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释了六个不被认定为名誉侵权的案例
所谓名誉侵权中的名誉,指的是外部的名誉,即社会对个人的评价。因此,侵犯名誉就意味着降低一个人的社会评价,这在刑法和民法中都是一样的。
社会评价是无形的,因此实际证明社会评价已经降低是困难的。因此,无论是在刑法还是民法中,都不需要证明实际上已经降低了一个人的社会评价,只需要证明产生了这种危险性就足够了。虽然名誉侵权看起来定义范围广泛,但在实际案件中,有很多被判断为不构成名誉侵权的例子。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看一下六个被判断为“不构成名誉侵权”的案例。
被认定为未满足名誉侵权构成要件的案例
在原告和被告之间进行的过去的诉讼过程中,被告在自己的主页上发布了侵犯名誉的文章,原告因此要求赔偿损失并删除文章的案例。
被告持续辱骂原告,如“恶棍们”,“以其恶劣的版权为盾的恐吓事件”,“B的精神状态不正常”等,但东京地方法院(Tokyo District Court, 2015年6月16日)认为,
“详细的具体事实很少,用来评价原告的行为等”,“原告的姓名并未明示,而是用假名表示”,以及“包括上述各种表述在内的整篇文章都是从被告的立场出发,解释原告和被告之间进行的诉讼过程”,因此,不认定为名誉侵权。
东京地方法院2015年6月16日判决
然而,”应该评价为超出了作为意见或评论的合理范围,对原告人格进行攻击的表达,从整体上看,这些表述是不适当且不稳定的。因此,被告Y1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感情,达到了社会通念上不能忽视的程度,认定为非法行为是合理的”,因此,确认了名誉感情侵害,命令支付30万日元的赔偿金并删除文章。即使不承认名誉侵权,也可能承认名誉感情侵害等。
关于名誉感情的侵害,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and-infringement-of-self-esteem[ja]
被引述的事实被认定为真实的案例
2011年1月,《周刊新潮》和《周刊文春》报道了日本经济新闻社的一位女记者被性骚扰的事件,当时民主党的仙谷由人政策会议代表因此声称其名誉受到损害,并向发行方新潮社和文艺春秋提起了索赔各10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诉讼。然而,东京地方法院在2012年6月(公历2012年)裁定,文章的重要部分是真实的,并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此外,在判决书中,
在本案中,○○记者本人在证人询问中作证,她并未因本案的言论而感到自己是性骚扰的受害者,因此,将本案的言论断定为对○○记者的性骚扰还存在疑问。然而,本案文春文章和本案新潮文章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的原因,并非是因为本案的言论使对方的女记者感到不快,而是因为原告作为内阁官房长官,位于政权的中枢,他在公开的社交场合中,做出了可能被视为性骚扰的言行,这一客观事实本身,使人们对原告作为政治家,作为人的见识产生了怀疑。
东京地方法院2012年6月12日判决
这是一个因为有真实性的证明,所以不承认以诽谤为理由的损害赔偿等请求的案例。
关于诽谤的成立要件,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ja]
被认为社会评价的降低程度未超过限度的案例
富士通公司在代表董事辞职的问题上,在其网站、新闻发布会和股东大会上,对于与代表董事有交情的投资基金等,表述为“被怀疑与反社会势力有关系”,因此被基金经营者等认为构成名誉侵权,并对富士通提起诉讼。然而,东京地方法院在2011年7月(公历2011年)裁定,社会评价的降低程度未超过限度,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在判决书中,
在本案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出席者分发了一份文件,要求他们在报道时不要对特定的公司或个人造成恶性传闻的损害……,被告们在本案的表述4中,对原告的社会评价进行了谨慎和适当的考虑,以避免降低。此外,本案的表述4的内容,基本上,是有关原告被怀疑与反社会势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被告富士通认为,A继续与这些人保持亲密关系是不可取的,这是被告富士通的观点,而不是实际上原告与反社会势力有关的内容。
东京地方法院2011年7月19日判决
因此,“在被告公司作为企业被要求解释责任的情况下,对表述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谨慎和适当的考虑,以避免降低原告的社会评价,这是在适当的限度内进行的,因此,不能认为这是对原告名誉的不当侵害的非法行为。”因此,这是一个因为社会评价的降低程度未超过限度,所以未被认定为名誉侵权的案例。
