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者需要了解的家庭治理中夫妻间合同与伙伴关系合同的注意事项
为了顺利推进企业继承和遗产问题,事前的准备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随着企业经营者自身的财产日益增加,家庭内部的纠纷可能对业务产生不良影响的风险也在增加。夫妻间合同和合伙人契约是减少这类风险、确保家庭稳定和业务连续性的有效手段之一。
因此,本文将详细解释在家族治理中夫妻间合同和合伙人契约的各种类型的特点,以及在制定时应注意的法律效力和考虑事项。
企业家缔结夫妻间契约的意义
拥有资产的企业家应当构建家族治理。
家族治理是指在家庭和亲属内部制定的统治规则,旨在保护和发展资产。为了保护现有的资产并将业务传承给下一代,企业家应当形成和谐的家庭关系,并探讨避免纠纷的方法。
关于家族治理对企业家有何意义的详细解释,请参考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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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族治理规范的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是家庭形成的根源,是生活和精神活动的基地。和谐的婚姻关系有时也能带来丰富的生活和业务的发展。然而,夫妻关系出现问题可能会带来各种风险。
为了构建和维持和谐的夫妻关系,并在出现问题时将影响控制在可预测的范围内,缔结夫妻间契约和伙伴关系契约具有重大意义。
夫妻间合同的三种类型
作为家庭治理的一部分,夫妻间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 夫妻财产合同(婚前合同)
- 伙伴关系合同
- 婚后合同
在法律上存在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夫妻间的安排通常采用夫妻财产合同(婚前合同)。虽然夫妻财产合同需要在婚前签订,但也可能出现婚后需要签订合同的情况(婚后合同)。
此外,即使没有进行法律婚姻,也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如事实婚关系的伙伴关系,夫妻间合同的有效性仍然很高。
需要签订伙伴关系合同,并规范与法律婚姻关系不同的夫妻关系。
夫妇财产契约(婚前契约)的意义与内容
本文将解释在夫妇间约定最常用的“夫妇财产契约”其意义以及它所规范的内容。
夫妇财产契约的意义
夫妇财产契约是指准备结婚的夫妇在婚前所签订的契约。
它规定了婚姻生活中的各种事项,尤其是关于离婚的规则,这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资产越多,关于离婚条件的问题就越复杂严重。
通过签订夫妇财产契约,可以事先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合同中预先明确化,将夫妇关系问题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并能在可预测的范围内解决。
夫妇财产契约中规定的内容
在夫妇财产契约中,可以规定与法定财产制度(日本民法第760条至第762条)相关的条款,以及与婚姻生活相关的各种事项。
与法定财产制度相关的条款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 婚姻费用的分担(日本民法760条)
- 日常家务债务的连带责任(日本民法760条)
- 夫妇间财产的归属(日本民法762条)
虽然可以广泛规定与婚姻生活相关的内容,但以下类型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需要注意:
- 否定同居、扶助义务的内容
- 否定日常家务债务连带责任的内容
- 规定一方可以自由提出离婚的内容
- 明显承认男女不平等的内容
- 不公正地降低财产分割金额的内容
过去有判例认为,规定通过支付金钱就可以单方面离婚的条款违反公序良俗,因此是无效的。鉴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也是重要的身份关系,我们必须理解不能完全自由地制定规则。
夫妇财产契约的登记
为了使夫妇财产契约有效成立,并不一定需要进行登记。
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内容如果想要对第三方或继承人产生效力,那么登记是必要的。登记的缺点是,登记内容会被公示,因此可能会被第三方查阅。在考虑到配偶可能擅自处置资产的风险时,仔细考虑是否需要登记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要进行夫妇财产契约登记,必须在提交婚姻登记之前,或至少与提交登记同时进行。并且,从交易安全保护的角度出发,一旦提交了婚姻登记,就不能更改或废除已登记的夫妇财产关系契约内容。
合伙协议对企业家至关重要的原因
在法律上,如果形成的是合伙关系而非婚姻关系,我们将解释在夫妻间设定合同的重要性。
婚姻与合伙(事实婚)的法律处理不同
合伙关系中签订夫妻间合同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婚姻与合伙在法律处理上有所不同。
如果是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各种权利将受到法律规则的保护。然而,在合伙关系中,这些规则可能不适用,这是需要理解的。
合伙与婚姻在法律处理上不同的具体例子包括:
- 可以单方面解除关系
- 不承认夫妻同姓
- 不承认共同监护权
