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劳动法中的承包与派遣:法律框架与实务上的差异

在日本,作为业务战略的一部分,利用其他公司的劳动力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确保专业性的非常有效手段。然而,这种利用形式在法律上有明确区分的多种类型,各自受到不同法律的规范。特别是两个主要模式:“业务处理承包”和“劳动者派遣”,它们的法律性质和实务操作有着根本的不同。业务处理承包是以特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的合同,主要受日本民法的规范。而劳动者派遣则以“劳动力的提供”本身为目的,并受到名为“劳动者派遣法”的特殊法律的严格规制。准确理解这两种模式的差异不仅仅是合同书面形式上的问题,它是确保合规、管理法律风险以及构建最符合公司业务目标的人才利用战略的经营上不可或缺的要求。本文将基于日本法律,从专业角度详细解释这两种劳动力利用模式的定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区分两者的核心要素。
在日本的业务处理承揽的法律依据与实务操作
在日本,业务处理承揽的法律基础是根据《日本民法》(Minpō)规定的“承揽合同”。《日本民法》第632条将承揽合同定义为“一方当事人承诺完成某项工作,另一方当事人则承诺支付该工作结果的报酬,由此产生合同效力”。正如该条文所明确的,承揽合同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它聚焦于“工作的完成”这一结果。这里的“工作”不仅包括建筑物或制造物这样的有形成果,也包括系统开发、运输业务、清洁服务等无形服务的提供。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围绕工作完成这一目标构建的。承揽方(承揽人)有义务按照合同内容规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并将成果物交付给委托方。而委托方(订货人)则有义务接收完成的工作成果,并对此支付报酬。根据《日本民法》第633条的规定,这笔报酬的支付原则上应当与工作目的物的交付同时进行。
承揽合同的核心在于承揽人的独立性。委托方购买的是“工作的结果”,而不是直接管理产生这些结果的“劳动过程”。因此,业务的执行方法、工作的安排、劳动时间的管理以及对自己员工的具体指示和监督,都是承揽人自己的责任和权力范围内的事务。委托方对承揽人的员工进行直接的指挥命令,将会偏离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委托方的责任是有限的,正如《日本民法》第716条但书所规定的,只有在委托方在订单或指示上有过失的情况下,承揽人才需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承揽人的这种自主性是与我们接下来要讲解的劳动者派遣的最根本区别。
日本劳动者派遣的法律框架与派遣地的义务
与以日本民法为基础法的业务处理承包不同,劳动者派遣是由一项特殊法律——《劳动者派遣事业的适当运营保障及派遣劳动者保护等相关法律》(以下简称“劳动者派遣法”)——严格规范的制度。该制度建立在派遣元事业主、派遣地企业以及派遣劳动者三方独特关系的基础上。派遣元事业主将自己雇用的劳动者,在派遣地企业的指挥命令下从事劳动,这是劳动者派遣的基本结构。
劳动者派遣法第2条第1号将“劳动者派遣”定义为“在雇用关系下,接受他人的指挥命令,为该他人从事劳动的行为”。这里最重要的法律要素是“接受他人的指挥命令”。在承包合同中不被允许的对劳动者的直接业务指示或命令,在劳动者派遣中则是法律允许的。
然而,作为被授予指挥命令权的代价,派遣地企业被赋予了许多基于劳动者派遣法的法律义务。这反映了法律的宗旨,即尽管派遣劳动者不是自己的员工,派遣地企业仍应对其劳动环境承担直接责任。主要义务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选任派遣地负责人。根据劳动者派遣法第41条的规定,派遣地企业必须为每个工作场所选任一名负责统一管理派遣劳动者就业情况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处理派遣劳动者的投诉以及与派遣元事业主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其次,是创建和管理派遣地管理台账。派遣地企业有义务创建记录派遣劳动者的姓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信息的台账,并在合同结束日起保管3年。
第三,关于日本劳动基准法或劳动安全卫生法等劳动相关法规的部分,派遣地企业作为使用者承担责任。例如,关于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以及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卫生的措施,即使没有直接雇用派遣劳动者,派遣地企业也必须承担这些责任。这些规定基于这样的理念:派遣地企业在利用劳动力获得业务利益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劳动者保护责任。
指挥命令关系:区分承包和派遣的核心要素
正如我们所见,区分业务处理承包和劳动者派遣的最决定性和本质要素是“指挥命令关系”的有无。即使合同书名为“业务委托合同”或“承包合同”,如果实际情况中,委托方对受托方的员工进行直接的业务指导和管理,那么该合同可能会被法律认定为劳动者派遣。在日本的劳动法中,比起合同的形式,更重视业务的实质。
为了具体化这一判断标准,日本的厚生劳动省制定了《劳动者派遣事业与承包进行的事业的区分标准》(昭和61年(1986)劳动省告示第37号)。根据这一告示,要被认定为合适的承包,承包人必须同时满足两个要求:一是“自己雇用的劳动者的劳动力由自己直接利用”,二是“承包的业务作为自己的业务独立于合同对方方处理”。