关于社会评价的详细解释,请参阅以下文章。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and-decline-in-social-reputation[ja]
被认可的调查方法的案例
有一个案例是,一家从事家电零售业务的原告声称,他的名誉受到了侵害,因为在2008年(平成20年)的《日经商业》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中称“消费者对售后服务的满意度最低”。原告因此主张非法行为,并要求赔偿损失和发布道歉声明。
东京地方法院:
“排名表是基于对消费者的问卷调查结果,我们认为在家电零售部门,原告得到的评价最低,这是一个事实。一般读者会有这样的印象,即原告提供的售后服务,与其他家电零售商相比,从消费者那里得到的评价最低,因此可以说这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
东京地方法院,2010年12月
这样判断。另一方面,
“被告发布这些文章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公益,”并且对调查方法也认为,“为了保证结果的合理性,已经做出了一定的考虑,我们无法找出可能产生任意调查结果的情况,”因此,“我们不能否认调查结果的可信性。”
东京地方法院,2010年12月14日判决
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这是一个案例,即使降低了社会评价,但文章是基于正确的统计程序得到的数据,其真实性和适当性被认可,因此不构成名誉侵权。
被认为未超出意见或评论范围的案例
曾有一起案例,前日本众议院议员铃木宗男因一则标题为“谎言连篇的男人”的报纸广告损害了他的名誉,侵犯了他的名誉感情,因此向发行“日本周刊新潮”杂志的新潮社索赔道歉广告和1000万日元的赔偿。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在此案中,对于文章中将铃木前众议员称为“谎言连篇的男人”的评论,认为其基于的事实都可以被认为是真实的,或者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其为真实。
虽然将其称为“谎言连篇的男人”的评论和意见,给人一种稍显无礼的感觉,但不能认为其超出了意见或评论的范围,进入了人身攻击的范围。因此,对于本文中的名誉侵权,否认了作者的故意或过失,不构成非法行为,对名誉感情的侵害也是如此。
日本东京高等法院2003年(公历2003年)12月25日判决
因此,日本东京高等法院驳回了铃木前众议员的请求,随后,日本最高法院也决定不接受铃木前众议员的上诉,因此,该判决已经成为定局。
被认定为反对言论因此被允许的案例
在关于Nifty Serve的“书籍和杂志论坛”会议室和露台上发生的争论的诉讼中,法院承认了反对言论的法理的案例。
根据会员A的主张,尽管另一名会员B反复对A发表侮辱或诽谤的非法言论,Nifty却对这些言论置之不理,默许非法状态,并且尽管A要求,但没有公开B的地址和姓名。因此,这是一起针对Nifty的损害赔偿请求和要求公开B的发信人信息的诉讼。
东京地方法院:
对于言论侵权,基本原则是用言论反击(日本宪法第21条第1款)。因此,如果受害者对加害者进行了充分的反驳,并且取得了效果,那么可以认为受害者的社会评价并未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特别挑选出部分表达,并认定表达者有不法行为责任,可能会压制言论自由,这是不合适的。
东京地方法院2001年8月27日(2001年)判决
并且,被告的言论,原告的反驳阻止了原告的社会评价下降,被认定为原告对被告的言论内容过激且明显侮辱。因此,“可以认为是对原告言论的反对言论,既然原告的言论是明显的侮辱言论,被告对原告的表达即使过激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否认了被告的言论的非法性(反对言论的法理),并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关于包含观点或评论的表达,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expressions-and-defamation[ja]
总结
虽然不仅限于名誉诽谤,但是仅仅因为提起诉讼,并不意味着法院会接受你的所有主张。互联网上的纠纷仍然是一个新领域,因此并没有太多的判例。因此,我们必须特别谨慎地准备和制定策略,才能应对法庭的挑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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