- 不承认配偶继承权
法律约束较少,可以构建自由的关系是合伙的一大优势。但相反地,如果是婚姻关系,那些本应由法律自动产生的权利将不存在,这也可能导致更容易出现问题。
如果不形成法律上的夫妻关系,那么预先为可能出现的问题设定自己的规则的重要性非常高。
合伙的法律效力受个别情况影响
合伙产生的法律效力受到个别情况的影响,因此需要预先明确可能产生的法律效果。
与法律婚姻不同,合伙原则上不产生法律效力。但随着经济分担关系的加深和实质关系的强化,可能会被承认与法律婚姻相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婚姻产生的法律效力包括:
- 贞操义务
- 禁止重婚
- 共同监护权
- 配偶继承权
- 婚姻费用分担义务
- 财产分割
这些法律效力在合伙中是否产生,将根据以下情况在具体案例中确定:
- 是否同居,家庭经济是否共同
- 关系的排他性和持续性
- 社会和周围环境的认可
- 是否存在婚姻障碍
法律效力受个别情况影响意味着,如果发生争议,最终可能需要法院来判断。
法院的判断可能带来意料之外的结果,因此使用合伙协议预先明确法律效力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
合伙协议能带来安心感
签订合伙协议也能增加彼此的安心感。
如前所述,合伙产生的法律效力受个别情况影响,如果是法律婚姻关系,本应被承认的权利在自己身上可能会有多大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对于合伙人来说,这可能意味着处于极不稳定的地位。如果要构建家庭,相互关系中的安心感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合伙协议明确权利关系,为自己的关系带来安心感,这将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关系。
合伙协议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伙协议时,我们将解释必须注意的事项。
合伙协议失效的情形
与法律婚姻相比,合伙关系在财产法和合同法的规定上有更大的自由设计空间,这是其优势所在。然而,如果设定的内容与普通夫妇或事实婚姻相比过于悬殊,其效力可能会被否定。
是否否定效力,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 是否对同居、事实婚姻产生的法律效果进行了修改
- 修改后的法律效果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 该效果对当事人是否重要
- 合同书中对法律效果进行了多大程度的修改、变更
- 合同书是否以无疑义的形式明确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可以完全自由制定规则,还必须考虑法律角度的正当性。
法律婚效果的类推适用
即使没有提交结婚登记,如果关系变得牢固,法律婚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会以类推适用的形式来规范伙伴关系。我们必须考虑如何设计这些有类推适用空间的法律效果。
在伙伴关系合同中应考虑的法律效果包括以下几点:
- 贞操义务(不贞慰问费)
- 婚姻费用
- 抚养费
- 归属不明财产的共有推定
- 财产分割
法律婚的效果在多大程度上适用,取决于个别情况。例如,通常在社会意义上有结婚意愿并共同生活的状态(事实婚)中,所有可能类推适用的效果都会适用。
判断是否有结婚意愿的考虑因素包括:
- 是否举行婚礼
- 性关系的持续性
- 怀孕、生育
- 生计的同一性
- 参加亲族的婚丧喜庆事实
- 作为丈夫、妻子的介绍
对于不达到事实婚的伙伴关系,法律效果的适用是因案而异的。会根据不提交婚姻登记的理由和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来判断。通常,如果明确否定了结婚意愿,法律效果也通常被认为不产生。
财产分割制度的适用
在伴侣关系中是否适用财产分割制度,不仅取决于婚姻意愿,更重视共同生活的实际状况。与其他制度不同,财产分割不优先考虑婚姻意愿的原因在于,财产分割具有对建立起来的财产进行清算的特性。
过去有判例,即使一方拒绝进行婚姻登记,但考虑到约7年的同居生活和对自营业务的实质性贡献,也肯定了财产分割请求权。
此外,在讨论财产归属时,有时会考虑到不是基于家庭法的财产分割,而是基于财产法框架下的所有权或共有份额权等规则。关于夫妻间财产归属的争议,我们需要理解,财产分割更倾向于根据客观事实判断而非当事人意愿来进行规制。
企业家在婚后签订夫妻间合同的意义与注意事项
夫妻财产合同或伴侣关系合同通常在关系建立之前就已经商定,但对于企业家来说,可能会感到有必要在婚后针对已经开始的事业或财产签订合同。
本文将解释在婚后签订夫妻间合同的意义和注意事项。
为何夫妻财产合同不能在婚后签订
在法律婚姻关系中,夫妻间合同通常通过夫妻财产合同来签订,但夫妻财产合同需要在婚姻之前就签订(日本民法第755条)。原则上,婚后不能更改与法定财产制度相关的内容(日本民法第758条第1款)。
日本民法考虑到一方可能会威胁另一方以谋取自身利益的风险,因此采用了这样的原则。
如果在婚姻期间更改夫妻财产,可能会导致对债权人等第三方的责任财产缩减,对继承人来说则可能减少继承财产。保护债权人和继承人也是婚后不能更改财产制度的原因之一。
我们需要理解,根据日本民法,婚后签订或更改夫妻财产合同,改变夫妻财产制度的形式是被禁止的。
婚后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然而,即使在婚后,如果是一定的内容,签订合同仍然是可能的。
由于夫妻关系可能会出现各种情况,因此在婚后可能会希望商定或明确财产关系规则。如果在婚后感到有必要制定夫妻关系规则,包括财产关系在内,那么应当考虑婚后合同的可行性和使用方法。
