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广告规制中规定的可以广告的事项有哪些?还解析了记载不足的NG例
医院和诊所等医疗机构的广告,受到《日本医疗法》和《日本医疗广告指南》的规制。
医疗广告中可以发布的内容,已在医疗广告规制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内容不得在广告中表述。此外,在发布医疗广告时,必须确认规制内容。
然而,即便阅读了厚生劳动省的指南,仍有许多人不清楚具体哪些广告会违法。
本文将以厚生劳动省的案例解说书为基础,介绍医疗广告相关规制的概要以及具体的违法案例。详细解读《日本医疗法》和省令中规定的可广告内容及限制解除条件,请务必参考。
什么是医疗广告规制?
医疗广告指的是与医疗行为、医院和诊所相关的广告。医疗广告受到《医疗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约束。
本文将解释医疗广告规制的两个主要要点:
- 医疗广告规制的宗旨
- 医疗广告的相关性和规制对象
如果您不太了解医疗广告规制是什么,欢迎参考以下内容。
医疗广告规制的宗旨
医疗广告通常基于以下几点原则而被禁止:
- 医疗服务涉及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因此,如果受众因不当广告而接受不适当的服务,其造成的损害相较其他领域来说更为严重。
- 由于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很高,即使看过广告,也难以从中判断所提供服务的质量。
考虑到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为了保护患者等使用者,制定了医疗广告规制。
规制旨在确保向使用者提供准确信息,使他们能够适当选择治疗等服务,因此规定了广告的禁止事项和允许事项。
参考:日本厚生劳动省|关于医疗行为或牙科医疗行为以及医院或诊所的广告等指南(医疗广告指南)
医疗广告的相关性和规制对象
医疗广告规制所涉及的“医疗广告”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吸引患者就诊等意图的广告(吸引性)
- 能够特定提供医疗服务者的姓名、名称、医院或诊所的名称的广告(特定性)
所有针对日本的、符合医疗广告条件的广告都将成为医疗广告规制的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不仅医疗机构自行进行的广告,包括媒体和联盟营销者等发布者的广告,无论其职称如何,都将受到规制。
医疗广告规制中可广告的事项
作为医疗广告,可以广告的内容受到《日本医疗法》的限制。
本文将解释医疗广告规制中规定的可广告事项。
- 作为医疗广告可以广告的内容
- 可广告事项的限制解除条件
我们将详细查看每一项。
作为医疗广告可发布的内容
作为医疗广告可发布的事项,已在《日本医疗法》(医疗法)第6条之5第3款中明确规定。
《日本医疗法》第6条之5
3. 在第一款规定的情况下,除非是厚生劳动省令所定的情形,即使发布了除以下列出的事项以外的广告,也不会妨碍接受医疗者对医疗的适当选择,否则不得发布除以下列出的事项以外的广告。
《日本医疗法》| e-Gov法律检索[ja]
《日本医疗法》第6条之5第3款各号中列举的可发布的广告事项的具体例子包括以下内容。简单来说,虽然这些信息可能不易吸引患者,但只要是规定的信息,就可以发布广告。
- 声明为医生或牙科医生
- 诊疗科目名称
- 医院或诊所的名称、电话号码以及所在地点,管理者的姓名
- 诊疗日期、诊疗时间、是否接受预约的诊疗实施情况
- 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限厚生劳动大臣所定)
换言之,前提是这些信息对患者等的医疗选择有帮助。此外,关于医疗内容的广告,必须限于可以客观评价且能够事后验证的事项。
广告可能事项的限制解除条件
根据厚生劳动省令的规定,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部分解除对广告可能事项的限制(限制解除条件)。
这是基于患者等自行寻求并获取信息时,应当顺畅地提供适当信息的理念。
广告可能事项的限制解除的条件包括以下四点:
- 在患者等自行寻求的网站或其他类似广告上,显示有助于医疗选择的适当信息。
- 在显示的信息中,通过注明咨询联系方式或其他方法,确保患者等能够轻松进行查询。
- 提供自费诊疗通常所需的治疗内容、费用等信息。
- 提供自费诊疗相关治疗的主要风险、副作用等信息。
这些条件直接影响广告内容,因此发布前必须确认内容是否满足这些要求。
另外,关于医疗广告规制的要点和判断标准的详细内容,请参考以下文章。
未满足医疗广告规定的两个案例
要满足《日本医疗法》(医疗法)第6条之5第3款各项所列的广告可能事项,有两点需要注意。
- 治疗方法的描述不充分
- 不可广告的医疗从业者的专业资格
如果内容不符合广告可能事项,就不能作为医疗广告发布。请确实确认所需的要求。
治疗方法的描述不充分
在发布《日本医疗法》(医疗法)第6条之5第3款第13项所规定的“医疗内容(治疗方法)”时,必须注意信息的描述方式。
在广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法批准的药品或医疗器械进行的自费诊疗时,需要描述以下两点:
- 治疗不适用公共医疗保险
- 治疗所需的标准费用