具体是否存在“指挥命令关系”,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第一,业务执行方法的指导和管理。如果委托方对受托方的员工进行工作进度、作业顺序、节奏分配等具体指导,那么就倾向于认定存在指挥命令关系。在合适的承包中,这些管理应由承包方的负责人来执行。
第二,劳动时间的管理。如果委托方指定受托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或休息时间,或直接命令加班或节假日工作,这也是存在指挥命令关系的有力证据。考勤管理应由雇主即承包方自行负责。
第三,企业秩序的管理和人事评价的参与。如果委托方决定受托方员工的配置,评价其业务执行能力,或进行服从纪律的指导,那么双方的独立性就被视为丧失。
为了明确这些法律上的差异,下表总结了业务处理承包和劳动者派遣的主要特征。
特征 | 业务处理承包 | 劳动者派遣 |
适用法律 | 日本民法 | 日本劳动者派遣法 |
合同的主要目的 | 工作的完成 | 劳动力的提供 |
指挥命令关系 | 委托方不对承包方的劳动者进行直接的指挥命令 | 派遣地对派遣劳动者进行直接的指挥命令 |
委托方/派遣地对劳动者的直接法律义务 | 原则上不存在(但对过失的指导等负有责任) | 根据劳动者派遣法,承担多项义务,如派遣地负责人的选任和安全考虑义务等 |
如表格所示,选择哪种形式不仅仅是使用不同合同书的问题,而是直接关联到管理战略上,即劳动力需要在多大程度上融入自己的组织并进行直接管理。
日本劳动者派遣的主要类型及期限限制
为了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需求,日本的劳动者派遣制度分为几种类型。其中主要的有“一般劳动者派遣”和“介绍预定派遣”。一般劳动者派遣是最标准的派遣形式,旨在灵活应对企业在繁忙期的人员补充或临时专业工作等劳动力需求。
另一方面,“介绍预定派遣”是将派遣与职业介绍结合的特殊形式。在这个制度下,派遣工作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前提是派遣结束后派遣接收企业将直接雇用该派遣劳动者(如正式员工或合同员工)。这段派遣期限被视为企业与劳动者相互评估适应性的试用期。因此,与一般劳动者派遣禁止的情况不同,介绍预定派遣允许在派遣开始前进行简历审核和面试等选拔活动。
此外,日本的劳动者派遣法为了确保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对派遣使用期限设定了严格的限制,这通常被称为“3年规则”。这个规则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实施。
一是“事业所单位的期限限制”。这意味着同一事业所(如工厂或办公室)接收派遣劳动者的期限原则上最长为3年。这个期限从该事业所首次接收派遣劳动者的日期开始计算。不过,通过与事业所多数劳动组合或劳动者多数代表进行妥当的意见听取程序,可以每3年延长一次这个期限。
另一个是“个人单位的期限限制”。这是指同一派遣劳动者在派遣接收企业的同一组织单位(如部门或科室)工作的期限最长为3年。即使事业所单位的期限得到延长,同一人也不能在同一部门工作超过3年。在这种情况下,派遣接收企业需要采取将该劳动者调至其他部门或转为直接雇用等措施。
然而,这个3年规则有一些例外。例如,与派遣元企业签订无期限雇用合同的派遣劳动者、60岁以上的派遣劳动者、参与有明确结束时间的有期限项目工作的劳动者,或作为取得产前产后休假或育儿休假员工的替代人员被派遣的劳动者等,不适用这个期限限制。这个3年规则不仅是一个合规上的期限,它还具有政策性意图,即防止企业无限期地将派遣劳动力用于常规核心业务,并促使企业从长远角度进行人员规划。
实务上的注意点与重要判例解析
在实务操作中,最需警惕的法律风险是表面上为承包关系,而实际上发包方对劳动者进行指挥命令的“假装承包”现象。一旦被判定为假装承包,就会被视为规避《日本劳动者派遣法》(Worker Dispatch Law)规制的非法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指导和罚款的处罚。
假装承包最大的经营风险在于,法院可能会认定发包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直接的“默示劳动合同”。如果默示劳动合同得到认可,发包方将承担直接雇主的所有法律责任,包括解雇规制和社会保险加入义务等。
关于这一点的日本重要案例是“松下等离子显示器事件”(最高法院2009年(平成21年)12月18日判决)。在该事件中,作为承包公司员工在松下工厂工作的劳动者主张,实际上他们直接受到松下员工的指挥命令,因此与松下之间存在默示劳动合同。
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断,否定了默示劳动合同的成立。在判决理由中,最高法院提出了重要的判断标准:仅仅因为发包方对承包公司的劳动者进行了指挥命令(假装承包的状态),并不直接意味着默示劳动合同的成立。为了认定合同的成立,还必须进一步证明,发包方实质上参与了该劳动者的招聘和待遇(如薪资)的决定,承包公司成为名存实亡的存在,发包方实际上等同于雇主。
这一判例为经营者提供了两个重要的启示。一是即使指挥命令体系管理存在缺陷,也不会自动导致直接雇佣责任。但另一方面,更为严重的警告是,发包方越是深入参与承包公司的核心人事权和劳务管理,法院认定直接雇佣关系的风险就越高。因此,为了确保避免法律风险,尊重承包人的独立性和严格分离指挥命令体系的操作至关重要。
总结
在日本的劳动法体系中,区分业务处理承包和劳动者派遣是极其重要的。业务处理承包基于日本民法,以“工作的完成”为目的,承包人自主管理自己的劳动者。相比之下,劳动者派遣则是在特殊规定的劳动者派遣法下,以“劳动力的提供”为目的,派遣目的地拥有对劳动者的直接指挥命令权,同时承担许多法律义务。选择哪种形式不仅仅是合同问题,更是企业战略决策的体现,取决于企业是寻求独立服务还是希望将劳动力整合进自身组织。错误运用这些关系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风险。因此,合同内容的谨慎设计和日常业务管理的严格控制是确保合规并稳定开展业务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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