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在网上遭受诽谤时应如何应对?何为'日本信用毁损罪'?
当企业在网络上遭受诽谤损害时,可能构成的犯罪主要有以下四种:
- 信誉损害罪
- 虚假业务妨害罪
- 威胁业务妨害罪
- 名誉损害罪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考虑在1987年(昭和62年)增加的电子计算机损坏等业务妨害罪,以此来审视网络犯罪。
企业遭受诽谤时的应对方法
首先,企业需要删除引起诽谤的帖子或文章。为此,可以联系网站管理员删除文章,或者在Twitter和Facebook等平台上直接联系发布者删除。此外,企业可以确定犯罪者,并要求赔偿因诽谤而导致的销售额损失,或者提出刑事诉讼以逮捕犯罪者。为了防止再次发生,让犯罪者承诺不再发布损害企业信誉的内容是非常有效的应对方法。然而,如果网站管理员不删除内容,可以在法院进行临时处理程序,从而使法院向管理员发出删除文章的命令。
关于遭受诽谤时的临时处理,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provisional-disposition[ja]
企业遭受诽谤侮辱损害时构成的犯罪
信用诽谤罪
信用诽谤罪是一种保护经济和财产信誉的法律,”信誉”包括了对个体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信任,以及对个体在经济方面的社会评价。
信用诽谤罪和虚假业务妨碍罪在日本刑法第233条中有所规定。
散布虚假的谣言,或者使用欺诈手段,损害他人的信誉,或者妨碍他人的业务,将被判处不超过3年的有期徒刑或者不超过50万日元的罚金。
日本刑法第233条
日本刑法第233条中的”散布虚假的谣言”和”损害他人的信誉”的行为,就构成了信用诽谤罪。
什么是”虚假的谣言”
“谣言”指的是流言蜚语,如果散布了虚假的流言或信息,就构成了”虚假的谣言”,也就是诽谤。在信用诽谤罪中,内容必须是”虚假”的,如果内容是真实的,就不会构成信用诽谤罪。
什么是”散布”
“散布”是指公开向不特定多数的人传播。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内容,因为不特定多数的人都能看到,所以构成了”散布”。在网上的表达被认为是”公开的”。另外,就像名誉诽谤罪一样,即使只是向一个人传播,但如果这个人有可能将其传播给不特定多数的人,也可以被视为向不特定多数的人展示,可能会导致诽谤。
什么是”人”
在信用诽谤罪中,受保护的对象是”人”的信誉。在这里,”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企业等法人,甚至包括没有法人资格的团体。因此,如果在网上发布损害人、企业、团体信誉的内容,就可能构成信用诽谤罪。
什么是”损害信誉”
信用诽谤罪中的信誉,与一般意义上的信誉不同,它仅限于”经济信誉”。这种信誉不仅限于”对个人的支付能力或支付意愿的社会信任,还包括对销售商品质量的社会信任”(日本最高法院2003年(平成15年)3月11日判决)。
另外,”损害”是指降低在经济方面的社会评价的行为,但并不要求实际上的评价已经降低。只要产生了可能降低评价的情况,就可以适用信用诽谤罪。
欺诈妨害业务罪
根据刑法第233条,“使用欺诈手段”和“妨碍其业务的人”构成欺诈妨害业务罪。这是一个成立范围非常广的犯罪。
何为“欺诈”
“欺诈”是指欺骗他人或利用他人的误解或疏忽。例如,熊本地震发生后,一名公司员工在Twitter上发布了“狮子逃跑了”的谣言,因“妨碍了熊本市动植物园的业务”,被以欺诈妨害业务的嫌疑逮捕。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欺诈”被广泛解释为“除威力外的不正当手段”。
何为“业务”
“业务”是指基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占据的一定地位,持续进行的职业或其他社会生活中的事务或业务,没有像业务上过失致死罪的业务那样的限制。因为它指的是社会生活中的活动,所以不包括个人活动、爱好或家务。
何为“妨碍”
与信用毁损罪的毁损一样,不需要实际被妨碍。只要进行了足以妨碍的行为,就适用欺诈妨害业务罪。
欺诈妨害业务罪是一个成立案例的外延相对难以理解的犯罪。例如,所谓的“冒充”也被认为可能部分构成欺诈妨害业务罪。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spoofing-portrait-infringement-on-twitter[ja]
强力妨害业务罪
强力妨害业务罪是在规定了诽谤罪和欺诈妨害业务罪的刑法第233条之后,由刑法第234条规定的。
使用强力妨害他人业务的人,也适用前条的规定。
刑法第234条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由”使用强力”、”业务”和”妨害”这三个构成要素组成的犯罪。关于这一点,有最高法院昭和28年(1953年)1月30日的判例。
刑法第234条妨害业务罪中所说的”妨害”业务,并不需要实际产生妨害业务的结果,只要有足以妨害业务的行为就足够了。而”业务”不仅限于具体的、正在执行的业务,还广泛指称鉴于受害者在相关业务中的地位应履行的业务。”强力”应理解为犯罪者的威势、人数和周围的情况足以压制受害者的自由意志的犯罪者的力量,只要这种力量客观上足以压制受害者的自由意志就可以,不需要实际上受害者的自由意志被压制。
最高法院昭和28年(1953年)1月30日判例
何为”强力”
“强力”是指”犯罪者的威势、人数和周围的情况足以压制受害者的自由意志的犯罪者的力量”,包括比暴行或威胁等更轻的行为。例如,将数十只蟑螂散布在超市内,或在毕业典礼上反对唱国歌并呼吁不起立的行为都被认为是”强力”。
何为”业务”
“业务”不仅指”具体的、正在执行的业务”,还广泛指称”鉴于受害者在相关业务中的地位应履行的业务”。
何为”妨害”
“妨害”,如在欺诈妨害业务罪的解释中所述,”并不需要实际产生妨害业务的结果,只要有足以妨害业务的行为就足够了。”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因网络上的发帖而导致业务妨害的立案案例增加了。判断是否属于强力或欺诈变得困难,前者是直接、有形的方式妨害他人业务的行为,后者是间接、无形的方式妨害他人业务的行为。然而,实际的界限并不明确。
