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频道(前称2频道)的过去记录和删除方法是什么
在5ch(原2ch)论坛中,存在一个规定:“一个主题帖内的回复数量最多只能达到1000个”。一旦达到这个上限,该主题帖将无法再进行更多的回复,会出现如下的提示。
1001 1001 Over 1000 Thread
此主题帖的回复已超过1000个。
请开设新的主题帖。
随着时间的推移,回复数量达到1000个的主题帖将被视为过去的记录,存储在“过去记录仓库”中。同样,如果一个主题帖的回复数量没有达到1000个,但一段时间内没有新的回复,也会被存储在过去记录仓库中。这种现象也被称为dat落ち。
本文将解释在5ch(原2ch)论坛中,过去记录的处理方式,以及如何删除这些过去记录。
5频道(原2频道)的过去日志是什么
实际上,直到2013年左右,存储在过去日志仓库中的过去线程是无法通过常规方法查看的。
5频道(原2频道)的系统是,除了过去的日志,也就是:
- 目前仍可进行写入的线程
- 写入数量刚达到1000的线程
只有这些会显示在“全部线程一览”中。
从5频道(原2频道)的首页通过链接搜索到的基本上只有上述类型的线程,也就是所谓的当前线程。
而在以前的5频道(原2频道)中,除非使用优秀的专用查看器,否则无法查看过去日志中的线程,线程内的写入内容也不会出现在搜索引擎的结果中。也就是说,即使有包含诽谤投稿的线程,只要将该线程的回复数量达到1000,该线程就会被存储在过去日志仓库中,即使通过5频道(原2频道)的首页正常搜索,或者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写入内容的字符串,也无法找到。由于这种现象,
- 该线程不是可以通过浏览器查看的html,而是
- 只能通过专用查看器查看的dat文件被公开
因此,这种情况被称为“dat落下”。
另外,本文是关于5频道(原2频道)的。关于5频道和2频道的关系,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ifference-between-2ch-and-5ch[ja]
现在可以正常浏览过去的日志存档中的线程
即使是现在,网络上仍然可以看到这样的评论:“如果在5chan(原2chan)上有人发表诽谤贴,只需要增加帖子数量,让该线程dat掉就可以了”。这可能是指上述的现象。
然而,现在的5chan(原2chan)上,无论是回复数量超过1000的线程,还是一段时间内没有新的帖子的线程,都可以通过搜索引擎等正常搜索到。因此,作为诽谤对策,“增加回复数量让线程dat掉”的方法,基本上已经没有意义了。
反过来说,如果存在包含对自己或自己公司的诽谤帖子的线程,即使该线程已经成为过去的日志,也不能说“不需要采取对策”的情况已经出现。
如何在过去的日志库中搜索线程
使用搜索引擎的搜索方法
搜索过去的日志中的线程是很简单的。
首先,通常在搜索引擎上进行搜索时,搜索结果中会包含当前线程和过去的日志。一个简单的搜索方法是使用Google的搜索表达式,搜索”关键词 site:5ch.net”。这个” site:5ch.net”的意思是”搜索包含关键词的5ch.net域名内的页面”。如上所述,当前的5ch(旧2ch)的当前线程和过去的日志库中的线程都会正常显示在搜索引擎上,所以如果使用这种方法进行搜索,”包含指定关键词的当前线程或过去的日志库中的线程”将作为搜索结果显示出来。
使用专用服务的搜索方法
另外,也可以使用专门针对过去日志搜索等的网络服务、应用程序等。最著名的可能是”5ch(旧2ch)论坛全文搜索”这个网络服务。使用方法非常简单,输入搜索词,选择”搜索站点”中的”5ch.net(旧2ch.net)”,点击”搜索”,搜索结果就会如下所示。
使用”复制站点”的搜索方法
另外,也可以使用所谓的”复制站点”进行搜索。例如,”Log速”这个站点,通过关键词搜索,可以显示包含该关键词的所有线程。这个站点不仅支持5ch(旧2ch),还支持2ch(2ch.sc)和”Open 2ch”这种2ch风格的论坛。
另外,”Log速”不仅具有搜索功能,还以复制形式保持自己的5ch(旧2ch)和2ch(2ch.sc)等日志数据,并显示在站点上。在这个意义上,这个站点本身可以说是5ch(旧2ch)等的”复制站点”。关于5ch(旧2ch)和2ch(2ch.sc)与”复制站点”的关系,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lation-of-scraping-site-roundup-website[ja]
5频道(原2频道)过去记录的删除方法
如果在5频道(原2频道)中发现了诽谤侮辱的帖子,无论是在当前的主题帖中还是在过去的记录库中,只要填埋的方法无效,就有必要进行删除。
电子邮件删除的格式要求
5频道(原2频道)的删除申请,无论是现行线程还是过去的日志,都需要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删除请求的电子邮件应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的地址。在此过程中,电子邮件的标题(主题)和附件等都有严格的规定,
在提出异议时,
5频道删除制度(http://qb5.5ch.net/saku2ch/)
主题 删除异议申请
内容 URL
回复编号
异议申请理由
如果有支持理由的资料,请附上
用于身份确认的资料
应附上
如果不按照这种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将会因格式要求而被拒绝。此外,“异议申请理由”不仅仅是“该帖子对自己或自己的公司不利”,还需要主张“违法”,例如侵犯名誉权、侵犯隐私权等具体的权利和法律利益,否则很难得到对方的重视。
删除的判断标准
删除判断标准包括:
删除是对于收到请求的文章,判断是否可以处理。
5ch删除体制(http://qb5.5ch.net/saku2ch/)
1.名誉
揭示可能降低个人或法人社会评价的事实。
2.隐私
即使是以姓名的首字母等形式,也可以判断为侵犯个人隐私的,如姓名、地址、家庭成员的姓名、电话号码等的组合。
