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具体解释合同中应包含的条款
在初创企业的并购(M&A)中,股权转让是一种常用的方案。之所以常用,是因为在并购的各种方案中,股权转让的程序相对简单。
因此,本文将为准备进行股权转让的企业家们,解释在制定股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的要点。
什么是股权转让合同
首先,我们将解释股权转让合同是什么以及其基本机制。
股权转让是什么
在并购中,股权转让是指卖方公司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买方公司,这是一种公司出售的方式。在创业公司中,卖方公司的股东通常是创始人。
进行股权转让后,卖方公司的股东可以获得股权转让的对价,但会失去公司的控制权(经营权)。
另一方面,买方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接收卖方公司的控制权(经营权),通常会将其变为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的优点和流程,我们在以下文章中进行了详细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share-transfer-ma[ja]
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虽然股权转让有许多优点,但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接下来,我们将解释进行股权转让时的注意事项。
卖方公司的高管待遇
股权转让后,卖方公司的创始人或高管是否留在公司,取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内容。
然而,转让股权意味着新的股东,即买方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聘董事等。
因此,如果被买方公司认为不必要,可能会被解聘,这是需要注意的。
卖方公司是否能掌握所有股权
在实际的并购现场,有时无法利用股权转让,不得不选择业务转让等方法。
不能利用股权转让的典型情况是,卖方公司无法掌握所有股权的位置。
这种情况在原本考虑IPO(公开上市)的创业公司中不太可能发生。然而,如果从创业开始已经过去一段时间,或者创业初期,管理者作为交往的一部分将股份转让给亲戚或朋友,可能会不清楚谁持有股份。
如果不清楚卖方公司的股份由谁持有多少,进行股权转让就会变得困难。
另外,即使能够掌握所有股东的情况,如果有社外人士持有股份,也需要获得这些股东的股权转让批准。从风险投资公司(Venture Capital)获得投资的情况也属于此类。如果无法获得所有股东的股权转让批准,进行股权转让将变得困难。
股份转让合同的检查要点
在签订股份转让合同时,我们将根据合同的模板来解释必须检查的主要条款。在以下的条款示例中,“甲”是出售股份的股东,“乙”是购买股份的公司。此外,作为股份转让对象的公司被称为“X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
第○条(股权转让)
甲方将于○年○月○日将X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接受此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的核心是关于股权转让的协议。
明确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在条款示例中为“X股份有限公司”),并确定股票的类型和数量等。另外,如果存在多个出售方股东,那么所有股东都将成为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
关于转让对价的条款
第○条(转让对价)
乙应向甲支付的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定为金○○万元。
与股权转让协议并行,股权转让合同的核心条款就是关于转让对价的规定。在这里,我们明确指出卖方股东通过股权转让从买方企业获得的对价金额。
另外,股权转让合同中也可能会注明每股的金额。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在条款中明确规定应支付的总金额,以确保其一致性。
关于交割的条款
第○条(付款程序)
1. 甲方应在转让日向乙方支付第○条所规定的转让对价,并以此为条件,将本股票转让给乙方,并要求将本股票的名义更改为乙方名义。
2. 乙方应通过向甲方另行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支付上述转让对价。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通常会过一段时间,实际的股权转让程序才会执行。这个基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执行程序被称为“交割”。
在交割过程中,买方公司向卖方公司的股东支付股权转让合同中规定的转让对价。同时,买方接受股权的转让。
在股权的转让过程中,卖方公司是否为股票发行公司,所需的程序会有所不同。
股票发行公司
在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公司中,对第三方的对抗要件是股票的交付,对卖方公司的对抗要件是股东名册的更改。
对抗要件是法律上要求的条件,用于向卖方公司或第三方主张已接受股权转让的事实,其角色类似于不动产交易中的登记。
在交割条款中,需要规定股东名册的更改和股票的交付。然而,即使是股票发行公司,除非股东提出要求,否则实际上并不需要发行股票。
因此,股票发行公司有以下两种情况:
- 已经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公司
- 尚未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公司
对于股票发行公司,股票发行前的股权转让对卖方公司没有效力。因此,尚未实际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公司在股权转让前需要发行股票。
非股票发行公司
目前,除非是老公司,否则最近的公司几乎都是非股票发行公司。这是因为在2006年5月1日(平成18年)实施的《日本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份公司的原则是不发行股票。
对于非股票发行公司,股权转让的第三方和卖方公司的对抗要件是股东名册的更改。因此,像上述条款示例那样,在交割过程中规定进行股东名册更改请求就足够了。
关于声明保证的条款
第○条(声明及保证)
1. 甲向乙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签订日及本转让日,以下各项事宜均为真实且准确。
(1)(以下省略)
2. 若甲或乙发现前款所声明及保证的事项存在违反事实,且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赔偿对方的损害。
声明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对条款中所述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声明并提供保证。
在英语中,这被称为Representation and Warranty,原本是英美法的概念。
在日本国内,金融交易和并购等重要的企业间交易中也使用了这个概念。
在股权转让中,主要是买方企业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前,对卖方企业的财务、法务、人事等多方面进行全面审查,这个过程被称为“尽职调查”(DD)。
然而,由于时间和成本的限制,尽职调查无法对卖方企业的所有情况进行调查。
另一方面,如果买方在股权转让后发现了未公开的债务等情况,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为了补充尽职调查,会在声明保证条款中要求卖方声明一定的事项(如无未公开债务等),并对此进行保证。
然后,如果在股权转让后发现与声明保证的事项相反的事实,将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补偿),并将此条款一并加入。
虽然在条款示例中没有列出,但也有买方向卖方声明保证某些事项的情况。关于声明保证条款的详细解释,请参阅以下文章。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representations-and-warranties-of-investment-contract[ja]
声明保证条款中规定的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但是,如果买方企业对某些问题特别关注,基本上可以将任何事项作为声明保证条款进行规定。
- 已经进行了股权转让所需的法律、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规定所要求的程序
- 股权转让不需要行政许可或第三方的同意
- 卖方企业的可发行股票总数为普通股○股,其中已发行股票总数为○股
- 所有已发行股票都已合法且有效地发行,并已全部缴清
- 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日,卖方的股东已经披露了所有关于卖方企业的重要信息以及买方要求的信息中,卖方已知并持有的信息
关于转让承认的条款
第○条(转让承认等)
甲方需在转让日之前,完成对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承认以及其他必要的机构决定,并使X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在公司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之前,大部分的股票都是转让限制股票。
转让限制股票是指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转让给第三方时需要公司的承认。
在转让限制股票时,需要在出售方的企业内进行必要的机构决定。必要的机构决定如下。但是,如果公司章程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公司章程将优先。
- 设有董事会的公司 – 需要董事会的承认
- 无董事会的公司 – 需要股东大会的承认
在转让限制股票的情况下,如果缺少必要的机构决定,您将无法向公司主张已接受股票转让。因此,必须在交割日之前完成机构决定。
总结
进行包括股权转让在内的并购(M&A)时,必须具备日本《公司法》的知识。
此外,股权转让对于卖方和买方来说,都是决定公司和业务命运的非常重要的交易。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通常会向律师或税务师等外部专家咨询,并请求他们的支持。
不仅限于股权转让,进行并购时,需要提前向税务师咨询随之产生的税款问题。
由于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包括日本《公司法》在内,因此在法务方面,最好咨询专门从事企业法务的律师。
Category: General Corporate
Tag: General Corporate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