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的DAO(分散型自主組織)與法律上的問題點
DAO(分散式自治組織)是在Web3.0時代中,作為新型組織形態,近來受到了廣泛的關注。
本文將解釋何謂DAO,它與現有的中央集權型組織有何不同,以及在日本組建DAO時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
在Web3.0時代受到關注的DAO是什麼
DAO是「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的縮寫,翻譯成日語是「分散型自立組織」。簡單來說,這是一種即使沒有特定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也能推進業務或項目的組織。DAO是與Web3.0相關的組織形式,受到了廣泛的關注。Web3.0是一種被稱為「分散型互聯網」的新型互聯網。
在過去的互聯網中,擁有巨大平台的公司(如Amazon和Google等)獨占了利潤,但在Web3.0中,分散的個人與個人可以相互連接。DAO是實現Web3.0的一種組織形式。
將DAO與現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整理成圖表,可以看到以下的區別。
DAO的主要特點包括:
- 沒有中央管理者
- 每個參與者都可以自主運營
- 在開放的區塊鏈上進行決策,因此公平性和透明度很高
儘管有這些大致的特點,但每個DAO的特點也會有所不同。
國內外的DAO實例
作為DAO的具體實例,本所可以提到比特幣,這是一種加密資產(虛擬貨幣)。比特幣的特點是,即使沒有特定的領導者,全球的礦工們也能通過挖礦活動來維護和管理區塊鏈網絡。
比特幣的持有者實際上是作為比特幣DAO的成員參與其運營。
此外,日本國內也出現了各種DAO,如「Ninja DAO」、「和組DAO」、「SUPER SAPIENS」等。
Ninja DAO[ja]是日本最大的DAO之一,由伊克哈亞先生等人於2021年9月創立。作為NFT項目「CryptoNinja」的官方社區,參與的成員都希望進行「CryptoNinja」的二次創作。
和組DAO[ja]是由柿木駿先生等人於2021年11月創立的DAO,其目標是增加日本國內Web3.0的體驗者。
SUPER SAPIENS[ja]是由電影導演堤幸彦先生等人創立的,日本首個娛樂類DAO。成員可以購買代幣,並使用這些代幣進行投票,從而參與作品的創作。
預計未來在日本國內,創建DAO的活動將會越來越活躍。
關於美國懷俄明州的DAO法
在美國的懷俄明州,於2021年7月實施了DAO法。根據該法,只要滿足有限責任公司(LLC)的要求,就可以將DAO註冊為LLC。「American CryptoFed DAO」已經完成在懷俄明州的註冊,成為該州首個獲得法人資格的DAO。
到了2022年,田納西州也通過了DAO法,只要滿足法律要求,DAO就可以擁有法人資格。
在日本,DAO的法律問題
在日本,關於DAO的法律並未完全制定,並且也無法像美國的懷俄明州或田納西州那樣獲得法人資格。
由於無法獲得法人資格,因此:
- 無法進行許可證等的申請(即無法進行需要許可證的業務)
- 無法成為合約當事人
- 稅務處理不明確
等各種問題可能會發生。
此外,由於DAO可能會分發代幣或加密資產作為報酬,因此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受到金融商品交易法等規定的限制。
關於加密資產與資金決濟法、金融商品交易法的關係,請參考以下的文章。
相關文章:關於加密資產的規定是什麼?解釋資金決濟法和金融商品交易法的關係[ja]
有配息等的DAO的情況
例如,如果代理銷售合夥公司等的股東權DAO(有配息)的代幣,則需要根據金融商品交易法進行第一類金融商品交易業的註冊。另外,如果自行募集合夥公司等的股東權代幣,則需要進行第二類金融商品交易業的註冊。
但是,請注意,根據公司法等,無法免費分發股東權代幣。此外,根據分發方式,可能會適用其他規定。
無配息等的DAO的情況
對於無配息等的DAO,相對於有配息等的DAO,適用的規定較少。
例如,如果銷售不產生配息的”實用性代幣”,則需要根據資金決濟法進行加密資產交換業的註冊。實用性代幣主要指用於訪問特定服務的代幣。
總結:如果您想組成或利用DAO,請先諮詢律師
DAO是一種新的組織形式,然而在日本,相關的法律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在組成或利用DAO時,需要謹慎考慮日本的法律規定。如果您正在考慮使用DAO的機制來運營組織,本所建議您事先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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