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作者人格权和名誉或声望的保护?
如我们在本站的其他文章中解释过的,版权与专利权等其他知识产权不同,无需申请程序,只要创作物被创作出来,就自动赋予创作该作品的人以下两项权利:
- 版权
- 作者人格权
这两项权利会自动产生(无形式主义)。
而作者人格权是指“公开权”(日本版权法第18条)、“署名权”(第19条)和“保持同一性权”(第20条)这三项权利的总称,旨在保护作者的人格利益。
此外,即使行为不构成这些权利的侵犯,如果以损害作者名誉或声望的方式使用作品,也被视为侵犯作者人格权的规定。
侵犯名誉或声望
以侵害作者名誉或声望的方式使用其作品的行为被视为侵犯作者人格权,对于违反行为,作者可以在民事上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恢复名誉,同时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日本著作权法第113条
第7款 以侵害作者名誉或声望的方式使用其作品的行为,被视为侵犯作者人格权的行为。
虽然这个规定在形式上并没有被规定为权利,但被称为”名誉声望侵害推定规定”,在作者人格权中,与公开权,姓名表示权,同一性保持权并列为权利。
那么,实际上,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视为”以侵害作者名誉或声望的方式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呢?通过使用作品,自己建立的名誉或声望被侵犯,这是指什么样的行为呢?教科书上通常会提到的是,将艺术作品用于风俗广告等行为,但并不仅限于此。
当摄影师的名誉或声望受到侵犯时
最近,有一位专业摄影师因其照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被告在其运营的成人网站(汇总有关风俗店公告板信息的网站)的首页上发布了一年多的时间,与低俗的图片等一起,因此向被告索赔损害赔偿。
被告在网站上上传的夜景照片是原告的作品,因此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复制权,公众传输权),这种使用行为是通过损害原告作为作者的名誉和声望的方式使用作品,原告如此主张。法院认为,被告虽然接到传票,但并未在本案口头辩论日期出庭,也未提交答辩书和其他准备文件,因此被认为没有明确争议请求原因事实,被视为自白。
将照片上传到成人网站
在此基础上,法院承认原告是本案照片的制作者和作者,被告复制了本案照片,并将其上传到被告网站进行公众传输,从而侵犯了原告对本案照片的著作权(复制权,公众传输权)。此外,被告的行为,鉴于被告网站上本案照片的使用方式,被认为是通过损害原告的名誉或声望的方式使用作品,被视为侵犯了原告的作者人格权(东京地方法院2019年10月30日判决)。
然后,关于著作权侵权的赔偿金,法院认为,“通常,由于著作权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可以通过对财产损害的赔偿来恢复”,因此,原告授权使用照片的使用费为32,400日元,以及作为作者人格权侵权的赔偿金30万日元,律师费3万日元,总计362,400日元,命令被告支付。
当作品被改编且名誉或声望受到侵害的情况
有一种情况是,一部名为《觉醒》的报道风格的读物在被改编为电视剧时,基本故事的改变等被认为侵犯了作者的人格权,作者向电视剧的制片人和电视东京等提出了赔偿请求和道歉广告发布请求。
原告的作品是关于一位建筑公司员工的妻子被单独派往沙特阿拉伯工作,主角作为妻子,想要陪同丈夫,但由于公司的原因,她的请求被拒绝。在努力实现陪同的过程中,她作为人的独立和成长被描绘出来。原本应该由爱情连接在一起的夫妻,实际上是一个组织,他们意识到他们是在“男人工作,女人家庭”的分工上立足的,最终导致了离婚。
被告根据这部作品创作了电视剧《坏妻子的故事?不让丈夫去任何地方!阻止他单独出国工作》的剧本,但当原告审查了这部剧本时,他发现被告根本改变了原作的最重要的主题创造性思想表达,因此他无法同意将其改编为电视剧。由于无法获得原告的同意,被告最初将电视剧的原作者和原作列为原告,但后来突然删去了原作者和原作的名字,并播出了这部电视剧。
违反创作意图的剧本改编
被告改编的剧本,在情境设定和情节发展上,一开始与原告的作品完全相同,但后来的发展是,主角虽然有工作,活力四溢,但她深感自己过去过于依赖“爱情”,像个孩子一样不成熟,她后悔试图陪同丈夫出国工作,这不是一个妻子应有的态度,她向丈夫道歉,让他单独出国工作,保护他的空房,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感到了快乐。
法院首先认定电视剧的原作通常应支付的使用费为50万日元,然后,
