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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用程序并购中应注意的合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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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用程序并购中应注意的合同要点

近年,应用程序的并购(M&A)交易正在增加。
当我们谈到应用程序并购时,Facebook对Instagram的收购是一个著名的例子,这种趋势在创业公司中也是一样的。

以前,人们通常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来实现投资回收(Exit),但近年来,为了更早地实现投资回收,或者为了筹集资金以挑战新的业务,进行应用程序并购的案例正在增加。

然而,应用程序并购并不是经常进行的事务,因此,你可能会对如何注意合同的制定感到困惑。因此,本次我们将详细解释在应用程序并购中应注意的合同要点。

什么是应用程序并购(M&A)

我们可以从Apple、Google等应用商店下载到智能手机上使用的应用程序被称为“原生应用”,而无需下载、在web浏览器上运行的应用程序被称为“web应用”。但是,一般来说,当我们提到“应用程序”时,我们指的是“原生应用”。

为什么要使用“M&A(并购)”这个词呢?这是因为,如果只是转让软件,那么就需要处理开发过程中使用的第三方版权,以及与服务器相关的应用程序的继承和转让等各种手续。因此,从公司或业务单位进行收购是合理的。

进行应用程序并购的四种方式

①全股权转让

全股权转让是一种并购方式,通过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转让股权,将经营权转移给买方,适合于所有者或少数高管持有大部分股权的创业公司。

全股权转让的优点在于,只需更换股东,无需进行权利继承或与第三方和用户进行谈判等。

要实施全股权转让,需要在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和买方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②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一种“合并”方式,其中一家公司消失,其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被继续存在的公司继承。

要实施吸收合并,需要在消失的公司和继续存在的公司之间签订“合并合同”。

③股权交换

股权交换是一种并购方式,“收购公司”以自己的股权为代价,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那里获取股权,被收购的公司将成为100%的子公司。

要实施股权交换,需要在收购公司和被收购公司之间签订“股权交换合同”。

④业务转让

业务转让是一种并购方式,将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业务剥离并卖给买方,适合于进行多项业务的公司。

与股权转让的区别在于,可以选择性地买卖业务所需的资产,要实施业务转让,需要在目标公司和买方之间签订“业务转让合同”。

关于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的并购方式,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merger-acquisition[ja]

在进行应用程序并购的四种方式中,IT创业公司在应用程序收购中经常选择的是股权转让和业务转让,我们将在下一节详细解释这两种方式的合同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制定前的检查事项

为了避免股权转让失败,在制定股权转让合同之前,需要确认以下两点。

目标公司是否为「发行股票公司」

在2006年5月1日(公历2006年)实施的日本《公司法》中,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不发行股票,只有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发行股票的情况下,才能发行股票,这种公司被称为「发行股票公司」。

对于发行股票公司,根据日本《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必须由卖方向买方交付股票才能产生转让效力,因此,事先确认转让公司的公司章程是非常重要的。

目标公司的股权是否有转让限制

转让限制股权是指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公司的批准的股权,除了卖方的同意外,转让还需要目标公司的批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因此,确认公司章程是必不可少的。

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合同是目标公司的股东(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双方合同,但实际上,发行和管理股权的目标公司也会参与其中。

转让的批准

如果目标公司的股权没有转让限制,那么就没有问题,但如果有转让限制,就必须获得目标公司的转让批准。

<注意事项>
如果有转让限制,应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规定目标公司必须获得转让批准的期限。

股东名册的名义更改

对于不发行股票的一般公司,即使目标公司和买方完成股权转让,如果不更改股东名册的名义,买方就不能主张其股东地位,也不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等。

<注意事项>
更改名义需要在股东名册上记录的「卖方」和「买方」共同申请更改名义,因此,应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规定,当股权转让完成时,卖方和买方应共同尽快申请更改名义。

然而,对于发行股票的公司,买方可以单独申请更改名义,因此,这一条款是不必要的。

陈述保证

陈述保证是指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目标企业的业务内容、财务内容、股权等。如果卖方的说明与实际情况不符,为了保护买方,需要这个条款,这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尤其重要。

<注意事项>
对于买方来说,尽可能广泛的陈述保证是安心的,但对于卖方来说,应区分可以保证的项目和难以保证的项目,限制在可以保证的项目上,风险会减少。

事业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事前确认事项

在进行事业转让时,由于运营公司会发生变化,因此与目标业务相关的交易方的合同关系不会被继承。因此,需要事先确认交易方是否愿意与买方签订同样的合同。

此外,使用应用程序的用户可能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因此需要确认现有合同的内容,并在买方开始提供服务之前,通过新闻发布等方式进行细致的沟通。

事业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是购买整个公司,因此程序相对简单。但在事业转让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各种程序,如确定要转让的资产、债权、债务,以及与交易方的合同转换等。

转让资产的目录

在事业转让合同中,最重要的是确定要转让的资产,通常会制作一个“资产目录”并附在合同上。目录的内容包括不动产、设备、人力资源,以及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

<注意点>
“作者人格权”不能转让,即使事业转让,也会留在原公司,因此在事业转让合同中需要规定不行使作者人格权。

债权的目录

如果买方接受转让事业的未收回债权,需要另外制作一个“债权目录”并附在合同上。

<注意点>
如果目标公司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规定了禁止债权转让,那么需要修改该合同。

债务的目录

如果买方接受债务,需要像债权一样制作一个“债务目录”并附在合同上。

<注意点>
为了避免事业转让后发现新的债务等风险,需要在事业转让合同中规定,关于转让事业的债务,“债务目录”上列出的就是全部,需要目标公司声明。

免责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22条,“如果买方继续使用目标公司的‘商号’,买方也需要承担由目标业务产生的债务偿还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进行了不承担目标公司债务的“免责登记”,或者买方和目标公司共同通知第三方买方不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那么对这些第三方就没有偿还责任。

<注意点>
买方进行免责登记需要目标公司的协助,因此在事业转让合同中应规定目标公司将协助进行免责登记。

声明保证

(与股权转让合同相同)

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公司法第21条规定的“目标公司的竞争禁止”,规定目标公司在事业转让日起20年内(特约为30年)在同一市镇和相邻地区内不得进行相同的业务。

<注意点>
对于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业务,如应用程序等,公司法第21条的范围可能不足,因此在事业转让合同中,可以考虑将竞业禁止义务的目标区域设定为“全世界”。此外,也可以规定超过20年的期限。

关于M&A合同中的基本协议书,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有详细的描述。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ma-lawyer-basic-agreement[ja]

总结

我们已经详细解释了应用程序并购的四种方法、相关合同,以及经常使用的”股权转让合同”和”业务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对于创业公司来说,退出是一个重大的主题,但是根据合同的内容,也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

为了成功实施拥有各种方法的应用程序并购,我们建议您咨询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的法律事务所并接受其建议。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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