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ね」「タヒ」也会构成名誉侵权吗?介绍关于网络俚语的判例
在网络上的诽谤中,不仅有“去死”这样的直接表达,还存在着像“氏ね”或“タヒ”这样的网络俚语(网络俚语)。
我们将根据实际的判例来解释,对于这种由网络俚语引起的诽谤,是否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网络俚语与名誉侵权的关系
首先,我们来看看网络俚语是否存在与名誉侵权成立要件相关的特殊问题。
名誉侵权的成立要件
一般来说,“名誉侵权”有以下两种含义:
- 刑事上的名誉侵权(即名誉侵权罪)
- 民事上的名誉侵权(即非法行为)
这两种名誉侵权的基本成立要件都是:
- 公开地
- 揭示事实
- 损害他人的名誉(降低社会评价)
然而,在民事上的名誉侵权中,存在不伴随事实揭示的“通过观点或评论侵害名誉”的类型,其成立范围(免责要件)严格来说是不同的。详细解释请参考以下文章。
相关文章:含有观点或评论的表达中名誉侵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ja]
此外,即使没有揭示事实,也没有降低社会评价,但同样可能构成非法行为的还有“侵犯名誉感情”的类型,其非法性判断标准是不同的。关于名誉感情的侵害,详细解释请参考以下文章。
相关文章:名誉感情的侵害是什么,“笨蛋”、“丑陋”的评论应如何应对?[ja]
因此,该表达是否揭示事实,该表达是否降低了目标者的社会评价,是审查名誉侵权成立与否时的重要视点。
网络俚语导致的名誉侵权极其特殊
然而,网络俚语非常特殊,可能只有一部分人能理解其表达的含义。
如果无法确定其含义,那么我们甚至无法判断该表达是否揭示了事实,该表达是否降低了目标者的社会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名誉侵权不成立)。
在判例中确定网络俚语的含义
那么,对于网络俚语,判例是如何确定其表达的含义的呢?
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昭和31年7月20日 民集10卷8号1059页,即1956年)在关于名誉侵权的一般论述中,提出在解释表达的含义时,应以“一般读者的正常注意力和阅读方式”为基准进行解释。
而在互联网上的表达中,“一般读者”通常指的是对SNS或论坛等相关服务的性质和主题有一定了解的人。
因此,只要是日常使用互联网的人能理解的网络俚语,除非是非常特殊的情况,否则名誉侵权是可能成立的。
以下,我们将介绍四个具体解释网络俚语的判例。
「氏ね」=「死ね」/「粒れろ」=「倒闭吧」
在2ch论坛上,有关“氏ね!!”和“粒れろ!!”等多个帖子的发信人信息公开请求的诉讼中,法院认为:
三名原告都被附上了意为“死吧”的“氏ね!!”的词语,除此之外,还将原告称为“垃圾X公司”的缩写形式“垃圾X”,并附上了意为“倒闭吧”的“粒れろ!!”的词语。
东京地方裁判所,平成23年(2011年)1月11日
在正确解读了这些词语后,法院认为这些言论构成了通过观点或评论进行的名誉侵权。
根据本案文章1的后段,上述三名人士应该死亡,原告应该倒闭,这样的观点或评论是在本案线程上的其他帖子中提到的各种事实的前提下表达的,包括对上述三名人士的描述,都是对原告本身的诽谤和侮辱,降低了其社会评价。
(中略)
使用粗俗的侮辱性表达诽谤和侮辱原告,这是出于私人的恶意目的,而不是出于公益目的,已经超出了作为观点或评论的范围。
同上
在本案中,通过解读网络俚语,从这些表达中读取的意义内容被解读为观点或评论,因此,根据这种类型,判断了免责条件(是否超出了作为观点或评论的范围)。
相关文章:“死吧”这样的帖子构成名誉侵权吗?解析了两个争议的判例[ja]
「タヒばいい」=「死ねばいい」
在匿名留言板上,关于包含“X应该死,这样就好了”等多个帖子的发信人信息公开请求的诉讼中,法院暗示接受了原告的主张,即“在互联网上,俚语‘タヒ’被用作表示‘死’的词语,‘タヒばいい’的意思是‘死了就好’”,并认定了对人格利益的侵害,如下所述。
“X应该死,这样就好了”的表达被认为是否定原告存在价值的侮辱性表达,本案的书面5部分应被认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利益。