如果没有描述这些信息,就会因信息不充分而不符合广告可能事项。
在广告时应该包含如下文案:
“△△是不适用公共医疗保险的自费诊疗。”
“标准费用:单个部位:15,000日元”
但这只是一个例子,具体的广告内容需要根据实际网站的整体构图和医学状况进行考虑。
治疗方法虽然是广告可能事项之一,但信息不足可能会导致接收者产生误解。请确实确认所描述的内容。
不可广告的医疗从业者的专业资格
在广告中描述医疗从业者的专业资格时,必须注意信息的准确性。
对于厚生劳动大臣接受报告的专业资格,只有描述以下信息才能进行广告:
- 团体名称
- 团体认定的专业资格名称
必须同时描述这两项信息。
正确例子:日本牙周病学会认定 牙周病专家
错误例子:日本牙周病学会认定 专家
错误例子:牙周病专家
此外,厚生劳动大臣接受报告且可以广告的专业资格已在以下资料中汇总。
参考:厚生劳动省|关于医疗广告中可以提及的医生等专业资格名称(厚生劳动大臣接受报告的团体认定的资格)等[ja]
在广告中描述医疗从业者的资格时,请务必进行确认。
三个因限定解除条件描述不当而无法用于医疗广告的案例
只有在符合厚生劳动省令所规定的限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是通常不允许广告的事项,也可以进行广告宣传。如果不符合限定解除条件,则不得进行广告。
本文将介绍三个不满足限定解除条件的案例。
- 不符合限定解除条件的描述
- 自费医疗中限定解除条件描述不足
- 使用未获批准药品等进行的自费医疗的限定解除条件不充分
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每个案例。
未满足限定解除条件的说明
如果不明确标明查询联系方式,以便患者等能够轻松查询信息内容,就不符合限定解除条件。
《日本医疗法施行规则》第1条之9的2(平成元年(1989))
二 为了使患者等能够轻松查询显示信息的内容,必须通过标明查询联系方式或其他方法进行明确说明。
医疗法施行规则|e-Gov法令检索[ja]
如果发布的内容不属于可广告事项,而且没有满足限定解除条件,那么就不能进行广告,需要特别注意。
为了满足限定解除条件,必须在网站上明确标明以下信息作为查询联系方式。
- 电话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
一旦满足了限定解除条件,即使是以下这些本不属于可广告事项的内容,也可以在广告中发布:
- “专科门诊”的标识
- 没有法律依据的诊疗科目名称
- 未经厚生劳动大臣受理的专业资格
- 医生个人进行的手术次数
- 自己的医疗机构或所在医生的媒体发布信息
为了满足限定解除条件,网站上必须包含查询联系信息的说明。
自由诊疗中限定解除条件的描述不足
在自由诊疗中满足限定解除条件,需要对信息的描述方法格外注意。
《日本医疗法施行规则》第1条之9的2
三 提供与自由诊疗相关的通常必要的治疗内容、费用等信息。
四 提供与自由诊疗相关的治疗的主要风险、副作用等信息。
医疗法施行规则|e-Gov法令搜索[ja]
关于治疗内容的说明,必须具体详细地描述治疗的概要和流程。需要提供患者通常所需的信息量。
此外,治疗期间和治疗次数都需要明确表示。像“1个月~”这样只标明最低限度的治疗期间和次数是不被接受的。
关于费用,也需要明示最低金额到最高金额。另外产生的费用也要清晰地列出明细。
治疗的风险和副作用也需要明示。信息量不足或者仅以极小字体描述优点的做法是不被允许的。
另外,以下内容不属于风险和副作用的说明:
- 说明没有任何缺点
- 说明不适用的患者
- 接受治疗时的注意事项
我们应该意识到确保接收者能够确切地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信息。
自由诊疗中使用未获批药品等的限制解除条件不充分
在自由诊疗中,鉴于限制解除条件的宗旨是应充分提供治疗内容、风险及副作用信息,对药品等信息的记录需特别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在《药品、医疗器械等的质量、有效性及安全性保障等相关法律》(Japanese Pharmaceutical and Medical Device Act)中规定的以下情况:
- 使用未获批的药品或医疗器械进行治疗
- 使用获批的药品或医疗器械,但其适应症、效果或用法用量与批准内容不符的情况下进行治疗
在进行上述治疗时,必须记录以下内容:
- 药品或医疗器械未获批的事实
- 获取途径
- 国内是否有获批的同成分或同性能药品等
- 有关其他国家安全性等的信息
关于“国内是否有获批的同成分或同性能药品等”,如果存在具有相同成分或性能的其他国内获批药品,也应记录该信息。
在发布医疗广告时,应致力于充分记录患者所需的信息。
总结:关于广告可能事项和限制解除要求,请咨询律师
医疗广告为了保护患者等使用者,受到医疗广告规制的严格限制,明确了禁止事项。这是因为与其他领域的广告相比,医疗服务涉及人的生命和身体,不当的广告可能导致的伤害尤为严重。
广告可能事项和限制解除要求的设定,是为了确保患者等能够获得适当的信息。在记录信息时,需要注意不要有过多或过少的描述。
在医疗广告中所记录的内容,必须经过严格审查,以确保不违反医疗广告规制。为了避免因疏忽或误解而导致意外的麻烦,我们建议在发布医疗广告之前,预先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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