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医疗广告规定的广告是什么?解析《日本医疗广告指南》中的禁忌案例
在宣传医院和诊所等医疗机构的广告中,必须遵守《日本医疗法》和《日本医疗广告指南》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在《日本医疗广告指南》中,除了《日本医疗法》明文规定的内容外,还详细规定了一些禁止事项。发布医疗广告时,必须要仔细核对这两者。
然而,即使阅读了厚生劳动省的指南,仍有许多人不清楚具体哪些广告会被认定为违法。
本文将基于厚生劳动省的案例解说书,介绍医疗广告相关规制的概要以及具体的违法案例。我们将详细解读指南中规定的禁止事项和发布广告时应注意的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什么是医疗广告规制?
医疗广告是指针对医疗行为、医院和诊所的广告。这些广告受到《日本医疗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约束。
本文将概述医疗广告规制的基本内容。
- 医疗广告规制的宗旨
- 医疗广告的适用性与规制对象
- 医疗广告规制中规定的禁止事项
- 可广告内容是什么
如果您不太清楚医疗广告规制是一种怎样的制度,请务必参考本文。
医疗广告规制的宗旨
医疗广告通常因以下几点原因而被原则上禁止:
- 医疗服务涉及人的生命和身体,因此,如果受众因不当广告而接受不适当的服务,其造成的损害相较其他领域来说更为严重。
- 由于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很高,即使看过广告,也难以仅凭广告中的措辞预先判断所提供服务的质量。
考虑到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为了保护患者等使用者,制定了医疗广告规制。
为了确保使用者获得准确信息,并能选择适当的治疗等医疗服务,规定了广告的禁止事项和允许的事项。
参考:日本厚生劳动省|关于医业或牙科医业或医院或诊所的广告等的指南(医疗广告指南)
医疗广告的适用性与监管对象
医疗广告监管所涵盖的“医疗广告”需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吸引患者就诊等意图的广告(吸引性)
- 能够特定提供医疗服务者的姓名、名称、医院或诊所名称的广告(特定性)
针对日本的医疗广告,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属于医疗广告监管的范围。
不仅医疗机构自行进行的广告,无论是媒体还是联盟营销人员等发布者的身份如何,都将受到监管。
什么是可广告内容
作为医疗广告,所能够包含的内容受到《日本医疗法》(Medical Care Act)第6条之5第3款的规定限制。也就是说,除了《医疗法》规定的可广告内容之外的信息,不得作为广告内容。
《医疗法》第6条之5第3款各项中列举的可广告内容示例包括以下几点:
- 声明为医生或牙医
- 诊疗科目名称
- 医院或诊所的名称、电话号码以及所在地点,管理者的姓名
- 诊疗日期、诊疗时间、是否接受预约的诊疗实施情况
- 提供的医疗服务内容(限于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内容)
这些信息应当有助于患者等人选择医疗服务。此外,关于医疗内容的信息必须是可以客观评价的,并且能够进行事后验证的内容。
广告可能事项的限制解除条件
根据厚生劳动省令的规定,即使是不属于广告可能事项的内容,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广告。这基于一种观点,即患者等自行寻求的信息应当得到适当的提供,以便顺畅地进行。
要获得对广告可能事项限制的解除,例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日本医疗法实施规则》第1条之9的2
医疗法实施规则|e-Gov法令搜索[ja]
一 必须是患者等自行寻求并获取的、有助于医疗选择的适当信息,并通过网站或其他类似广告形式展示
如果满足所有限制解除条件,原则上可以发布任何类型的广告。关于广告可能事项的违规例子和注意事项,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解释。
相关文章:关于医疗广告规制所规定的广告可能事项以及不足记载的NG例子解析[ja]
此外,关于医疗广告规制的要点和判断标准的详细内容,请参考下面的文章。
医疗广告指南中规定的禁止事项
除了《日本医疗法》和《医疗法实施规则》的规定外,还有在医疗广告指南中明确禁止的事项,具体包括:
- 损害品位的广告内容
- 其他法律或与其他法律相关的广告指南中禁止的内容
