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VTuber的「配音者」被诽谤侮辱:权利侵犯及法律应对措施
虽然YouTuber已经受欢迎已久,但VTuber也在各个年龄层中赢得了广泛的人气。然而,随着观众数量的增加和人气的过热,针对VTuber的诽谤和侮辱也在增加,包括恶意的帖子,以及揭露VTuber本人未公开的“真实身份”的行为。
那么,对于这些针对VTuber的诽谤和侵犯隐私行为,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应对措施呢?
权利侵犯与VTuber的特殊性
由于VTuber(虚拟YouTuber)既不同于人类(自然人),也不同于动漫角色,具有特殊且新颖的存在形式,因此对VTuber的权利侵犯可能具有特殊性。
如果对使用昵称的YouTuber进行诽谤,其法律处理方式将与使用艺名的艺人相同。即使没有人知道使用艺名进行活动的艺人的真实姓名,如果对该艺人进行诽谤,也会被视为对该人物的诽谤。同样,如果昵称为A的YouTuber在没有公开真实姓名的情况下进行活动,即使没有人知道A的真实姓名,也会被视为对A的诽谤。这是因为可以确定“是A”。
然而,对于VTuber来说,问题在于这种特定性。在VTuber的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设定角色的人”、“创建头像的人”、“操作头像的人”、“配音演员”等多个人。因此,如果VTuber B被诽谤,可能会出现无法确定是针对谁的诽谤的情况。这样一来,可能会难以提出权利侵犯的问题。
VTuber与名誉感情的侵犯
原告的主张
即使是VTuber,也有”内在的人”是唯一的,因为可以确定诽谤的对象,所以有被认定为侵犯名誉感情的案例。
一位属于娱乐制作公司的VTuber,以”B”这个虚构的CG角色的名义,配上本人的声音发布视频,因为在5ch(日本的网络论坛)上的多次帖子侵犯了其权利,为了行使对帖子作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向涉及该帖子的经由提供商要求公开帖子作者的发信者信息。
本案的每一篇帖子都是关于原告作为”B”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在餐厅提供的食物吃不完而剩下的情节,发表了批评性的意见。其中,将”B”的行为与原告的成长环境联系起来,以”因为是单亲”,”因为是孤儿”,”因为没有母亲”等理由进行批评,成为了问题。
原告主张,每一篇成为问题的帖子都指出了原告在父子家庭中成长的事实,这是原告不希望随意向第三方公开的私生活上的事情,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此外,原告还主张,在指出这样的成长环境的同时,基于偏见和歧视性的思想,超过了社会的容忍限度,不公正地侮辱了原告,侵犯了其名誉感情。
提供商的主张
对此,被告即经由提供商,关注了VTuber的特殊性,主张否定权利侵犯。
一般来说,VTuber使用的CG角色背后,包括设计在内,都有多个具有各自个性和能力的人负责舞蹈、歌唱、配音等特点,还有其他人负责视频编辑等工作,所以,将该角色还原为特定人的人格是困难的,对于本案的”B”,也不能认为该角色就是原告本人。
然后,本案每篇帖子发布的线程的一般观众,对于与VTuber”B”的关系,对原告的存在、个性、角色的同一性等知识一无所知,所以,本案每篇帖子提到的对象是”B”,而不是原告。
因此,不能说通过本案每篇帖子对”B”的描述,明显侵犯了原告的权利。
东京地方法院2021年4月26日(西历2021年)的判决
法院的判断
对此,法院认为,
- 原告所属的娱乐制作公司a制作公司有多名VTuber作为艺人所属,但在其中以”B”活动的只有原告。
- a制作公司在制作VTuber的角色时,会与预定作为该角色活动的艺人进行协商,制作出能发挥该艺人个性的角色。
- “B”的视频发布中的声音是原告的真声。
- CG角色的动作是反映了原告通过动作捕捉的动作。
- “B”的视频发布和SNS上的发表,并非基于角色设定的虚构内容,而是包含了扮演角色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事件等内容。
等等,VTuber”B”的活动不仅仅是CG角色,而是反映了原告的人格,本案每篇帖子提到的对象是原告。
在此基础上,对权利侵犯进行了考察,
原告是父子家庭的事实,而”B”的角色设定中并不存在没有母亲的设定,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故意将成长环境与原告联系起来进行批评的本案每篇帖子,与单纯批评违反礼仪等内容不同,超过了社会通念上允许的限度,侮辱了原告,应该说明显侵犯了其名誉感情。
因此,法院判定,即使不对隐私侵犯进行判断,也明显侵犯了名誉感情,命令经由提供商公开帖子作者的发信者信息。
即使是多人参与的VTuber活动,如果可以确定诽谤是针对谁的,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侵犯权利。
这在名誉权的侵犯中也是一样的,2022年3月(西历2022年),法院已经认定了对VTuber的名誉诽谤,并命令经由提供商公开帖子作者的发信者信息。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slander-defamation-law[ja]
VTuber与隐私侵犯
VTuber请求公开发信人信息
在有人试图确定女性VTuber偶像团体成员“C”的“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有人在粉丝论坛上附上了原告模糊的面部照片,并设置了链接,点击后会显示原告在与“C”的活动完全无关的个人社交媒体账户上发布的照片,指出照片中的人物即是原告,也就是“真实身份”。对此,原告以隐私被侵犯等为由,向经由提供商要求公开VTuber的发信人信息。
经由提供商的主张
被告经由提供商主张,“C”的“真实身份”是“D”,这一事实已经被互联网上的许多人公开,其面部照片也可以在网上轻易获得,这些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因此不能认为涉及原告个人的信息是第三方不希望公开的信息,不满足隐私侵犯的要件。
此外,如果角色是VTuber的本体,而背后的真人身份并不明确,那么对该角色的行为应被评价为不针对真人,即使该角色的人格权被侵犯,也不应认为真人的人格权被侵犯。
东京地方法院2021年6月8日(2021年)判决
他们主张了针对VTuber的权利侵犯的特殊性。
法院的判断
对此,法院指出,主要是原告作为“C”这个VTuber进行活动,而且,原告在作为VTuber进行艺人活动时,与所属事务所之间规定了最低限度的遵守事项,如禁止原告以个人身份进行活动等,因此,原告并未将自己的信息以与“C”的个人资料相连的形式公开。
首先,有些人使用着装或面具进行艺人活动而不公开真实的面孔,VTuber也有类似的活动,为了保护VTuber角色的形象,不公开真实的面孔和个人信息是可能的艺人策略。因此,对于原告来说,本案的图片是他不希望公开给公众的事项,这是可以充分理解的。尤其是,在本案中,如上述1所确认的,原告并未积极公开“C”是自己,而且,所属事务所也禁止他以个人身份进行活动,因此,可以认定原告并不希望公开本案的图片。
同上
因此,法院认定了隐私侵犯,并命令经由提供商公开发信人的信息。
另外,法院认为,即使本案的图片是原告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公开给公众的,或者是其他人在网上公开的指向“C”的信息,但是,作为显示与“C”的同一性的新的公开信息,或者是原告不希望被公众传播的信息,发布本案的图片的行为就构成了隐私侵犯。
即使说其他人也在试图确定真实身份,自己的行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也不能逃避责任。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ivacy-unknownness-law[ja]
总结
对VTuber的权利侵犯,只要能确定目标,就可以说可以通过一般案例的类比来解决。
然而,如果涉及多人,且无法确定目标的情况,问题仍然存在,期待未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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