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风评损害相关的诉讼和临时处理的管辖法院
不仅限于互联网相关的问题,对于所有法律问题,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通过法院(诉讼或临时措施)解决问题,应该在哪个地区的法院处理?”这个问题在专业术语中被称为“管辖法院”。
例如,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位于东京。如果是东京地方法院,我们可以很快地乘坐火车到达,但如果是大阪或名古屋的法院,我们就不得不支付交通费用。此外,包括我们在内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如果在远离的法院进行诉讼,就必须支付相应的移动时间费用,这通常以“日费”形式收取。尽可能在东京地方法院进行程序,对于律师和委托人来说都是更好的选择。
那么,是否可以在东京地方法院处理与互联网上的声誉损害防护相关的删除、IP地址和姓名地址的公开请求的诉讼或临时措施呢?接下来,我将解释“管辖法院”的概念。
国际法院管辖与国内法院管辖
关于这个“管辖法院”,我们需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 首先,日本的法院是否有权处理这个案件或临时措施(国际法院管辖)
- 如果日本的法院有权处理,那么是东京地方法院还是大阪地方法院有权处理这个问题(国内法院管辖中的地域管辖)
本文将解释后者。关于前者的问题,我们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进行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against-facebook-amazon[ja]
关于互联网上的舆论损害应对措施的临时处理和诉讼类型
首先,与互联网上的舆论损害应对措施相关的临时处理和诉讼主要有三种类型。
- 删除发帖
- 请求公开发信人信息(请求公开IP地址,请求公开姓名和地址)
- 请求赔偿损失(在确定发帖人后请求赔偿损失)
关于这些关系和大致流程,我们在另一篇文章中进行了详细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identifying-contributors-after-deletion[ja]
然后,这些在与“管辖法院”的关系上可以分为
- 删除发帖和请求赔偿损失
- 请求公开发信人信息
这是因为“删除发帖”和“请求赔偿损失”的管辖法院是相同的,而“请求公开发信人信息”则与这些不同。以下,我们将依次进行解释。
投稿文章删除和损害赔偿请求的管辖
首先,在投稿文章删除和损害赔偿请求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使用“原告(债权人)方的管辖”或“被告(债务人)方的管辖”。这可能有些难以理解,但在法庭上,“原告”在临时处理程序中被称为“债权人”,而“被告”在临时处理程序中被称为“债务人”。简单来说,就是起诉方和被起诉方。
原告(债权人)方的管辖
简单来说,就是“起诉方”,这是基于请求删除文章或索赔的一方的情况的管辖。
这通常是请求删除文章或索赔的一方的住址。也就是说,例如:
- 住在东京都(准确地说,是户籍地址在东京都)的个人,管辖法院是东京地方法院
- 总部位于东京都的公司,管辖法院是东京地方法院
- 总部位于横滨的公司,管辖法院是横滨地方法院
等等。
被告(债务人)方的管辖
这是被起诉方的管辖,基于被请求删除文章或索赔的一方的情况。在损害赔偿请求的情况下,通常是“写了那篇文章的人”。在文章删除的情况下,是拥有删除该文章的权利和义务的人,例如:
- 写了那篇文章的人
- 如果那篇文章是论坛等评论,那么是论坛管理员
- 如果那篇文章是租赁服务器上的网站内的内容,那么是服务器管理员
等等。
如果这些人是国内的个人或国内的公司,那么和上述一样,管辖法院是他们的住址所在的法院。
另外,如果是外国公司,情况会有些复杂,例如:
- 如果在日本国内有主要办公室或营业所→管辖法院是日本国内主要办公室或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
- 如果在日本有代表人或其他主要业务负责人→管辖法院是日本代表人或其他主要业务负责人的住址所在的法院
等等。
如果这两者都不存在,那么被告(债务人)方的管辖就不存在,只能在原告(债权人)方的管辖下进行审判。
总结
因此,例如,以下情况:
东京都的个人请求大阪的服务器公司删除投稿文章
- 作为原告(债权人)方的情况,东京地方法院
- 作为被告(债务人)方的情况,大阪地方法院
- 因此,可以选择东京地方法院或大阪地方法院
