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裁量労働制?适用于程序员吗?
近年,随着工作方式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远程办公和在家办公等各种工作方式受到了广泛关注。在这些各种工作方式中,有一种被称为”裁量劳动制”的工作方式。我想,很多人可能听说过”裁量劳动制”这个词,但真正理解这种工作方式的人并不多。因此,在本文中,我们首先将对裁量劳动制进行解释。然后,我们将讨论程序员是否适用裁量劳动制。
什么是裁量劳动制
裁量劳动制包括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和企划业务型裁量劳动制。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是指,“根据业务的性质,需要大幅度地将业务执行的手段、方法、时间分配等交由劳动者自行决定的业务,从由日本厚生劳动省令和厚生劳动大臣公告确定的业务中,劳资双方确定适用的业务,实际让劳动者从事该业务的情况下,视为劳资双方预先确定的工作时间的制度”。
另一方面,企划业务型裁量劳动制是指,“企划业务型裁量劳动制是指,在企业的各个部门中,对从事一定范围业务的劳动者,将业务执行的手段和时间分配的决定等交由劳动者自行决定,更加重视成果,以提高业务效率和生产力的制度”。对于程序员来说,适用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的问题是重要的,因此,以下将解释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
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在《日本劳动基准法》第38条的3第1款第1号中有规定,“根据业务的性质,需要大幅度地将业务执行的手段、方法、时间分配等交由劳动者自行决定的业务,从由日本厚生劳动省令和厚生劳动大臣公告确定的业务中,劳资双方确定适用的业务,实际让劳动者从事该业务的情况下,视为劳资双方预先确定的工作时间的制度”。
※参考(日本厚生劳动省官方网站)https://www.mhlw.go.jp/general/seido/roudou/senmon/index.html[ja]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checkpoints-of-employment-agreement[ja]
何为裁量劳动制的目标业务
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的目标业务,如上所述,必须是由厚生劳动省令(日本《劳动基准法》实施规则)和厚生劳动大臣公告所规定的业务。
在厚生劳动省令和厚生劳动大臣公告中,以下19项业务被规定为目标业务。
(1)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或人文科学或自然科学的研究业务
(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官网:https://www.mhlw.go.jp/general/seido/roudou/senmon/index.html[ja])
(2)信息处理系统(指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的多元素组合体系,作为程序设计的基础)的分析或设计业务
(3)在报纸或出版业务中,新闻采编业务,或根据日本《广播法》(1950年法律第132号)第2条第4号规定的广播节目,或根据日本《有线广播业务运营规定法》(1951年法律第135号)第2条规定的有线广播,或根据日本《有线电视广播法》(1972年法律第114号)第2条第1款规定的有线电视广播节目(以下统称为“广播节目”)的制作采编业务
(4)服装、室内装饰、工业产品、广告等新设计的创新业务
(5)在广播节目、电影等制作业务中,制片人或导演的业务
(6)在广告、宣传等方面,关于商品等内容、特性等的文案创新业务(所谓的广告文案创作人的业务)
(7)在业务运营中,为利用信息处理系统,对问题的把握或利用方法的创新或建议的业务(所谓的系统顾问的业务)
(8)在建筑物内,关于照明设备、家具等布置的创新、表现或建议的业务(所谓的室内装饰协调员的业务)
(9)游戏软件创作的业务
(10)在证券市场中,对市场动态或证券价值等的分析、评估或基于此的投资建议的业务(所谓的证券分析师的业务)
(11)利用金融工程等知识进行金融产品开发的业务
(12)根据日本《学校教育法》(1947年法律第26号)规定的大学教授研究的业务(主要从事研究的人员)
(13)注册会计师的业务
(14)律师的业务
(15)建筑师(一级建筑师、二级建筑师和木造建筑师)的业务
(16)房地产评估师的业务
(17)专利代理人的业务
(18)税务师的业务
(19)中小企业诊断师的业务
以上19项目标业务,由于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并需要广泛承认劳动者的裁量权,因此特别规定。
程序员是否可以适用裁量劳动制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对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适用的目标业务进行了说明,那么程序员是否包含在这些目标业务中呢?
