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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合同会社中社员的加入:基于公司法的程序完全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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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合同会社中社员的加入:基于公司法的程序完全解说

合同会社作为日本公司形态之一,因其成立的便捷性和运营的灵活性,在近年来受到了广泛关注。这种公司形态与英语圏的LLC(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相似,特别对海外投资者和创业者而言,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选择。合同会社的运营灵活性基于日本公司法所规定的明确法律框架。准确理解这一法律,是顺利进行业务运营的关键。在合同会社相关的法律术语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社员”一词。它不是指一般的雇员,而是指根据日本公司法,对公司进行出资的所有者,即经营者本人。理解这一基本定义,对于把握合同会社的结构至关重要。本文将聚焦于随着合同会社的成长和战略变更而变得重要的“社员加入”主题。具体来说,我们将基于日本公司法的规定,详细且全面地解释迎接新社员的法律程序,以及现有社员进行额外出资时的程序。社员的加入不仅仅是内部管理工作,它是一项对公司的法律结构和资本构成产生根本性变化的重要行为,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是必需的。

在合同公司中加入社员的基本考虑

根据日本公司法(日本公司法第604条第1项),合同公司被允许加入新社员。社员的加入是实现公司增长战略、引入新专业知识或资金筹集等多种经营目的的重要手段。社员加入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加入者向公司进行新的出资,另一种是接受现有社员所持有的持分(相当于公司所有权的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让。本文将重点解释通过新的出资来增加公司总资产的社员加入程序。这两种方法的选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登记程序产生重大影响。接受新的出资时,公司的资产和资本会增加,因此可能会法律上要求进行特定的登记程序。而持分转让则是社员之间的交易,公司的资本总额本身不会发生变动,因此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理解这一根本差异是选择适当程序的第一步。

新加入员工的入职手续

当通过新的出资迎接新员工加入时,日本公司法(Japanese Corporate Law)规定了多个阶段性且严格的程序。遵循这些程序对于确保加入的有效性以及预防未来的法律纠纷至关重要。

在日本全体社员的同意与章程变更

引入新社员是关系到公司核心的重要决策。因此,首先需要变更公司的基本规则,即章程。根据日本公司法(日本公司法第576条第1款)的规定,合伙公司的章程中必须记载全体社员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以及各社员的出资金额。因此,当新社员加入时,必须进行章程变更手续,以在章程中追加这些信息。

原则上,章程的变更需要得到现有全体社员的同意(全体社员的同意)。这一点在日本公司法第637条中有所规定,反映了合伙公司基于人际信任关系的组织特性。然而,通过在章程中设定特别规定,可以放宽这一要求。例如,可以预先在章程中加入“超过半数社员的同意”等规定,以加快决策过程。但是,除非有这样的规定,否则只要有一名社员反对,新社员的加入就无法实现。

出资履行及其效力发生时间

仅仅获得全体社员的同意并修改公司章程,并不意味着新社员的加入已经完成。日本公司法对于加入效力发生的时间设定了极其重要的规定。根据日本公司法(日本法律)第604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在章程变更时尚未完成出资的支付或提供,那么该人将在完成这些支付或提供时成为社员。

这一规定意味着,作为社员的法律地位的产生与承诺的出资的完全履行(出资履行)紧密相连。即使得到了全体社员的同意并签署了合同,但在出资款项支付给公司之前,该人物在法律上并不被视为社员。这一机制旨在保护公司及其债权人。合伙公司的社员承担有限责任,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责任。因此,公司所拥有的资本是债权人唯一的保障。如果在出资完成之前就赋予某人作为社员的权利(例如,参与业务执行的表决权),那么尚未向公司提供资产的人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危及公司的财产基础。法律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严格将社员资格的产生与出资履行相绑定。

加入合同会社的社员责任

在考虑成为合同会社的新社员时,最应注意的一点是加入后的责任范围。根据日本公司法(日本公司法第605条),加入合同会社后的社员需对加入前公司产生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然而,合同会社的社员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第580条第2款),责任限于出资额等的范围。首先应使用公司资产进行偿还,社员的责任是补充性的(第580条)。

这意味着,加入的社员需对公司在其参与之前所承担的所有债务负责,与其他社员一样。这种“追溯责任”对于那些习惯于其他法域公司法的投资者来说,可能是一个意想不到的重大风险。根据这一规定,成为社员不仅仅是对未来的投资,而是承担公司过去的全部。因此,在决定加入之前,进行彻底的尽职调查(资产评估)至关重要。需要详细调查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同关系、诉讼风险,以及账簿上未显示的或有债务等,以完全掌握潜在风险后再做决策。

从裁判例看日本公司章程自治的限界

合同公司在日本可以通过章程灵活设计内部规则,享有较广泛的“章程自治”权利,但这种自治权也存在法律上的限界。东京地方法院(Tokyo District Court)1996年10月13日的判决便是一个重要案例,暗示了这一点。该案件涉及合伙公司,争议焦点是合伙人的“退社”,但其背后的法理同样适用于合同公司成员的加入问题。

