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中关于公司运营的条款是什么
投资合同中规定了各种条款,其中可能包括关于公司运营的条款。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关于公司运营的条款旨在确保公司进行健康的业务运营以提高投资的成功率,以及正确理解投资目标公司的状况,并作为基金运营者建立适当的应对机制。
关于公司运营的条款包含了许多对接受投资的创业公司以及投资者,即风险投资公司(VC)等,都非常重要的条款。因此,本文将对投资合同中关于公司运营的条款进行说明。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importance-and-necessity-of-investment-contract[ja]
投资合同中关于公司运营的条款
在投资合同中,关于公司运营的条款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 关于上市努力义务的条款
- 关于资金用途的条款
- 关于派遣董事和观察员的条款
- 关于承诺的条款
- 关于重要事项的通知以及投资者的事前批准的条款
- 关于对投资者的事后通知的条款
- 关于专注经营的条款
关于上市努力义务的条款
投资者如风险投资公司(VC)等,在进行投资时,必须寻求投资回报。对于以基金形式从其他投资者那里筹集资金的VC来说,必须在有望获得回报的情况下进行投资。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规定一些条款,如企业计划在何时上市,企业是否能够为上市进行适当的业务运营等。在投资合同中,这将被规定为被称为上市努力义务的条款,这种上市努力义务通常以“努力义务”的形式规定。
然而,即使是“努力义务”,如果企业忽视了向上市努力,也会违反投资合同,因此,企业应该诚实地努力上市。另外,有时候这并不是努力义务,而是明确规定为合同义务,如果违反,可能会产生股票购买义务。因此,需要仔细确认是否仅仅停留在努力义务,还是明确规定为合同义务。
此外,也可以考虑到通过并购等方式,VC等可以获得回报,因此,除了上市,还可能规定包括并购在内的退出时期的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将会规定关于退出时期的协议和向退出努力的义务条款作为投资合同的内容。
以下是上市努力义务的条款示例。
第○条(公开发行股票)
乙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尽最大努力将乙的股票在甲同意的公开股票市场上市或店头登记(以下简称“公开”)。并按照甲的建议,采取所有合理的手段进行公开。
关于资金用途的条款
当创业公司等进行资金筹集时,并非无目的地筹集资金,而是与特定的资金需求有关。投资者,如风险投资公司等,会在满足创业公司等的特定资金需求的同时,考虑投资的必要性和所需的投资金额等因素,然后进行投资。
因此,在投资合同的内容中,可能会规定关于资金用途的条款。关于资金用途的条款,如果资金的用途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确定,但具体的用途尚未确定,那么可能会抽象地规定为“用于○○的运营资金全面”等。
另一方面,如果资金的用途已经具体到详细程度,那么可能会具体规定为“用于○○系统的引入”等。关于资金用途的条款,投资者如风险投资公司等和创业公司等之间需要充分确认,并作为投资合同的内容进行规定。
关于派遣董事和观察员的条款
风险投资公司等可能会考虑派遣自家的相关人员担任创业公司等的董事,以监视和监督创业公司等的决策,并了解其内部信息,或者作为观察员进行派遣。关于派遣董事和观察员的条款,我们在以下的文章中进行了解释,请参考以下的文章。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clause-dispatching-of-company-executives[ja]
关于誓约条款
在投资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关于誓约的条款。誓约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让企业承诺进行适当的企业运营以便进行上市等活动,以及确保风险投资公司等有机会进行适当的信息收集。具体来说,投资合同中可能会规定以下的誓约条款。
关于维持会计账簿适当性的事项
如果创业公司等企业打算上市,那么会计账簿必须是适当的。因此,可能会规定创业公司等企业承诺维持会计账簿适当性的条款。
关于维持董事或相关当事人进行的交易适当性的事项
在创业公司等企业的上市审查中,相关当事人进行的交易原则上是需要公开的,其适当性也是上市审查的对象。因此,可能会规定董事或相关当事人承诺维持其交易适当性的条款。
关于对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者的问题的回答以及创业公司等向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者的信息披露
从投资者这样的外部立场来看,不一定能够充分了解创业公司等企业的内情。因此,可能会规定创业公司等在投资者提问时,承诺回答该问题的条款。此外,也可能规定创业公司等承诺向风险投资公司等投资者披露信息的条款。
关于维持计算文件和税务申报书适当性的事项
如果创业公司等企业打算上市,那么计算文件和税务申报书也必须是适当的。因此,可能会规定创业公司等承诺维持计算文件和税务申报书适当性的条款。
关于业务计划内容和业务计划提交的事项
企业需要根据业务计划进行业务,因此,业务计划必须得到适当的制定,并且需要按照业务计划进行业务运营。因此,可能会规定承诺业务计划适当性的条款,以及创业公司等承诺向风险投资公司等提交业务计划的条款。
关于与反社会势力等无关的事项
如果与反社会势力等有关,不仅不能上市,还可能面临声誉风险,甚至可能涉及非法行为,对创业公司等来说是致命的。因此,可能会规定承诺与反社会势力等无关的条款。
关于遵守法律、公司章程、公司内部规定等合规事项
如果创业公司等违反合规,风险投资公司等即使在投资合同中没有规定,也可以向创业公司等提出赔偿要求。但是,为了以违反合同为理由向创业公司等提出股票购买要求等,必须在投资合同中进行规定。因此,即使没有投资合同,合规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不应该认为没有必要在投资合同中特别规定,而应该在投资合同中规定承诺遵守法律、公司章程、公司内部规定的条款。
关于重要事项通知和投资者预先批准条款
对于VC等投资者来说,公司如何处理重要的运营事项是他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例如,如果创业公司等进行了更改公司章程、组织重组行为以及发行新股等重要事项,VC等可能会遭受意想不到的损失。因此,投资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关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和投资者预先批准的条款。这个条款从创业公司等的角度看,可能会限制他们的经营自由度,因此,需要在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充分讨论哪些事项应该被包括在内,需要通知哪些投资者,以及给予哪些投资者预先批准的权利等问题。
关于对投资者的事后通知条款
在创业公司等对风险投资公司等的交易中,可能会规定一些条款,要求在某些重要事项发生后进行通知。根据这些条款,如果创业公司等卷入诉讼等纠纷,或者申请破产等,或者创业公司出现问题并受到停业处罚等行政处罚,或者公司因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创业公司等需要向风险投资公司等进行事后通知。
关于专注经营的条款
对于像创业公司等规模并不大的公司,公司的经营是否顺利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因此,对于VC等投资者来说,谁是经营者,经营者能否专心致志地经营公司,这些都成为了重要的关注点。因此,投资合同中可能会规定关于专注经营的条款。
具体来说,可能会规定以下内容:
- 关于董事辞职或再选的条款
- 关于兼任或兼职的条款
- 关于竞业禁止的条款
通过在投资合同中规定以上这些条款,可以期待经营者专注于创业公司等的经营。
总结
以上,我们对投资合同中关于公司运营的条款进行了解释。对于创业公司和风险投资者(VC)等,公司运营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使公司顺利发展,并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良好的结果,这些条款需要进行深入的考虑。由于投资合同中关于公司运营的条款是重要的,因此,最好由专业的律师来起草投资合同,或者接受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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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General Corporate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