埼玉县的公司对名古屋的个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 作为原告(债权人)方的情况,埼玉地方法院
- 作为被告(债务人)方的情况,名古屋地方法院
- 因此,可以选择埼玉地方法院或名古屋地方法院
埼玉县的公司请求没有在国内设有办公室、营业所或代表人、业务负责人的海外公司删除投稿文章
- 作为原告(债权人)方的情况,埼玉地方法院
- 作为被告(债务人)方的情况,无管辖
- 因此,只能选择埼玉地方法院
发信者信息披露请求的管辖权
在向服务器或提供商请求公开投稿者的IP地址或姓名地址等发信者信息披露的情况下,不能使用”原告(债权人)方的管辖权”。也就是说,只能使用”被告(债务人)方的管辖权”对应的法院。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ovider-liability-limitation-law[ja]
如果被告(债务人)是国内的个人或法人,那么法院将与上述相同,即其住址所在的法院。
另外,对于外国法人,基本上与上述相同,但有一些不同之处。
- 如果在日本国内有主要办公室或营业所→日本国内存在的主要办公室或营业所的所在地的法院
- 如果在日本有代表人或其他主要业务负责人→日本代表人或其他主要业务负责人的住址所在的法院
- 如果两者都不存在→作为”管辖权不明确的情况”,东京地方法院
有一个规则是”如果两者都不存在,那么可以在东京地方法院”。
同时进行投稿文章删除和损害赔偿请求以及发信者信息公开请求的情况
除了以上的规则,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同时进行投稿文章删除和损害赔偿请求以及发信者信息公开请求会怎样?
这个问题涉及到“临时处理规则”。首先,损害赔偿请求不能在临时处理中提出。临时处理是一个快速的程序,只能在需要快速处理的情况下使用,例如:
- 如果文章不立即删除,由于非法文章,每天都会产生损害
- 如果不立即公开IP地址,服务提供商持有的日志将会消失
而损害赔偿请求并不符合这些情况。
诉讼的管辖权
在这个前提下,如果是诉讼,只要其中一个请求在某个法院有管辖权,就可以将所有请求一次性在该法院提出。例如:
东京市内的个人要求大阪的服务器公司删除投稿文章并公开发信者信息
- 东京地方法院对删除投稿文章的请求有管辖权
- 只有大阪地方法院对公开发信者信息的请求有管辖权
- 因此,可以在东京地方法院一次性提出删除投稿文章和公开发信者信息的请求
大阪府内的个人要求没有主要办公室和业务负责人在国内的海外公司公开发信者信息并赔偿损害
- 东京地方法院对公开发信者信息的请求有管辖权
- 大阪地方法院对损害赔偿请求有管辖权
- 因此,可以在东京地方法院一次性提出公开发信者信息和赔偿损害的请求
这就是情况。
临时处理的管辖权
相对于此,临时处理的情况下,并不存在“只要其中一个请求在某个法院有管辖权,就可以将所有请求一次性在该法院提出”的规则。因此,
- 删除投稿文章的请求应按照删除投稿文章的管辖权处理
- 公开发信者信息的请求应按照公开发信者信息的管辖权处理
- 如果上述两个请求的管辖权恰好一致,那么可以在该法院一次性提出删除投稿文章和公开发信者信息的请求
这就是情况。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ovisional-disposition[ja]
因此,
东京市内的个人要求大阪的服务器公司删除投稿文章并公开发信者信息
- 东京地方法院和大阪地方法院都对删除投稿文章的请求有管辖权
- 但是,东京地方法院对公开发信者信息的请求没有管辖权,只有大阪地方法院有管辖权
- 因此,只有大阪地方法院对这两个请求都有管辖权,如果要在一个临时处理中提出这两个请求,就必须使用大阪地方法院
大阪府内的个人要求没有主要办公室和业务负责人在国内的海外公司删除投稿文章并公开发信者信息
- 只有大阪地方法院对删除投稿文章的请求有管辖权
- 只有东京地方法院对公开发信者信息的请求有管辖权
- 因此,不能在一个程序中提出这两个请求
这就是情况。
总结
如上所述,法院管辖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规则。此外,除了规则本身的复杂性外,具体的海外公司,例如Google,Facebook,Twitter和FC2等,
- 在日本国内的主要办事处/营业所
- 在日本的代表或其他主要业务负责人
具体是谁、在哪里,这些信息通常由处理大量声誉损害应对案件的律师作为”专业知识”持有。如果不是经常处理这类诉讼和临时禁令的律师,这个问题的判断可能会相当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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