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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是什么?解释具体的言辞例子和与名誉毁损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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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是什么?解释具体的言辞例子和与名誉毁损罪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一句不经意的话或者轻率地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内容,可能会意外地演变成侮辱罪的麻烦。侮辱罪和名誉毁损罪往往容易混淆。那么,这两者之间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呢?

本文将通过具体的例子,帮助您理解侮辱罪和名誉毁损罪的区别,并详细解释哪些言语或情况可能构成侮辱罪。同时,我们也将介绍一旦遭受侮辱时的应对方法。

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侮辱罪的构成要件

侮辱罪是在未公开指出具体事实的情况下公然侮辱他人时构成的(日本《刑法》第231条)。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点。(※指出,即简要而言之)

  • 未指出具体事实
  • 公然进行
  • 侮辱他人的言行

下面将对每一点进行详细解释。

未指出具体事实

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侮辱内容没有指出具体的事实或理由。例如,“无能”、“笨蛋”、“傻瓜”等抽象表达,由于基于一方的价值观,不能称之为事实。这些表达由于没有指出具体事实,因此成为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另一方面,如果包含具体内容(不论事实的真伪)的表述,如“A先生因为业绩不佳而无能”、“B先生有外遇”等,则可能构成后文将解释的“名誉毁损罪”。

公然进行

侮辱罪的第二个要件是公然进行。在不特定多数人可以认知的公共场合,如说“A先生长得丑”或“B先生脑子不好”,这样公然侮辱他人的情况下,侮辱罪就构成了。

公然,具体来说,是指在众多人聚集的公共场所或任何人都可以浏览的社交网络、互联网论坛等。相反,如果通过“信件”、“一对一的邮件”、“私信”等不特定多数人无法认知的方式进行侮辱,则因缺乏“公然性”而不构成侮辱罪。

侮辱他人的行为

侮辱罪的第三个要件是进行了侮辱他人的行为。在公共场合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内容,侮辱罪就构成了。

例如,使用“垃圾”、“渣滓”等词语,或者嘲笑他人的身体特征如“胖子”、“秃头”,这些都可能构成侮辱。此外,对于明星发表“去死”、“消失”等激烈评论也可能构成侮辱罪,因此需要特别注意。

侮辱罪与名誉毁损罪的区别

侮辱罪与名誉毁损罪的区别

名誉毁损罪是在公开揭示事实的情况下,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时构成的(日本《刑法》第230条)。侮辱罪和名誉毁损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有事实的揭示。

本文将详细解释侮辱罪和名誉毁损罪的区别,以及侮辱罪在令和4年(2022年)被加重处罚的背景,以及哪些言辞和情况会构成侮辱罪或名誉毁损罪。

侮辱罪与名誉毁损罪的区别

侮辱罪与名誉毁损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侮辱罪与名誉毁损罪的区别侮辱罪(日本《刑法》第231条)名誉毁损罪(日本《刑法》第230条)
事实的指摘有(不论事实真伪)
刑罚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3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或拘留或科料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赔偿金标准相较于名誉毁损罪较低相较于侮辱罪较高
※注
  • 有期徒刑:将犯罪者关押在刑事设施中,并进行劳动作业的刑罚
  • 拘役:不带劳动义务的身体拘束刑,通常比有期徒刑轻
  • 拘留:内容上与拘役相同,限定在30天以下
  • 罚金:1万日元以上的罚金刑
  • 科料:1,000日元以上、1万日元以下的罚金刑

区分“是否有事实的指示”

“事实的指示”是区分侮辱罪和名誉毁损罪的要素。名誉毁损罪需要指示具体的事实才能成立,而侮辱罪则不需要。

【不需要具体事实的“侮辱罪”例子】

  • “矮子”、“秃头”
  • “丑陋”、“丑女”
  • “垃圾”、“脑子笨”

【指示了具体事实的“名誉毁损罪”例子】

  • A先生挪用了公司的资金
  • B先生过去曾服刑
  • C先生有外遇

名誉毀損罪的刑罚更为严重

侮辱罪的刑罚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3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拘留、科料”,而名誉毀損罪的刑罚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50万元以下罚金”。尽管侮辱罪在令和4年(2022年)的法律修正中刑罚已经加重,但相比之下,名誉毀損罪的刑罚依然更为严重。此外,侮辱罪和名誉毀損罪的公诉时效均为3年。

侮辱罪在令和四年(2022年)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加重

在令和四年(2022年)刑法修正之前,“侮辱罪”的法定刑罚仅限于拘留或罚金,与“名誉毁谤罪”相比较轻微。这是因为根据是否有“事实的指摘”来判断对名誉的伤害程度。

然而,考虑到互联网上诽谤中伤的现状,人们开始质疑根据是否有事实指摘来决定刑罚轻重的适当性。因此,为了特别处理恶劣的侮辱行为,侮辱罪的法定刑罚被提高了。

不过,拘留和罚金的法定刑罚仍然保留,不是对所有侮辱行为一律采取严厉的惩罚。此外,尽管法定刑罚有所提高,但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并未改变。因此,并不是说以前不能以侮辱罪进行处罚的行为现在可以受到惩罚。

相关文章:令和四年刑法修正如何改变?律师解读侮辱罪的严厉惩罚加重[ja]

介绍构成侮辱罪的言辞和实例

根据法务省发布的《刑事法制审议会(侮辱罪的法定刑相关)分会 第1次会议发放资料[ja]》,介绍了令和2年(2020年)中,仅以侮辱罪为由作出的一审判决和简易命令的案例。

