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使用“药物疑虑”、“反社会疑虑”等表述,也可以被视为名誉侵害吗?
在评论他人时,我们需要注意不要降低他们的社会评价。为此,一种广泛使用的表达方式是,不做断定,而是保持在“怀疑”的状态。
在描述关于药物使用、财务造假、与反社会团体的关系等负面话题时,保持在“怀疑”的状态可能会减少社会评价的损害。
在法庭上,这种“怀疑”的表达方式是如何被评价的呢?
我将在介绍案例的同时进行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and-decline-in-social-reputation[ja]
「存在疑虑」的情况
有一个案例,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日本的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和其理事长向周刊杂志提出索赔,主张“因发布的文章损害了他们的名誉”。
诉讼经过
周刊杂志上发布的文章以“7千万日元“挪用”疑虑”为标题,
每年接受约1亿日元的补助金,但资金流动不透明,理事长除了报酬外,还可能设立了空壳公司,至今可能已经获得了高达7千万日元的不当报酬。这可能违反了规定NPO法人活动的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
这就是文章的内容。
对此,理事长等人主张“文章的内容揭示了事实,损害了我们的名誉。”
被告周刊杂志方面则主张,
“存在挪用疑虑”只是法律观点的表述,并非揭示事实,“原告理事长存在7千万日元挪用的疑虑”只是表达了观点或评论。
这就是他们的主张。
法院的判断
法院对本案文章给出了以下的看法。
可以认为揭示了存在挪用或强烈暗示存在挪用的事实。
“挪用”这个词不仅仅是在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的场合使用的法律术语,更普遍地,也用于表达通过不正当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按照一般读者的标准阅读本案文章,通常会理解为原告通过不正当手段从NPO法人那里挪用了资金。这并不能被解读为表达了是否构成挪用罪或民事上的非法行为责任的法律观点。东京地方法院2019年12月2日(2019年)判决
法院接受了原告的主张,命令被告周刊杂志支付100万日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10万日元的律师费,总计11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疑虑”被认为是按照一般读者的标准,揭示了事实,而不是表达了观点或评论。
「重大疑惑」的情况
曾有一个案例,制造和销售弹珠机及其周边设备的公司,因被告公司在其付费浏览网站上发布了标题为“●●家族支持的‘〇〇公司’重大疑惑有新进展”的文章,声称其名誉受到了损害,因此寻求赔偿。
诉讼进程
原告在菲律宾共和国进行赌场度假村项目,部分媒体对此项目进行了报道,好像有不正当的资金提供。
尽管调查委员会报告了“没有证据表明存在贿赂性质。”的内容,但被告在网站上发布了“●●家族支持的‘〇〇公司’重大疑惑有新进展”的文章,报道了贿赂的重大疑惑。
原告提出了以下主张:
虽然本文提到了“重大疑惑”,但从一般读者的注意力和阅读方式来看,文章给人留下了原告进行了向外国公务员行贿的非法行为的印象,对其是否进行公正的企业活动产生了强烈的疑虑。这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和社会信誉。
另一方面,被告提出了以下反驳:
本文揭示了重大疑惑的事实,这种疑惑的存在是真实的。
原告认为,“为了获得临时许可,向菲律宾政府官员提供贿赂”并不等于“产生了重大疑惑”,因此在法庭上进行了争论。
法院的判断
法院认为,即使使用了“重大疑惑”等抽象的表达,也不会改变一般读者的印象,认为本文揭示了事实,并判断“这损害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和社会信誉”。
真实性和适当性的证明对象应该是原告通过子公司等进行贿赂的事实,而不是疑惑的存在(省略)
不能认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本文揭示的事实是真实的。东京地方法院2014年1月20日(公历2014年)判决
法院认定了名誉和信誉的损害,命令支付150万日元的非物质损害赔偿,15万日元的律师费,总计165万日元的损害赔偿,并命令删除网站上持续发布的文章,并发布道歉广告。
即使表达为“重大疑惑”,如果结合前后的内容阅读,也可能被认为是揭示事实的。真实性和适当性的对象也将不再是疑惑的存在。
总结
即使使用了如”疑虑”或”怀疑”这样的抽象表达,如果给一般读者或观众带来了可理解的误解,可能会被认为是”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破坏了社会信誉”,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如果您的权利因此类表达而受到侵犯,不要默默忍受,应向专业律师咨询。他们会仔细审查情况和内容,可能会像本文案例那样确认名誉侵权,并可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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