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交易的增加:国际合同所需的国际契约适用法与日本国内合同的差异
随着商业全球化的加速,考虑海外扩张的日本企业数量正在增加。然而,成为国际交易负责人的您,可能对于与海外企业交易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感到不明确。面对英文合同书时,也许您会感到不安。
国际合同与国内合同有许多不同之处,如果不充分理解其性质和规则,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本文将解释国际合同的相关知识,包括与国内合同的差异和特点,这是您需要了解的。
关于国际合同
与海外企业进行交易时,需要签订国际合同。
在国际交易中常见的合同包括:
- 买卖合同
- 许可合同
- 销售代理合同
这些合同与国内合同有许多相通之处。
然而,当对方是海外企业时,就不能仅仅依据日本的规则来签订国内合同,而必须通过国际合同来进行交易。
对于寻求海外扩展的企业来说,国际合同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环节。
国际合同与国内合同的区别
国际合同与国内合同在性质、角色和结构等方面存在多种差异。这些差异源于国内外在文化和规则上的不同。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理解国际合同与国内合同之间的差异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解释国际合同与国内合同的区别。
合同文书的语言
虽然国内合同的合同书通常以日语撰写,但在国际合同中,英语的使用更为普遍。
然而,原则上合同书的语言是由当事双方通过协商自由决定的。
例如,在国际合同中,合同书可能会以以下语言撰写:
- 为了与海外子公司所在国当局的交流,制作当地语言的翻译版本
- 合并使用日语和对方的语言进行撰写
- 日本企业与海外子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使用日语撰写
但实际上,使用英语的情况占绝大多数,因此必须能够准确处理和制作英语合同书。
合同协议书的作用
在国际合同中,合同协议书被视为风险管理的工具。
在国内合同中,合同协议书是记录双方当事人共识的文件,并且具有象征合同成立的方面。
然而,在国际合同中,合同协议书是关于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它是应对各种风险,包括当事人间的争议和自然灾害等,的有力手段。
合同协议书的观念
在国际合同与国内合同中,起草合同书时的根本意识存在显著差异。
在国际合同中,往往基于对对方不信任的性恶论,倾向于制定合同书。因此,不存在期待通过当事人真诚的协商来推迟问题解决的思维方式。为了能够通过合同条款进行风险管理,会预设各种情况并详细规定。
另一方面,在国内合同中,由于对方是日本人或日本企业,合同书的制定往往基于信任对方的性善论。对于那些即使不特别规定也能理解的事项,有时会省略不写。此外,期待后续协商能够诚恳地进行,容易出现希望事后解决问题的特点。
在起草国际合同的合同书时,首先要注意的是,它与国内合同在对合同书的观念上有所不同。
合同协议书的特点
由于上述角色和思考方式的不同,合同协议书的特点也有很大的差异。
在国际合同的协议书中,为了风险管理,会预先设想各种情况并包含详细的合同条款。因此,与国内合同相比,页面数量通常会多很多。
另一方面,在国内合同中,可能会期待后续协商而不做详细说明,或者作为合作的象征而签订非常简单的内容。结果,与国际合同相比,页面数量往往会较少。
正如此,国际合同与国内合同之间的差异也会影响到合同书的分量和内容。
适用法律
国际合同通常会基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来构建。
而日本的合同则是基于日本法来构建的。日本法属于“大陆法系”。
因此,在国际合同和国内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到它们依据的是不同法律体系的适用法律。
适用法律是指在发生争议时,决定根据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解释合同的规则。尽管适用法律的规则和性质不同,如果我们仅凭国内合同的处理方式来推进交易,可能会导致意想不到的麻烦,这一点必须要理解。
如何决定国际合同的适用法律
在国际合同中,适用法律可以通过当事人间的协商自由决定。
然而,如果指定一个与合同完全无关的国家的法律作为适用法律,可能会因对法律的理解和程序的复杂性而增加工作量,从而产生意想不到的不利后果。通常,会采用合同一方所在国的法律,或与合同标的物相关的第三国法律。
例如,即使是日本企业之间的合同,如果从台湾采购商品并在台湾国内接受交付,那么交易就在台湾完成。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台湾法作为适用法律是自然的选择。
此外,在决定适用法律时,还必须考虑管辖权协议。
管辖权协议是指在发生争议时,决定在哪个国家的法院进行诉讼的协议。
如果适用法律的协议和管辖权协议指定的国家不同,法院将不得不应用外国法律进行审理,这并非易事。在实务中,关于外国法律内容的调查和主张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承担负担。
如果适用法律的协议和管辖权协议指定的国家不同,应考虑到这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因此,在决定国际合同的适用法律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为了使交易顺利进行,应谨慎考虑适用法律。
国际合同中适用法律的规则
在国际合同中,关于适用法律的协议基本上是通过双方的谈判来决定的。然而,并非可以完全自由地达成协议,因为存在一定的规则。
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国际合同中适用法律的规则。
合同中的原则
在国际合同中,通常最为重视的是合同双方通过準拠法合意所指定的地区法律。
这一点是根据所谓的当事者自治原则,即《日本法的适用通则法》(Japanese Act on General Rules for Application of Laws)第7条所规定的。
(当事者选择的準拠法)
