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可以通知肇事者删除名誉损害和IP信息披露请求
关于2chan或5chan的过去日志,Ameba博客上的博客文章等,可能构成名誉损害的帖子,当进行删除或确定发布者时,可能会有很多人关心“是否会让发布帖子的犯罪者知道正在进行删除或确定发布者的行动”。
从积极的角度来说,我们正在通过律师进行这些程序,如果犯罪者知道我们是“认真的”,他们可能会停止发布名誉损害的帖子。
从消极的角度来说,这些程序正在进行,如果犯罪者认为自己被逼到了绝路,他们可能会采取更激进的行动。
这些问题最终取决于“犯罪者的性格”,但是,如果我们不知道“是否会让发布帖子的犯罪者知道正在进行删除或确定发布者的行动”,我们就无法对这些主题进行考虑。
删除和确定发布者的流程
对于网络上的口碑损害评论的删除和发布者的确定,这个过程通常是怎样的呢?在大多数情况下,流程如下所示:
- 通过”发送防止措施请求”进行法外谈判,要求删除
- 通过临时处理要求公开IP地址,如果1失败,则同时要求删除
- 一旦IP地址被公开,就向提供商进行法外谈判,要求保存日志
- 向提供商提起诉讼,要求公开地址和姓名
也就是说,删除是通过1或2实现的,最终的犯罪者确定是通过4实现的。特别是确定发布者的过程比较复杂,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isclosure-of-the-senders-information[ja]
发送防止措施请求的阶段
当诽谤投稿的受害者通过“发送防止措施请求”,例如向2chan或5chan的管理员、论坛管理员或服务器管理员等请求删除时,论坛管理员或服务器管理员首先会在公司内部考虑“该文章是否违法”。这个判断被认为是非常困难的。例如,在考虑名誉侵权的文章是否违法时,需要考虑“所述内容是否真实”。然而,论坛管理员或服务器管理员等并非文章的作者,因此,他们几乎没有持有考虑“是否真实”所需的证据的情况。
因此,论坛管理员或服务器管理员等会原则上向写下该文章的本人(例如,如果是租赁服务器,则是网站管理员)进行以下询问。
【关于你写的文章,我们收到了这样的删除请求。请在7天内告诉我们你的观点。】
然后,根据文章作者的回答,决定是否删除,这是最终决定的机制。
什么是“服务提供者责任限制法”
“7天”这个期限是基于法律依据的。所谓的“服务提供者责任限制法”(日本《服务提供者责任限制法》)。这里所说的“服务提供者”是指“在互联网上进行数据通信的中介商”,所以不仅包括所谓的“服务提供者(ISP)”,例如Nifty或so-net等,还包括论坛管理员和服务器管理员等。稍微不准确的说法是,“虽然不是文章作者本人,但是参与了该文章的发布”的人被定义为“服务提供者”。而“服务提供者责任限制法”就是为了“限制”这些“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的法律。
首先,如果收到删除请求,“服务提供者(包括论坛管理员和服务器管理员等)”将处于“微妙”的立场。如果不删除,可能会被受害者起诉并可能需要支付赔偿。但是,另一方面,如果考虑到这个风险并自行决定删除文章,那么可能会被文章的作者起诉说“我有明确的证据写了合法的文章,为什么删除”。在这个意义上,论坛管理员和服务器管理员等可能会陷入“两难”的境地。
因此,服务提供者责任限制法给出了以下指示。
【如果您是服务提供者,收到删除请求后,请通知文章的作者“收到了这样的请求”。如果作者在7天内没有反应,您可以自行决定删除文章,无需向作者赔偿损失。】
服务提供者责任限制法就是“限制”处于“微妙”立场的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因此,最终,“如果提出删除请求,原则上会通知给文章的作者”。
在匿名留言板上,无法进行意见咨询
然而,这个原则有许多例外。
首先,2chan和5chan是匿名留言板。这意味着,互联网用户可以在不透露自己身份的情况下发帖,从留言板管理员的角度看,即使有人要求删除某个回复,即使管理员想要询问发帖人,他们也无法知道是谁发的帖子。如果他们不知道是谁发的帖子,就无法进行咨询。
其次,留言板管理员或服务器管理员等可能掌握的联系信息可能已经过时,无法联系。例如,许多免费博客服务只需要电子邮件地址就可以注册,但如果是5年前注册的博客,运营了大约一年后就失去了兴趣,然后就被放置不管,那么很可能是”曾经使用过的免费电子邮件地址进行用户注册,后来不再使用那个电子邮件地址,也没有注册新的电子邮件地址”。在这种情况下,该博客服务的运营者除了不再使用的旧电子邮件地址外,不知道该用户的其他联系方式,因此实际上是无法联系的。
这个”例外”更多的是IT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需要研究相关网站的结构,并预测可能的犯罪者的行为,以判断”是否可能传达给犯罪者”。
临时处理阶段
不仅在请求公开发信者信息以获取IP地址的情况下,而且在未能应对发送防止措施请求的情况下,也会进行临时处理以要求删除。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ovisional-disposition[ja]
在这个阶段的问题情况与发送防止措施请求阶段的情况几乎相同。
例如,2chan或5chan等论坛管理员或服务器管理员为了赢得临时处理,也就是为了寻找”该文章不违法”或”该文章的内容是真实的”的证据,可能会向发帖者进行意见咨询等。这并非基于法律依据,而是作为证据收集程序的一部分,实际上经常进行的行为。
然而,最终,如果无法联系到发帖者,意见咨询将会失败,结果发帖者将无法接收到任何信息。
此外,这种意见咨询是论坛管理员或服务器管理员等自愿进行的行为。有些论坛管理员或服务器管理员等并不积极参与临时处理程序,也有些虽然会参与争论,但不进行意见咨询。在处理大量的声誉损害对策时,会积累一定的”专业知识”,例如”在这个网站的情况下,几乎肯定会进行意见咨询”或”在这个网站的情况下,几乎不会进行意见咨询”等。
对供应商的日志保存阶段
供应商理解了发布帖子的犯罪者是谁,并且几乎肯定知道他们的联系方式。这是因为docomo、Softbank、Nifty和so-net等都保有自己会员的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因此,如果供应商进行意见咨询,那么他们正在采取行动以删除或确定发布者的事实肯定会传达给犯罪者。
虽然这种应对方式因供应商而异,但供应商的立场是,“如果发布帖子的用户同意披露,那么就可以直接进行披露”,因此,可以说进行意见咨询的情况很多。
对提供商的诉讼阶段
在这个阶段,与日志保存阶段的情况相同。如果提供商进行意见咨询,那么几乎肯定会传达给犯罪者。然而,从实务感觉来看,似乎没有太多的提供商会采取”在日志保存阶段不进行意见咨询,但在诉讼阶段进行意见咨询”的流程。
总结
如上所述,“何时能删除网络诽谤或确定发布者”的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们需要根据法律的机制、IT的限制、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判断,并以此为前提来决定行动。
我们建议您在早期阶段就咨询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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