不仅仅是原告作品被改编为电视剧时,故事和标题被改变,而且,原告作品是作为表达对企业对员工妻子的控制的批评等表达的一种社会活动,为了维护女性的独立和权利的写作活动,对现代婚姻和女性独立的思想被改变为无法理解这些思想和批评的东西,以真实的人物山脇史子为模型,得到了她的同意,以丈夫出国工作的事件为契机,表现了主妇在社会上觉醒,寻找自己的道路,试图独立的形象的原告作品,被改编为一个视野狭窄的妻子大惊小怪地要求陪同丈夫,但最后反省并接受了丈夫的单独出国工作的故事,而且,这部电视剧在日本最大的电视台的晚上9点到54分钟的时间段播出,观众非常多,由于电视剧对原告作品的同一性保持权的侵犯,原告的社会名誉声望被损害,被认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
东京地方法院1993年8月30日(公元1993年)判决
并认为,这是“违反原告的创作意图的使用”,是同一性侵权,“利用原告的作品以损害已经进行了女性独立,女性权利保护的写作活动,社会活动的原告的名誉或声望的方式”,侵犯了作者的人格权,命令支付100万日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总计150万日元,并命令在朝日新闻全国版早报社会版上发布道歉广告。
当漫画家的名誉或声望受到侵犯时
有一起案例,原告是漫画家,他指控被告未经许可将他绘制的肖像上传到图片分享网站,而且在Twitter上发布了一篇文章,似乎是从要求删除的原告那里收到了谋杀预告,原告主张这侵犯了作者人格权,诽谤了他的名誉,并寻求赔偿。著名漫画家佐藤秀峰,他的作品包括《海猿》、《请对黑杰克说好》和处理特别攻击队的《特攻之岛》等,他经营着一个漫画制作所,并运营着一个名为“漫画on Web”的网站。作为销售促进活动的一部分,他在该网站上为购买他作品的客户提供一项服务,即根据客户的要求在色纸上画出他们希望的人物的肖像,并赠送给他们。
被告通过这个网站购买了佐藤的两本漫画,并要求赠送昭和天皇和现任天皇的肖像各一张。他在Twitter上发布:“我想让大家一起向天皇陛下表示感谢。请专业的创作者为我们画出天皇陛下的肖像。这就是Cool JAPAN Now。”然后,他拍摄了其中一张肖像的照片,并将其上传到图片分享网站,然后在Twitter上发布:“陛下项目入口号码1,X.海猿,黑杰克请多关照,特攻之岛”,并发布了指向图片分享网站的链接。此外,他也将剩下的一张肖像上传到了上述图片分享网站,并在Twitter上发布:“好的,我们已经收到了第三份申请!…这又是X先生的作品!真是太可爱了。萌天皇。”,并发布了指向图片分享网站的链接。
政治计划中的肖像使用
对此,佐藤表示:“我们会尽力满足客户的要求,但请不要用于政治或思想目的。这只是我们为个人使用提供的插图。”然而,被告从上述图片上传网站删除了这个肖像的照片。但是,被告在Twitter上发布了“用毒攻毒,我尝试了和主流媒体一样的手法。”“我有一些想要引起注意并传达的事情,无论用什么手段。”“我也收到了X先生的○害预告,我正在被各方瞄准……(以下省略)”等言论。
对此,佐藤认为,未经许可在图片上传网站上发布肖像是侵犯了著作权(公众传播权),并以损害名誉或声誉的方式使用著作物,这是侵犯了著作人格权。并且,“○害预告”意味着“谋杀预告”,因此,指出佐藤对被告发出谋杀预告的事实会降低佐藤的社会评价,因此他提起了索赔诉讼。
法院首先认定,将肖像照片上传到图片上传网站是侵犯了著作权(公众传播权),并且,被告以原告赞同“陛下项目”并上传肖像的形式,这可能会使原告或其作品受到这种政治倾向或思想立场的单方面评价,这是以损害原告名誉或声誉的方式使用了肖像,因此,这被视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人格权。法院承认了由于著作权侵权造成的20万日元的损失,以及由于侵犯著作人格权而应给予的15万日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东京地方法院2013年7月16日判决)。
此外,对于被要求从图片上传网站删除肖像的行为,被告以可以理解为报复的方式,发布了“我也收到了A先生的○害预告”和“我收到了原告的异常攻击行为或危害通知的文章,损害了原告的名誉”等言论,法院也承认了由于名誉侵权而应给予的15万日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总计命令被告支付50万日元。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spoofing-portrait-infringement-on-twitter[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ja]
总结
著作物是作者创作性地表达其思想或情感的产物,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避免通过偏离作者创作意图的使用方式或形式,引发对其创作意图或思想立场的疑问或怀疑,或降低著作物所表达的艺术价值的行为。如果您的声誉或声望因使用其著作物而受到侵犯,您需要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并迅速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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