第7条 法律行为的成立及其效力,应依据当事者在该法律行为当时所选择的地区法律。
法的适用通则法|e-Gov法令检索[ja]
如果在日本进行诉讼,那么将适用这一通则法。
原则上,準拠法由合同双方自由决定,并且这一合意将被采纳。
不正行为请求的原则
在基于不法行为提出请求的情况下,不适用《日本通则法》(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第7条的原则。
所谓不法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重大的不注意)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当涉及契约上的债务不履行(未能履行契约内容)问题时,準拠法将根据当事人自治原则,由双方协议确定的法律来规定。
然而,即使是同一事实关系的事件,如果提出不法行为的诉讼,不适用《通则法》第7条,而是适用第17条以下的规则。
例如,《通则法》第17条规定如下:
(不法行为)
第17条 不法行为所产生债权的成立及效力,应依加害行为结果发生地的法律来决定。・・・
关于法律适用的通则法|e-Gov法令搜索[ja]
举一个具体例子,假设一艘装载着与美国公司签约运输的货物的船只,在美国领海内因过失发生了碰撞事故。即使双方同意契约的準拠法为日本法,提出碰撞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準拠法将是美国法律。
因此,在提出不法行为的诉讼时,契约的準拠法不是由当事人们的协议决定的,而是根据《通则法》的规定来确定。
合同中未约定适用法律的情况
在合同中未约定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日本通则法提供了相应的处理方法。
首先,我们会考察合同双方是否存在默示的合意。这是因为根据日本通则法第7条的规定,合意不仅包括明示的,还包括类似默契的默示合意。
如果连默示的合意也无法确认,那么与合同最密切相关的地区法律将被采纳为适用法律(日本通则法第8条)。
最密切相关地区的判断将考虑以下情况:
- 合同特征性履行发生的地点(日本通则法第8条第1项)
- 进行特征性履行的当事人的主要营业地点(日本通则法第8条第2项)
- 合同涉及的不动产所在地点(日本通则法第8条第3项)
然而,默示合意或最密切相关地区的确定需要考虑多种情况。有可能会适用意料之外地区的法律。
因此,预先在合同书中明确约定适用法律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合同中约定适用法律的例外情况
即使在合同中约定了适用法律,通则法也为消费者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了例外情况。
这是为了保护相对于企业立场较弱的消费者和劳动者。
在消费者合同和劳动合同中,即便双方有适用法律的约定,也可能适用与该法律不同的地方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强制性规定是指无论双方如何约定,都必须适用的法律条款。
当消费者或劳动者表示希望使用本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时,这些规定将被适用(通则法第11条、第12条)。
即使在合同中约定了适用法律,也要注意存在例外情况的可能性。
签订国际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企业在签订国际合同时,有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点。
与国内合同有许多不同的国际合同,如果带着与国内合同相同的心态轻率地签署合同书,可能会导致意想不到的麻烦。
下面将详细解释签订国际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不要在未确认合同书的情况下签字
在任何合同中,确认合同书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未仔细确认英文合同书的情况下签字是非常危险的。
英文合同书基于与日本法不同的英美法体系,因此包含了在日本合同书中不常见的概念和条款。
例如,可能包括以下条款:
- 定义条款
- 合同原因
- 背景
- 权利放弃
- 赔偿
- 完全协议
这些条款在日本合同书中很少提及。
英文合同书不仅仅是用英语写成的,而且与日本合同书有许多不同之处。签字时务必要仔细确认。
努力谈判以使合同内容对自己公司有利
在国际合同中,通常的做法是对对方提出的合同书进行谈判,以修改、删除或添加合同内容。
这是因为对方起草的合同书通常包含对方有利的内容。因此,不对对方起草的合同书进行任何修改就签字的情况几乎是不存在的。
双方都预期会基于最初的草案进行主张和妥协,以此来起草合同书。也就是说,通过谈判并不会造成不良的印象。
为了使合同内容对自己公司有利,应积极进行谈判。
咨询律师
在签订国际合同时,与律师咨询是非常重要的。
在国际合同中,如果合同签订后出现问题,只能依据合同书中的条款来应对。在合同书就是一切的国际合同中,合同签订前咨询专家是非常重要的风险管理措施。
在日本的合同书中,通常包含有“对于未定事项,双方应诚实协商,寻求解决方案”的条款。这使得即使在问题发生后咨询律师,也有可能找到解决方法。
然而,在国际合同中,如果一开始就签订了不利的合同书,即使在问题发生后咨询律师,也很难找到对自己公司有利的解决方案。甚至可能连谈判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建议在问题发生之前而不是之后咨询律师。
总结:理解国内合同与国际合同的差异并进行谈判至关重要
在与海外企业进行交易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国际合同,这与国内合同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不同。如果以国内合同的同样心态签署,可能会遭受意想不到的不利后果。
要注意不要签订对自己公司不利的合同,首先需要充分理解国际合同的性质和规则以及它们与国内合同的差异。
在国际合同的风险管理中,首先重要的是合同签订前的合同书检查和谈判。我们建议您咨询有经验和业绩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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