东京地方裁判所,平成26年(2014年)8月21日
在本案中,尽管没有严格区分是通过观点或评论进行的名誉侵权,还是侵犯了名誉感情,但无论如何,都得出了这是侵犯人格利益的非法帖子的结论(由于其他帖子被认定为名誉侵权,因此上述表达属于哪种类型并不是重要问题)。
「ナマポ」=「生活保護」/「基地外」=「疯子」(严重偏离正常行为的人)
在匿名留言板上,关于“过于疯狂”等多个帖子的发信人信息公开请求的诉讼中,法院驳回了被告“过于疯狂”的含义不明,且未超出社会公认的限度,因此不构成违法”的主张,
“ナマポ”在互联网俚语中被用作缩写“生活保護”,“基地外”同样被读作“きちがい”,意为“疯子”(严重偏离正常行为的人)。
东京地方法院,平成26年(2014年)12月24日
在正确解释了这些词语之后,法院认定了以下的名誉损害成立。
本案的第二个帖子,以一般读者的正常注意力和阅读方式为基准,对观看者表示,原告虽然是生活保护受益者,但又开了一家店,这是对原告的疯狂的指责,损害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和信誉。
(中略)
考虑到这些描述的表达方式(如“ナマポ”、“基地外”等)以及与前后文的关系,本案的第二个帖子的主要目的是批评原告,很难认为有公益目的。
此外,根据证据(甲9),可以认定原告并非生活保护受益者,因此,前提事实并非真实,而且“过于疯狂”这种表达已经超出了评论的范围。
同上
「悪マニ」=「gサイト」(关于不良商业行为的信息交流网站)
由于被告管理的论坛上存在诽谤原告的文章,原告向被告通知了该文章的存在并要求删除,但被忽视,导致原告名誉受损。在这起名誉损害赔偿诉讼中,法院对于文章中的「悪マニ」等表达进行了以下解释:
本文中所说的「悪マニ」是指互联网上的「gサイト」的简称。此外,本文中所说的「ダウンの人々」是指在多层次销售中处于下层的销售员,也就是那些劝诱消费者购买该产品的人。
虽然「悪マニ」和「ダウンの人々」这样的词语在一般情况下并不常见,但考虑到原告在没有注释的情况下轻松使用这样的词语,可以推断出,本论坛的大多数读者都能理解「悪マニ」指的是「gサイト」,而「ダウンの人々」指的是多层次销售中的下层推销员。
神户地方裁判所,平成21年(2009年)2月26日
在给出这样的解释后,法院否认了通过意见或评论构成名誉损害的成立,如下所述:
本案的评论应被视为基于前提事实的合理推测和感想,并没有超出评论的范围。因此,即使本文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参与公开本文的人也不需要承担非法行为责任。
同上
因此,即使能够确定网络俚语的含义,如果不满足名誉损害的构成要件(或满足免责要件),也不会构成名誉损害。
即使是网络俚语如「氏ね」也可能构成威胁罪
那么,对于威胁罪又该如何理解呢?
即使是使用了省略字、暗语、网络俚语进行威胁的投稿,只要其含义可以合理地特定,且其内容对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或财产造成了伤害,那么,威胁罪自然也可以成立。关于网络中的诽谤和威胁罪,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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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如果您在网络上遭受诽谤,请咨询律师
在名誉侵权的情况下,按照所谓的“一般读者标准”,人们可能会认为,“因为网络术语对一般读者来说意义不明,所以不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然而,如上述判例所示,除非是非常特殊的情况,法院基本上会灵活地解释其含义。
但是,为了让法院确定网络术语的含义,需要为不熟悉网络的法官提供有说服力的主张和证据。因此,熟悉网络的律师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您因网络诽谤而烦恼,我们建议您咨询熟悉网络问题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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