例如,有人在论坛上匿名写下”在○○站安装了炸弹”等犯罪预告,导致警察进行本不需要的警备和警戒,因此被以强力妨害业务罪逮捕。又如,有人写下”6月16日3点在美国村进行无差别杀人”,使警察进行警戒活动,妨碍了正常业务的执行,因此被认定为构成欺诈妨害业务罪(大阪高等法院判决平成21年(2009年)10月22日)。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charge-of-forcible-obstruction-of-business[ja]
名誉诽谤罪
名誉诽谤罪是通过揭示事实,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的犯罪。
公开揭示事实,诽谤他人名誉的人,无论事实是否存在,都将被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日本刑法第230条第1款
名誉诽谤罪与信誉诽谤罪或业务妨碍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名誉诽谤罪即使”内容是真实的,也构成犯罪”。例如,如果写下”某某医院的院长正在通奸”,即使这是真实的,也可能因为诽谤而构成名誉诽谤。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因为问题的写作,导致受害者的品性、名誉、信誉等人格价值的社会评价降低的客观事实。
然而,即使被质疑的表达行为降低了特定人的社会评价,但如果它揭示了与公共的具体利益有关的事实(公共性),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公益(公益性),揭示的事实是真实的(真实性)或者有充分理由相信它是真实的(真实相当性),那么,其非法性将被阻止,名誉诽谤罪将不成立。
另外,名誉诽谤罪是”自诉罪”,除非受害者提起刑事诉讼,否则不会起诉犯罪嫌疑人。这一点与其他三种罪行有很大的不同。
另外,”散布虚假的谣言”和”诽谤他人的信誉”的情况下,往往也会同时降低目标人的社会评价。在这种情况下,信誉诽谤罪和名誉诽谤罪都将成立。
这种一个行为构成两个罪行的情况被称为”观念竞合”,将适用较重的刑罚。
信誉诽谤罪的刑罚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而名誉诽谤罪的刑罚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5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所以在观念竞合的情况下,将适用信誉诽谤罪的刑罚。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几乎没有变化。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defamation[ja]
民事上的”名誉权侵害”是什么
此外,本文主要解释了刑事程序,但在民事上要求删除或确定发布者的情况下,通常会主张名誉权侵害(≒名誉诽谤)。例如,对企业的”黑心企业”的诽谤,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主张名誉权侵害。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另一篇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black-companies-dafamation[ja]
当侵犯名誉的行为发生时,如果受害者是公司或组织,是否会承认赔偿精神痛苦的损害赔偿金,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https://monolith.law/reputation/honor-infringement-and-intangible-damage-to-company[ja]
电子计算机损坏等业务妨碍罪
1987年(昭和62年,西历1987年),随着电脑逐渐取代人工进行业务操作,电子计算机损坏等业务妨碍罪被添加到了刑法第234条。
破坏用于人的业务的电子计算机或者供其使用的电磁记录,或者向用于人的业务的电子计算机提供虚假信息或不正当指令,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使电子计算机无法按照使用目的进行操作,或者进行违反使用目的的操作,从而妨碍人的业务的人,将被处以不超过5年的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234条之2
破坏用于业务的电脑或数据,或者通过向电脑提供虚假数据或不正当执行等方式,使电脑无法按照目的进行操作,或者进行违反目的的操作,从而妨碍业务的行为,就构成了电子计算机损坏等业务妨碍罪。
进行DoS攻击,妨碍电脑提供服务的行为,或者为了RMT目的,在在线游戏运营公司拥有的服务器上非法操作程序或数据的行为,也属于这个罪名。
企业受到诽谤的影响是什么?
企业可能会因为不公正的诽谤,导致自身的社会评价和信誉下降,商品销售困难等损害。同时,这种情况也可能使在该企业工作的员工感到工作困难,甚至离职,最终可能导致企业的生存危机。此外,由于诽谤导致企业的社会评价下降,可能会导致未来对企业非常重要的人才无法聚集,从而产生不利影响。
总结
除了本文中介绍的,互联网上的诽谤行为也可能构成各种犯罪。然而,例如,恐吓罪原则上不适用于法人等,每种犯罪都有其独特的讨论,判断成败必须需要专业知识。
即使是对未明确指定的对象进行的诽谤,也可能存在可以追究名誉侵权、侮辱罪、侵犯隐私权等的情况。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privacy-infringement-identifiability[ja]
当企业在网上遭受诽谤损害时,应如何应对,如何以何种罪名追究网络犯罪的犯罪者,请咨询我们事务所经验丰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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