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损害品位的广告内容”这一点在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而是仅在医疗广告指南中提出,因此需要特别核查。
医疗广告应致力于传达客观准确的信息,以便患者等能够适当选择治疗方法。因为可能损害品位的内容不适合用于医疗广告,所以指南中规定应予以避免。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具体案例来解释指南中所指的“损害品位的内容”。
损害品位的医疗广告具体例
以下介绍两个被《日本医疗广告指南》禁止的、损害品位的医疗广告例子。
- 通过与所提供医疗无直接关系的事项吸引患者
- 强调费用的广告
我们将详细探讨每个例子。
通过与所提供医疗无直接关系的事项吸引患者
强调与所提供医疗无直接关系的信息,因为这样的内容会损害品位,所以不适合用于医疗广告。这可能会误导患者等选择治疗方法或医疗机构,不当地吸引他们。
具体例子包括:
- 为努力治疗的孩子赠送扭蛋玩具
- 在我们医院分娩的人将获得婴儿用品礼物
赠送物品与所提供的医疗内容完全无关。即使实际提供这样的服务,也应避免在医疗广告中提及。
强调费用的广告
发布医疗广告时,不应强调费用。
如果在患者等选择治疗方法或医疗机构时,费用信息被强调,可能会妨碍他们做出适当的选择。
以下这类强调折扣或促销活动的广告,属于损害品位的内容:
- 通常价格50,000元 / 1个月→折扣价45,000元
- 通过我们医院专用应用程序注册会员,各种治疗享受30%折扣
即使存在价格调整或折扣价,也应避免过度强调费用内容。
此外,强调作为病例监测者接受治疗的特别价格也是禁止的。吸引患者“作为监测者参与可以享受比正常价格更低的费用”,这不是适当的医疗广告。
然而,费用信息对患者来说是一项有益信息。如果不过度强调,使用粗体或下划线来标示费用信息是没有问题的。
发布医疗广告时需注意的案例
在发布医疗广告时,为了避免违反医疗广告规制,有三个重点需要注意。
- 药品的销售名称
- 横幅广告与列表广告
- 仅特定人群可见的广告
以下将通过具体案例进行解释,请参考。
药品的销售名称
面向普通大众的医疗广告中,不得包含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销售名称。
这一规定基于平成29年(2017年)9月29日厚生劳动省医药・生活卫生局发布的《药品等适当广告基准》(薬生発0929第4号通知)附件。《药品等适当广告基准》规定,不得针对非医药专业人士进行广告宣传。
在介绍处方药等药品信息的广告中,必须使用药品的通用名称,而不是具体的销售商品名称。以下是可以广告的例子:
- 本院采用了通用药品。
- 我们提供AGA治疗药物。
在发布医疗广告时,不仅要遵守《医疗法》和《医疗法实施规则》的规定,还要遵守其他相关法律和指南。
- 《药品医疗器械等法》
- 《健康增进法》
- 《景品表示法》
- 《不正竞争防止法》
特别是这些法律中与医疗广告相关的规定,需要予以确认。
横幅广告与列表广告
在搜索时显示的横幅广告和列表广告可能成为医疗广告规制的对象。如果这些广告满足诱引性和特定性的要求,属于医疗广告,那么在横幅广告和列表广告中包含禁止事项将是违法的。
此外,由于不满足限定解除条件,因此不属于可广告的内容是不允许广告的。
横幅广告和列表广告是在搜索时自动显示的,不属于“患者等自行寻求并获取的信息”,因此不适用于限定解除条件,请注意这一点。
需要指出的是,发布横幅广告和列表广告本身并不是被禁止的。只要在可广告内容的范围内,就是允许的。
仅特定人群可见的广告
即使是仅特定人群可见的广告,也属于医疗广告规制的对象。因为医疗广告规制的对象是所有满足诱引性和特定性、属于医疗广告的广告。
许多医疗机构采用了注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在专属页面上查看信息。即便是仅限会员查看的页面,也不得发布强调费用等被禁止的广告内容。
然而,由于这是患者等自行寻求并获取的信息显示媒介,如果满足限定解除条件,则可以包含非可广告内容。
总结:医疗广告的处理需要专业知识
医疗广告受到医疗广告规制的严格限制,旨在保护患者等使用者。这是因为与其他领域的广告相比,不当的医疗广告可能会对人的生命和身体造成显著的伤害。
如果广告内容损害品位,可能会误导患者等在选择治疗方法和医疗机构时,导致不当的诱导。阻碍患者做出适当选择的表述,在医疗广告中是不恰当的。
医疗广告的内容必须经过严格审查,以确保不违反医疗广告规制。为了避免因疏忽或误解而引发意外的麻烦,我们建议在发布医疗广告时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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