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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释代理店合同的正确书写方式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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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释代理店合同的正确书写方式和种类

在商业领域,让代理商销售自家的产品或服务是一种相当常见的做法。利用代理商不仅可以减少销售人员等人力成本,而且可以相对快速地建立大规模的销售网络,这一点非常吸引人。

因此,我们将解释如何制定与代理商之间的代理商合同以及需要注意的要点。

什么是代理店合同

代理店合同的机制

代理店合同的基本机制是,委托人将其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委托给销售代理店,销售代理店对客户进行该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宣传活动等。

代理店合同的类型

关于代理店合同的销售,从法律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中介型和买卖型。

中介型是指,销售代理店只是代理签订合同,关于商品或服务的提供的合同效果是直接在委托人和客户之间产生的。在中介型的销售代理店的情况下,销售代理店的销售额是来自委托人的销售手续费。

另一方面,关于委托人的商品或服务,委托人和销售代理店以采购的形式签订买卖合同,销售代理店直接向客户销售这些采购的商品或服务,这就是买卖型。在买卖型的情况下,商品或服务的对价将成为销售代理店的销售额。

选择中介型还是买卖型,取决于销售代理店想要实现何种类型的销售,这也涉及到会计判断,因此公司需要自行仔细考虑。

代理商合同的检查要点

委托人与销售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代理商合同。在这里,我们将介绍代理商合同的典型条款,并解释每个条款的检查要点。在条款中,“甲”指的是委托人,“乙”指的是销售代理商。

关于代销型销售方式的条款

如果销售方式为代销型,应遵循以下规定:
(1)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权,以附件中所述的销售条件销售处理商品。但是,不授予收款权限。
(2)乙方应介绍可能使用本商品的用户。
(3)乙方应在甲方的支持下,努力使本商品持续被使用,并使本商品的用户在使用中得到满足。
(4)乙方应在甲方事先指定的情况下,使用甲方指定的合同进行本商品的销售。如果没有事先指定,乙方必须明确告知合同对方没有收款权限。
(5)乙方必须在上述合同中,注明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本商品销售的契约。
(6)每个合同都不应提供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证明文件。
(7)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即使在合同成立后,甲方无法从合同对方收回款项,乙方也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9)甲方只允许乙方对处理商品的最终用户进行销售介绍,并且除非附件中有特别规定,否则不允许乙方选择复代理人或进行任何其他许可。
(10)尽管有前述规定,但如果附件中有特别规定,乙方可以通过事先书面通知甲方选择复代理人(如果销售方式为代销型,由复代理人进行的处理商品的销售称为“二次代销”)。当该书面通知到达甲方时,甲方将视为已对此进行许可。但是,如果由于复代理人的再销售相关的表面代理、交易违法行为或其他类似行为,使甲方对复代理人有赔偿请求权时,乙方应与复代理人共同保证该债务。

这些条款示例是基于前述的代理店合同类型中的代销型。在代销型中,销售代理店仅代理客户和委托人之间的合同签订行为,使效果归属于他们。因此,需要明确规定销售代理店的代理权范围。

在条款示例(1)的但书中,规定了不授予代理店收款权限。是否授予代理店收款权限是两种可能的情况,但考虑到收款权限的重要性,作为委托人,不授予代理店收款权限是比较稳妥的。

条款示例(10)规定了复代理人的选任。如果允许复代理人或进一步的代理,当与客户之间发生问题时,责任所在往往会变得模糊。然而,如果是将所有事务一次性委托给大型销售代理店,那么选择复代理人可能是前提。因此,是否允许选择复代理人应根据具体交易情况进行判断。

关于购销型销售方式的条款

如果销售方式为购销型,应遵循以下规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以附件所述的销售方式和销售条件购买处理商品的申请时,必须接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以附件所述的销售方式和销售条件以外的方式购买处理商品的申请时,必须立即接受或拒绝。
(3)乙方应在自己的责任下,按照甲方指定的格式和方式,执行与向本商品使用者销售相关的所有行为,包括使用合同。
(4)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以甲方规定的格式和方式以外的方式批准向使用者的使用许可。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获得甲方的批准。
(5)所有与销售、合同签订、费用收取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自行负责收取使用费。甲方不承担任何与费用收取相关的损害等责任。
(7)除非附件中特别规定,乙方必须作为甲方服务提供的对方的合同方,进行处理商品的销售。乙方对甲方服务提供的对方以外的人进行处理商品的销售(以下称为“二次再销售”)将被视为乙方对甲方的债务不履行,甲方通过解除等行为对乙方造成的损害将被视为不存在。
(8)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如果附件中有特别规定,乙方可以向甲方服务提供的对方以外的人(以下称为“再销售方”)进行处理商品的销售。但是,对再销售方的业务、技术和其他一切与年龄相关的支持由乙方负责,甲方被排除在所有责任之外。

