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转推,也会构成名誉毁损吗?在X(旧推特)上需谨慎的三个名誉毁损场景
X(旧Twitter)是一个方便的社交网络服务,许多用户可以匿名使用,但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构成名誉侵权。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构成名誉侵权呢?
本文将分别从X(旧Twitter)的“发帖”、“转推”和“私信”(DM)这三个场景出发,解释名誉侵权成立的可能性。
什么是名誉毁损
在刑法中,名誉毁损的定义如下:
刑法第230条第1款
公然陈述事实,毁损他人名誉的人,无论该事实是否存在,都将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5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处罚。
也就是说,名誉毁损是在“公然”、“陈述事实”、“毁损他人名誉”的情况下构成的。
“公然”意味着“面向不特定多数人”,而这里的“不特定多数人”指的是“不特定或者多数”,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互联网上的表达通常被认为是“公然”的。
在法律中,“事实”和“真相”这两个词被明确区分为不同的含义。要构成名誉毁损,表达的内容必须是“事实”,而“事实”是指“具体的事件”,意味着“可以通过证据来验证其真伪的事件”。
“名誉”指的是个人的品格、德行、名声、信誉等人格价值在社会上所获得的客观评价,降低这种社会评价的行为构成名誉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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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前身为Twitter)的“发文”与名誉侵权
以X(前身为Twitter)的名誉侵权案件为例,我们来看一下,原告作为a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董事,针对曾经在a股份有限公司短期担任兼职员工的被告,在X(前身为Twitter)和Ameba博客上发布的文章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并因此提出了损害赔偿的案例。
被告在其发表的文章中指出,原告担任代表董事的a股份有限公司与暴力团有关的企业进行交易,原告及其女儿也与暴力团有密切关系,原告利用公司资产为其担任艺人的女儿买通角色,原告涉及人口贩卖、洗钱、谋杀等犯罪行为或可视为等同的行为。法院认为,普通读者会对上述指出的事实产生真实的印象,因此这些文章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
在此基础上,法院判定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事实是真实的。法院指出,被告提交的证据大多是互联网上的其他发文或杂志文章,即使对这些内容进行审查,也大多是不超出娱乐圈等领域的兴趣性谣言。此外,有些文章的来源不明,与原告有何关系也不明确,根本无法认定上述各项事实为真实。同时,被告也没有足够确凿的资料或根据来合理地相信这些事实是真实的。因此,法院认定名誉侵权成立,并判决被告支付1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10万元的律师费,共计110万元。(日本东京地方法院2019年(令和元年)9月12日判决)
这可以说是X(前身为Twitter)发文引起的名誉侵权案件的典型例子。
X(原Twitter)的“转发”与名誉侵权
在X(原Twitter)上,用户不仅可以发布自己的言论,还可以通过引用他人的帖子(原推文)的形式进行发布(转发)。
参考:X服务使用条款
在进行转发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不附加任何评论,直接以他人名义转发原推文(简单转发);另一种是附加自己的评论,并以自己的名义转发(引用转发)。在X(原Twitter)上进行简单转发的帖子,如果被认定为名誉侵权,那么仅仅进行了简单转发的用户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
简单转发与名誉侵权
被告是一位拥有超过18万名追随者的记者,原告则是曾经担任过大阪市市长和府知事的人物。被告在X(旧Twitter)上发现了一篇关于原告的文章,内容提到“30代时成为大阪府知事,对比自己年长20岁以上的高层官员无礼至极,甚至逼得人家自杀,难道忘了吗!要知耻!”随后,被告在X(旧Twitter)上对这些内容进行了简单转发。
原告,这位前知事兼前市长声称,这篇文章给普通读者留下了一种印象,即原告利用自己的职位进行了强度如此之大的权力骚扰,以至于逼迫他人自杀。因此,原告认为这构成了对其名誉的侵权,并对在X(旧Twitter)上转发此内容的被告提出了基于不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
关于简单转推的双方主张
关于简单转推,原告主张,在本案的推文中虽然采用了引用原推文的转推形式,但即便是转推,一旦在自己的账户上发布,就应当被视为与自己的发言同等对待,自然而然应该被认为是被告的发言行为。
对此,被告则主张,转推功能不仅仅是用来发表个人意见,也包括了介绍并传播第三方的推文内容(原推文内容)。传播的目的可能是因为赞同原推文内容而展示同意的意愿,也可能是因为批判内容而进行介绍,存在各种不同的情况。被告表示,他仅仅是出于信息提供目的简单转推了原推文,因此本案的推文应当视为原推文发布者的发言,不能自然而然地将其与被告的发言等同看待,也不能将被告视为本案推文的行为主体。
法院判决:简单转推即表示赞同
法院判定,简单转推即表示赞同原推文内容的意图。作为判决的依据,法院指出,如果转推的目的是批评原推文内容或者是为了引发讨论而向他人介绍(传播)原推文,那么通常不会不加任何评论地直接转推。此外,通常情况下,为了明确表明转推者与原推文作者立场不同,会对原推文添加批判性或中立性的评论。因此,法院认为,简单转推应当被理解为转推者本人的言论或观点,表明其对原推文内容的赞同,被告作为该推文行为的主体,应对其内容承担责任。
在此基础上,法院指出,本案中简单转推的“追至自杀”的表述是推文的核心部分,它是可以通过证据等来确定真伪的关于他人的具体事项。因此,法院认为该推文暗示了“原告作为当时的大阪府知事,对大阪府的高级职员说了傲慢的话,并导致其中某人自杀”的事实,并以一般读者的注意力和阅读方式为标准,认为这一事实给人以原告是施行了导致下属自杀的权力骚扰者的印象。同时,法院还指出,“导致某高级职员自杀”的事实并不存在。因此,法院认定该推文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侵害,并判决被告支付30万日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和3万日元的律师费,共计33万日元的赔偿金(大阪地方法院2019年9月12日判决)。
被告提出上诉,但大阪高等法院驳回了上诉(大阪高等法院2020年6月23日判决)。
DM(直接消息)不属于“公开”范畴
X(原Twitter)平台上有一项功能,允许用户发送“DM(直接消息)”。DM类似于电子邮件,只能发送给特定的接收者,且内容不会公开展示,只有发送对象才能阅读。
在X(原Twitter)上,会显示一个信封图标。打开对方的界面并点击该图标,就可以向他们发送DM。用户可以选择不接收不被关注者的DM,或接收所有DM。但通常情况下,被关注者发送的DM都会被接收。
如果通过DM不断收到如“恶心”、“去死”等骚扰信息,或遭受诽谤、性骚扰、威胁,可能会感到极度压抑,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神经衰弱。那么,面对这样的DM,我们能否追究侵权行为呢?
遗憾的是,即使在Twitter的DM中受到无端的诽谤,也无法以名誉毁坏为由提起诉讼。如前所述,名誉毁坏的构成要件包括“公开”、“指明事实”和“损害他人名誉”,而DM由于只有接收者能够阅读,因此不符合“公开”的条件。
当然,可能构成威胁罪、强迫罪、敲诈罪或违反《日本反跟踪法》(Japanese Anti-Stalking Law),实际上也有以这些罪名处理DM行为的刑事案例,但无法以名誉毁坏为由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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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关于社交媒体上的诽谤,请咨询律师
无论是简单的转发还是在X(旧Twitter)上的其他发布行为,都需要谨慎对待。如果X(旧Twitter)上的发布行为能够在这种谨慎的考虑下进行,那么X(旧Twitter)的特性就能得到发挥,从而形成一个自由且双向的言论空间。社交媒体上的诽谤如果被忽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损害。请务必向专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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