令和2年(2020年)中,仅以侮辱罪为由作出的一审判决和简易命令的案例

※摘自法务省|侮辱罪案例集[ja]

在社交网络服务(SNS)和互联网论坛上发布的侮辱性帖子和评论已被记录。在大多数案例中,罚款金额介于9,000日元到9,900日元之间。

参考资料:法务省|刑事法制审议会(侮辱罪的法定刑相关)分会 第1次会议发放资料[ja]

介绍构成名誉毁损的言辞和案例

名誉毁损罪是指公然揭示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无论该事实是否存在都可能受到追究(《日本刑法》第230条)。但是,如果该行为涉及公共利益,且出于公益目的,并且能够证明其为真实时,则不会受到惩罚(《日本刑法》第230条之2)。

构成名誉毁损罪的情况(《日本刑法》第230条)不构成名誉毁损罪的情况(《日本刑法》第230条之2)
公然地具有公共性
揭示事实具有公益性
损害他人名誉具有真实性/真实相当性

这里将介绍构成名誉毁损的言辞和案例。

关于“○○的菜肴很难吃”的评论

在Google地图或电商网站上的评论基本上不构成名誉毁损,但如果评论中包含情绪化且攻击性的言辞或谎言,则可能构成名誉毁损。

“○○的菜肴很难吃”这样的评论,因为是基于评论者的实际体验,所以通常不被认定为名誉毁损。然而,如果编造没有根据的事实,如“这么难吃的菜肴竟然有高评价,这太不合理了”,就可能面临名誉毁损的风险。

因此,在撰写评论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基于事实进行评论。此外,“我只是转述了谣言”这样的借口也是站不住脚的,需要特别注意。

散布他人婚外情的消息

将同事的婚外情事实传播给周围人可能构成名誉毁损。

名誉毁损是公然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揭示的事实有可能被周围人知晓,就满足了名誉毁损的条件。即使婚外情的事实是真实的,也可能构成名誉毁损,因为这是降低社会评价的事实。

如果在社交网络或博客上公开婚外情的事实,由于网络上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因此满足了“公然地”的条件,名誉毁损得以成立。即使隐去了姓名,但如果公开了可以识别对方的信息(例如,公司名称、职务名称、首字母缩写等),也可能构成名誉毁损。

因此,在公开他人隐私信息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名誉毁损的可能性。

批评某公司为“黑心企业”

仅仅贴上“黑心企业”的标签并不一定构成名誉毁损,因为“黑心企业”这一表述是抽象的,缺乏具体根据。

可能构成名誉毁损的批评例子包括“从事○○行为的黑心企业”这样的评论。如果这些评论是虚假的,名誉毁损更容易成立。另一方面,如果评论是真实的,则不构成名誉毁损,因为揭露企业的非法行为被视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

例如,“公司日常存在权力骚扰”这样的评论,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它对其他求职者来说是有益的警告,因此倾向于不被视为名誉毁损。

如何应对遭受侮辱的情况

当您遭受侮辱行为时,首先应保留证据。没有证据,就难以追究侮辱罪。此外,由于侮辱罪是指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因此必须充分理解其定义和要求。

侮辱罪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公然”侮辱了他人。公然指的是不特定或多数人能够认知的状态。互联网上的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侮辱行为满足这一要求,但私信或个别聊天、一对一的场合可能不满足“公然”的要求。然而,即使是针对特定少数人的言论,如果这些话有可能传播到外部,也可以被认为满足了“公然”的要求。

咨询警察

侮辱罪属于親告罪,因此要让警察介入,必须提出告诉。原则上,从得知犯人的日起半年内有时间限制(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35条)。

对于网络上的侮辱行为,必须确定对方的身份。为此,需要向网站管理员或接入服务提供商申请披露发布者的信息。

然而,信息披露程序需要专业知识,因此建议在提出告诉的同时,咨询律师。

咨询律师

遭受侮辱时,律师能够提供的服务不仅包括刑事案件的告诉等应对,还可能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这包括“索赔赔偿”和“要求删除”。

关于侮辱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虽然法庭上的标准金额通常低于10万元,但这也是促使对方反省并防止其重复同样行为的有效手段。

此外,如果在互联网上遭受侮辱,律师可以代表受害者要求发布者或网站管理员删除侮辱性言论。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删除,律师还可以作为代理人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删除。

总结:理解侮辱罪与名誉毁损罪的区别并采取适当措施

判断诽谤是否构成侮辱罪是一个难题。即使受害者想要以侮辱罪提起告诉,是否能够成立侮辱罪还需要客观的判断。

此外,如果想要对进行侮辱行为的对方提出损害赔偿,首先必须明确对方的身份。例如,要对网络上的诽谤采取法律行动,首先需要进行发信人信息的披露请求以确定对方身份。

自行处理这些程序是困难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存在发布日志可能会消失的风险,这可能会使得起诉对方变得更加困难。因此,我们建议您首先保存证据,如屏幕截图等,然后尽早咨询律师。

我们事务所的对策介绍

Monolith法律事务所是一家在IT领域,尤其是互联网和法律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近年来,网络上散布的名誉损害和诽谤信息,如同“数字纹身”一样,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我们事务所提供了针对“数字纹身”问题的解决方案。详细内容请参阅下文。

Monolith法律事务所的业务范围:Digital Tattoo[ja]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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