这个条款例子是假设代理店合同的类型为购销型。在购销型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责任的是销售代理店,因此,委托人对销售代理店的约束通常不会比取次型大。

因此,代金收取权当然在销售代理店。条款例(6)就是注意规定这一点的。

稍微特别的是,如条款例(1)所述,只要按照预先确定的销售条件等进行,委托人必须向销售代理店销售商品或服务。

然而,在代理店合同中,销售代理店是以能够从委托人那里一定能够采购商品或服务为前提进行销售活动的,即使从客户那里接到申请,也不能提供商品或服务,这对代理店来说是绝对不能发生的。因此,条款例(1)可以说是对代理店来说非常重要的条款。

关于代理销售手续费的条款

1.如果销售方式为代理销售,并且相关销售合同已经成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附件中所述的手续费。
2.如果在支付本条款中的手续费后,发现相关销售合同无效,并被取消或解除,或者甲方因合同瑕疵向合同对方支付了赔偿金或其他款项,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手续费。

在销售代理合同中,简单地说,商品的进货价格和向客户的销售价格的差额就是销售代理的收入。相比之下,在代理销售合同中,通过中介收取的手续费就是销售代理的收入,因此需要在代理合同中规定手续费金额。

在代理销售合同中,一般情况下,代理商在客户和委托人之间的商品或服务提供合同成立的条件下,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金额可能是“每个合同○元”的固定金额,也可能是“销售价格的○%”,与销售额挂钩。

在关于销售手续费的条款中,最重要的是手续费产生的条件。即使是在客户和委托人之间的合同成立的时点,根据处理的商品或服务,具体的表述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应用程序销售代理的情况下,会表述为客户在委托人提供的应用程序上注册的时点。为了避免后期产生疑义,根据处理的商品或服务,明确规定手续费产生的条件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像第二款条款那样,即使客户和委托人之间的合同一度成立,也有效地规定了不作为手续费支付对象的情况。如果规定即使后来合同无效或被取消,也有支付手续费的义务,销售代理可能会使用所谓的“虚假客户”进行合同申请,并立即取消,从而存在夸大合同数量的风险。

关于商品交付的条款

如果处理的商品是有形物品,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甲方应直接向合同对方交付处理商品。
(2)尽管有前款的规定,甲方可以预先向乙方交付处理商品,并由乙方直接向合同对方交付处理商品。但是,当乙方直接交付处理商品时,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发送日期。
(3)前款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商品是委托给代理商销售的,就需要规定向客户交付的方法。虽然这也取决于库存是由委托人还是代理商持有,但一般来说,委托人持有库存,并直接向客户交付商品的例子较多。条款例(1)就是设想了这种情况。

然而,虽然商品库存由委托人持有,但实际的商品交付可能会请求销售代理商。因为销售代理商是客户的窗口,所以从销售代理商直接向客户交付商品可能会使交易更顺利。条款例(2)就是设想了这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交易只预计了条款例(1)和(2)中的一种情况,那么只需要规定一种条款就足够了。另一方面,如果预计到销售代理商和客户可能会有条款例(1)(2)两种情况,那么最好像上面的条款例那样规定。

关于商标使用的条款

1.当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拥有使用权的商标时,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的同意。此外,对于获得批准的商标的使用条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
2.尽管有前款的规定,但在处理商品的中介或再销售所需的范围内,只要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被推定已授权使用商标。

商标是指企业为了区分自家的商品和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和服务而使用的标志(识别标志)。如果向专利局申请并获得商标注册,就会获得商标权,注册者就可以独占使用商标。关于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详细解释,请参阅下面的文章。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intellectual-property-infringement-risk[ja]

销售代理商在进行委托人的商品或服务的促销活动时,预计会使用商标。由于未经权利人同意,第三方不能使用商标,所以在条款示例的第1项中,规定了必须获得权利人即委托人的同意。关于商标权侵权的罚则的详细解释,请参阅下面的文章。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penalty-for-trademark-infringement[ja]

此外,条款示例的第2项是,由于委托销售给代理商,自然预计会让代理商使用商标,除非商标的权利人即委托人特别禁止,否则将推定已授权使用商标。

总结

并非仅限于IT企业,当销售自家开发的工具或应用等产品时,常常会委托给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合同在法律上有几种类型,选择哪种类型取决于您希望在哪里实现销售收入这一会计视角,以及委托方在合同上能够接受的责任程度这一商业判断。为了能够在法律上实现这样的判断,安排合同书变得非常重要,因此,我们建议在创建代理商合同书时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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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onolith法律事务所,作为在IT、互联网和商业领域具有优势的法律事务所,我们不仅限于代理商合同,还为我们的顾问公司和客户公司提供各种合同的制作和审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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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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