情况下,作为委托人,我们不希望我们的顾问也向竞争对手提供相同的建议。假设我们允许这种情况,那么我们公司通过委托顾问所获得的优势可能无法维持,或者我们的商业秘密可能会泄露。作为委托人,如果能够加入关于竞业禁止义务的条款,那么这将是更好的。但是,从顾问的角度来看,如果被禁止向任何竞争对手提供服务,那么他们的收入来源将大幅受限。因此,除非提供相应的报酬,否则他们可能会拒绝这种限制。
因此,关于竞业禁止义务应该施加何种限制,双方都需要考虑经济合理性来做出判断。
双方的妥协方案可能是,如条款案所示,如果顾问接受竞争对手的委托,他们需要事先通知委托人。由于这只是通知,所以无需获得委托人的同意,因此,无论委托人的意愿如何,顾问都可以接受竞争对手的委托。另一方面,作为委托人,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的顾问也在为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服务。
关于商业秘密的泄露,虽然本文并未提及,但在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关于保密义务的条款,以禁止泄露。因此,作为顾问,只要有保密义务,即使顾问为其他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也不会导致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泄露。因此,向委托人充分解释并获得他们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
第〇条(知识产权)
在执行本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法第27条和第28条所规定的权利),除了乙在本合同签订前就已经拥有的,以及乙另行单独指定的,都应当立即归属于甲。此外,乙不得对甲及甲指定的第三方行使与该知识产权相关的人格权。
在咨询业务中,除了口头提供建议外,还可能会制作反映经营状况和市场分析的图表等资料进行报告。这样的资料是为了应客户的请求而制作的,因此通常会将与该资料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客户。条款案的内容是将所有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客户。然而,对于咨询者自己为通用目的制作的独特数据等,需要保留咨询者的知识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提供该数据给客户时,在资料中加入“知识产权归咨询者所有”等表述。在条款案中,如果有这样的单独指定,就可以将知识产权保留在咨询者一方,即“乙另行单独指定的”,从归属于客户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中排除。
关于著作权和著作人格权的详细解释,请参阅以下文章。
关于合同期限的条款
第〇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个月。然而,除非在期满月的●日之前有特别的申请,否则本合同将在同等条件下续签一年,并以此类推。
在寻求持续性的经营和营销建议的咨询合同中,通常会将合同期限设定为半年到一年这样的长期,并且像条款草案那样设定自动更新条款。然而,如果咨询合同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某个特定项目的建议,那么可能会将合同期限限制为仅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并且可能不会附加自动更新条款。
总结
即使是顾问合同,其目的和所需的建议内容也各不相同。特别是对于销售和管理顾问,预期的内容有很大的范围,因此在接受顾问服务时,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是非常重要的。顾问服务是一种长期持续的合同,为了避免问题,我们建议您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充分确认顾问合同的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即使是顾问合同,其目的和所需的建议内容也各不相同。特别是对于销售和管理顾问,预期的内容有很大的范围,因此在接受顾问服务时,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是非常重要的。顾问服务是一种长期持续的合同,为了避免问题,我们建议您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充分确认顾问合同的条款是否存在问题。
关于我们事务所提供的合同制作和审查等服务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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