3.生活的平静
预告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
对于恶意的杀人预告,可能会在公告板上公开。
4.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实际危险性的信息
例如,制造炸弹的方法,暗示毒品交易的信息。
如上所述,1是关于名誉权,2是关于隐私权的讨论。这些都是法律讨论,因此需要详细说明为什么该帖子构成侵犯名誉权。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ivacy-invasion[ja]
请注意,删除是以回复为单位的
此外,如上述格式所示,5ch(原2ch)的删除基本上是以回复为单位的。也就是说,基本上不接受整个主题线索本身就是非法的主张,需要对特定的回复进行上述的主张。当然,例如”回复编号3,5,10,12都是非法的,原因如下”,针对多个回复的主张是可能的。
关于这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删除请求的方法,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也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letionrequest-for-2chand5ch[ja]
通过邮件删除的难度较高
然而,即使发送满足这些格式要求的邮件,实际上,删除5chan(原2chan)的帖子并不容易。关于某个回复是否构成名誉权侵犯的理由等主张,是纯粹的法律文件,非专业人士往往难以应对。此外,在5chan(原2chan)上,
- 关于犯罪的信息
- 关于法人的信息
- 删除前科·前历的记录
基本上不接受通过邮件进行处理。
然而,这些信息不通过邮件删除,只是5chan(原2chan)的运营策略问题。无论是关于犯罪的信息,还是对法人的诽谤,或是前科和前历的信息,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应被视为非法,理所当然应该被删除。通过律师进行的诉讼外谈判,或者利用法院的“临时处理”程序,都有可能实现删除。
例如,关于删除前科·前历的信息,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lete-arrest-history[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necessaryperiod-of-deletion-arrestarticle[ja]
通过临时处理删除过去的日志
无论是现行线程还是过去的日志,如果你想通过法院寻求删除5ch(原2ch)的内容,你需要使用一种叫做「临时处理」的程序。
尽管5ch(原2ch)给人的印象是「即使请律师也很难删除」,但如果在临时处理中胜诉,并且律师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管理者,那么删除就会进行。因此,至少最终可以通过使用临时处理程序删除非法的帖子。
临时处理的目标也是以回复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法院删除的目标也是以回复为单位,而不是线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请求删除的是「非法的帖子」,而这个「帖子」在论坛网站上,不是线程,而是回复。这一点,无论是在5ch(原2ch)还是2ch(2ch.sc),无论是在现行线程还是在过去的日志仓库中的线程,都是一样的。
对方是海外公司,所以需要知识
5ch(原2ch)的运营公司是菲律宾公司,获取公司注册、让国内法院处理案件(专业术语叫做国际法院管辖)等方面有一定的「特性」。然而,这些对于处理过大量5ch(原2ch)临时处理案件的律师来说,是他们所拥有的知识。你不应该因为「发送了邮件但还是无法删除,只能放弃」而放弃,而应该咨询专家。关于删除临时处理,下面的文章有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ovisional-disposition[ja]
过去日志库内的帖子也可以请求公开IP地址
此外,5chan(原2chan)的过去日志库内的帖子也可以请求公开IP地址。具体的规格尚不清楚,但是,仅仅因为进入了过去的日志并不意味着帖子日志已经消失,然而,对于极其古老的帖子,似乎也存在日志不存在的情况。
要确定帖子的作者,仅仅公开IP地址是无法实现的,必须根据公开的IP地址向提供商请求公开地址和姓名才能实现。本文将省略详细内容,大致上,
- 向保持帖子作者IP地址的网站运营者(本案中为5chan运营者)请求公开IP地址
- 根据公开的IP地址确定提供商,并向该提供商请求公开使用该IP地址的人的地址和姓名
这就是流程。关于第2点,
- 固定线路的提供商只保留约12个月的连接日志
- 移动线路的运营商只保留约3个月的连接日志
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进入过去日志的帖子,本来就经过了一段时间,因此,很多情况下,由于上述的时间限制,无法确定帖子的作者。然而,只要在上述的时间限制内,就算在过去的日志库内,也没有必要放弃确定帖子的作者。关于确定帖子的作者,下文中有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isclosure-of-the-senders-information[ja]
此外,下文中对5chan的帖子的IP地址公开请求进行了说明。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ip-address-disclosure-request-for-5ch[ja]
Category: 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