以下,我们将对程序员是否包含在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的目标业务中进行说明。
问题所在的目标业务
程序员,指的是编写程序的人或职业。程序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基于软件的规格书,用编程语言编写源代码。从程序员的工作内容来看,是否可以对程序员适用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问题在于程序员的工作是否可以被定义为“信息处理系统(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的目的,将多个元素组合成一个系统,这个系统是程序设计的基础)的分析或设计的工作”。
信息处理系统分析或设计业务的意义
即使我们说到“信息处理系统的分析或设计业务”,也无法从条文上明确理解这具体指的是什么样的业务。因此,东京劳动局劳动标准监督署公布了一份名为“为了正确引入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ja]”的资料,对目标业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释。
什么是“信息处理系统”
在“为了正确引入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的文档中,“信息处理系统”被定义为“以信息的整理、加工、储存、搜索等处理为目的,由计算机硬件、软件、通信网络、数据处理程序等构成要素组合而成的系统”。
首先,为了称之为信息处理系统,①必须“以信息的整理、加工、储存、搜索等处理为目的”。
其次,必须“由计算机硬件、软件、通信网络、数据处理程序等构成要素组合而成”。
什么是“信息处理系统的分析或设计业务”
接下来,“信息处理系统的分析或设计业务”被定义为“(ⅰ)基于需求把握、用户业务分析等确定最优的业务处理方法并选择符合该方法的机型,(ⅱ)输入输出设计,处理程序设计等应用系统设计,机器构成的细部决定,软件决定等,(ⅲ)系统运行后的系统评价,问题发现,为解决问题的改进等业务”。并且,“信息处理系统的分析或设计业务”中,“不包括进行程序设计或创建的程序员”。从这一点来看,一般的程序员不被认为包含在裁量劳动制的目标业务中。
判断程序员是否适用裁量劳动制的判例
在判断程序员是否适用裁量劳动制的判例中,有一个被称为ADD事件(京都地方法院平成23年(2011年)10月31日判决・劳动判例1041号49页)的判例,我将在这里介绍这个判例。
案件概述
首先,X自平成13年(2001年)5月计算机公司Y成立时起,作为系统工程师,在被视为每日工作8小时的裁量劳动制下,在Y公司工作。然后,从平成20年(2008年)9月开始,由于X自己或X的团队成员在定制业务中出现了许多错误等问题,X在平成21年(2009年)2月被诊断为“抑郁症”,并在同年3月离开了Y公司。Y公司声称,由于X没有正确执行业务或没有遵守与客户的规则,因此遭受了损失,因此起诉X赔偿2034万日元。对此,X反诉Y公司,要求支付未支付的加班费、延迟损害金、附加金,并因违反安全注意义务而要求赔偿损失。
与本文相关的争议点
在本案中,有几个争议点,但与本文相关的是“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的适用(争议点2)”。也就是说,X所从事的业务是否包含在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的适用业务中的“信息处理系统的分析或设计的业务”成为了争议点。
法院的判断
在ADD事件中,法院判断,“不能认为X所从事的业务是《劳动基准法》第38条第3款、同法实施规则第24条第2款第2项所述的‘信息处理系统的分析或设计的业务’,也不能认为满足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的适用条件。”
首先,关于是否符合上述适用业务,不是形式上的判断,而是客观上看,“由于业务的性质,需要大幅度地将业务的执行方式交给从事该业务的劳动者,因此,对于业务执行的手段和时间分配的决定等,雇主难以具体指示的业务”(《劳动基准法》第38条第3款第1项)。
在ADD事件中,法院判断,“正如F公司(委托Y公司业务的公司)的A部长所述,他们向Y公司发出指示书,委托他们完成系统的一部分工作,X和Y公司的员工所做的工作是根据F公司的指示,在1、2周的期限内(在紧急情况下,可能是第二天或2、3天)完成软件G系统的一部分,业务执行的裁量性很小,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
也就是说,在ADD事件中,首先,X所从事的业务的裁量性很小,因此,法院判断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不适用于X。结果,法院承认了约600万日元的未支付加班费的存在。
总结
以上,我们已经对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的概要以及程序员是否适用裁量劳动制进行了说明。如本文所述,要让程序员适用专业业务型裁量劳动制,必须满足严格的要求。对于已经适用裁量劳动制的程序员,需要仔细检查是否真正满足了裁量劳动制的适用条件。同时,对于已经或打算将裁量劳动制适用于程序员的企业负责人,也需要确保裁量劳动制是否真正适用。对于这些判断,需要专家的意见,因此建议向专业人士,即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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