在这起案件中,争议的焦点是章程中“成员可通过其他成员过半数的决议退出公司”的规定是否有效。法院认为,该规定试图规避法律所规定的严格的成员除名程序(需要法院介入),因此判定该章程规定无效。法院的理由是,法律条款作为强制性规定,旨在平衡公司的自治权和成员的权利保护,不允许通过章程简化这些程序,以违背法律的宗旨。

这一判例所展示的原则,即“章程自治不能推翻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样适用于成员的加入程序。例如,即使章程规定“新成员的加入仅需执行业务的成员决定”,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为这忽视了日本公司法(Japanese Companies Act)第637条要求全体成员同意才能变更章程的规定。关于改变公司基础的成员加入行为,遵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比章程规定更为优先。

现有社员的追加出资

增强公司资本的另一种方式是,已经是社员的人进行追加出资。这一程序也需要遵循日本公司法规定的步骤进行。

程序概要

即使是现有社员进行追加出资,其程序的核心部分与新社员加入的程序是共通的。追加出资意味着要更改该社员的出资金额,因此需要更新公司章程中的“社员出资金额”这一条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更改章程是必须的,原则上需要得到全体社员的同意。一旦获得同意,就制定更改后的章程,并且当事社员履行追加出资后,程序即告完成。

选择资本金和资本公积金

在进行追加出资时,公司面临一个极其重要的战略性决策,那就是将出资的资金计入“资本金”还是“资本公积金”。日本公司法允许不将出资金额的全部计入资本金,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处理为资本公积金。这一选择将直接影响登记程序、费用以及未来的财务战略。

如果将出资金计入“资本金”,由于资本金金额是公司登记事项证明书(登记簿)中的公开信息,因此法律上要求进行变更登记以反映增加的资本金。这一登记申请将产生名为注册许可税的税费,其金额为增加的资本金金额的1000分之7(如果这个计算金额不足30,000日元,则为30,000日元)。

另一方面,如果将出资金的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金金额则不会变动。由于资本公积金不是登记事项,因此如果选择这种方式,则不需要进行资本金金额的变更登记。结果是,也不会产生注册许可税。

这一机制成为公司重要的财务战略工具。增加资本金金额可以提高公司的对外信用力,但手续复杂且成本较高。相比之下,将其计入资本公积金的方法可以简化手续、降低成本,并在未来使用这些资金进行分配等时提供更高的灵活性。

项目资本金资本公积金
商业登记必须进行变更登记无需变更登记
注册许可税会产生不会产生
对外信用力一般认为较高对外不直接公示
未来使用的灵活性减少程序严格分配等程序相对灵活

员工加入所需的日本商业登记

在完成与员工加入或追加出资相关的公司内部手续后,可能需要进行商业登记以法律形式公示这些变更。然而,在日本的合伙公司中,并非所有员工的加入都需要进行登记。

何时需要进行登记

只有在登记事项证明书上记录的信息发生变更时,才法律上要求进行商业登记。根据日本公司法规定,一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原则上必须在变更之日起两周内向公司所在地的法务局申请变更登记(株式会社为第915条第1项,合伙公司等份额公司为第919条第1项)。

员工加入需要进行登记的主要情况有以下两种:

  1. 资本金金额增加的情况:新的出资金额被计入“资本金”,导致登记事项中的“资本金金额”发生变动时,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2. 业务执行员工或代表员工发生变更的情况:合伙公司的登记事项中包括有权执行业务的“业务执行员工”的姓名,以及有权代表公司的“代表员工”的姓名和地址。如果新加入的员工担任这些职务,就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以在登记簿上记录他们的姓名等信息。

从这些规则中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即在特定条件下,即使有员工加入,也可能完全不需要进行任何登记手续。具体来说,如果(1)新加入的员工不担任业务执行员工或代表员工,仅仅是一般员工,且(2)该员工的全部出资金额被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金金额没有任何变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登记事项没有任何变化,因此不会产生登记申请的义务。理解这一点对于简化手续和降低成本非常有益。

登记手续概述

当需要进行登记时,必须在变更发生之日起两周内向公司所在地的法务局提交申请。如果不遵守这一期限,可能会对代表员工个人处以不超过100万日元的罚款(这是行政上的处罚,不是刑事处罚)。

在申请时,通常需要附上变更登记申请书、批准章程变更的全体员工的同意书,以及证明出资金已支付的文件(支付证明书)等附件。这些文件的格式和示例可以在法务局的网站上获取。由于手续可能会很复杂,咨询专业人士也是一个有效的选择。

总结

本文详细解释了根据日本公司法(Japan’s Companies Act),在日本合同公司(Japanese LLC)中新社员的加入程序。接纳新社员的过程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包括全体社员同意的章程变更、加入者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以及根据需要进行的商业登记。特别是,新加入的社员对公司现有债务承担责任的规定,以及将出资额记入资本金或资本公积金的战略选择,都是对公司未来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因素。准确理解这些法律要求和战略选择,并有计划地推进程序,是实现合同公司健康成长和稳定运营的关键。

Monolith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日本合同公司社员加入等法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并为日本国内众多客户提供服务。我们的团队包括具有外国律师资格的英语专家,能够在日本的商业环境中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支持。如果您需要针对您的情况的专业建议,请随时咨询我们的事务所。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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