日本民法禁止的是在婚后更改全部或部分法定财产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是在法定财产制度规定之外的内容达成一致,即使在婚后也可以签订或更改夫妻间合同。
例如,以下内容不会违反日本民法的规定:
- 确认特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 设立非财产关系的夫妻关系规则
在考虑婚后合同时,需要考虑到其内容不涉及法定财产制度的事项。
婚后合同的意义
婚后合同的意义在于明确法定财产制度下的法律评估解释。
即使在法定财产制度的前提下,决定财产分割或婚姻费用分担金额的法律评估也会产生一定的范围。这是因为不会进行一义性的计算,而是基于特定的事实进行一定的法律评估后决定。
婚后合同在解决这些证明问题和法律评估问题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预测法院在未来纠纷中会做出何种判断是困难的。然而,如果有签字盖章的婚后合同书,作为判断的证明材料,其效力可能性是很高的。
在难以预测的法定财产制度相关纠纷中,婚后合同能够制定一定的标准,这一点对其贡献巨大。
夫妻间合同取消权的风险
根据日本民法,夫妻间有合同取消权(日本民法第754条),在婚姻期间签订的婚后合同是夫妻间合同取消权的对象。
然而,实际上夫妻间合同取消权的行使风险是不容易发生的。
根据判例,夫妻间合同取消权不能在离婚后行使,夫妻关系破裂后的行使也不被认可。
通常,合同取消权成为问题是在夫妻关系恶化的情况下,而在和睦的情况下争议合同内容的情况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对于婚后合同,夫妻间合同取消权的行使风险不需要过分考虑。
夫妻间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把握的要点
在签订夫妻间合同时,我们将解释您需要了解的关键点。
夫妻间合同内容设计的注意事项
设计夫妻间合同内容时,重要的是要预测可能在离婚等情况下容易引起纠纷的事项,并据此制定合同。
如果没有将有效的约定明确地书面化,一旦发生争议,配偶可能会反驳说“没有做出这样的协议”。此外,法院在寻求合理解决方案时会基于客观事实,不一定会尊重个人意愿。
虽然预测遥远未来的不测事件是困难的,但有必要规定足够明确的规则,以至于既不会让配偶产生疑问,也不会让法院产生疑义。
沟通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夫妻间合同时,也必须注意沟通。
夫妻间合同往往涉及到离婚相关的内容。因此,对于即将成为夫妻的双方来说,在决定这些内容时可能会遇到心理上的困难。
此外,婚后合同的提议方式如果不当,可能会导致夫妻关系的突然破裂。
为了避免因沟通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需要在考虑引入中立的第三方参与的同时,谨慎地推进沟通。
公证书化的必要性
虽然夫妻间合同的制定方法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定的规定,但为了明确合意内容,通常会使用以下任一种书面文件来创建合同。
私人书证 | 当事人之间签署并盖章的协议书 |
公证书 | 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通过公证人来创建 |
公证书能够增强合同效力的有效性,并且具有防止合同文件丢失、隐匿、伪造的效果。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要进行公证书化,至少需要在登记结婚日期前大约一个月开始准备。
此外,根据内容的不同,可能会被公证人指出公平性问题而拒绝公证书化。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付出将个人愿望合法化并进行说服的努力。我们应当在考虑公证书化的好处和制作过程中的负担后,评估其必要性。
运营管理的重要性
为了确保签订的合同书能够发挥预期的效果,准确理解其内容并正确推进运营管理是不可或缺的。
当运营管理感到复杂繁琐时,可以考虑请求律师、税务师的协助。若对运营是否符合夫妻间契约的内容感到疑问,建立一个可以随时进行确认的体系将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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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企业经营者应咨询律师关于夫妻间的契约
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减少夫妻关系的纠纷不仅对于保持经济和精神上的稳定活动至关重要,也是确保企业稳定持续经营的关键。为了构建和维持和谐的夫妻关系,并在出现问题时将影响控制在可预测的范围内,夫妻间契约的存在极为重要。
根据自身的情况判断需要哪些夫妻间契约,并为了构建有效的规则,必须理解每个契约的意义和性质。此外,为了确保所创建的夫妻间契约能够适当发挥效力,按照内容进行正确的运用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在考虑制定夫妻间契约时,我们建议您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的建议。通过早期委托律师,您可以正确理解制度,并构建及运用适合自己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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