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商店營運與法律:日本「贈品表示法」與「電子合約法」
現在,網路購物已經成為本所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僅可以購買商品,任何人也可以輕鬆開設自己的網路商店。然而,網路商店的經營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如果不按照相關法律進行適當的顯示和網站結構設計,可能會被判定為違法。那麼,具體來說,哪些法律可能成為問題呢?本次本所將針對「贈品表示法」和「日本電子合約法」進行解說。
涉及網路商店全盤的法律
日本贈品表示法
日本贈品表示法是一項法律,旨在規範商品和服務的品質、內容、價格等的虛假表示,並限制贈品的最高金額等,以防止過度提供贈品,從而保護消費者能自主且理性地選擇更好的商品和服務的環境。對於開展BtoC業務的企業來說,這是一項需要特別注意的法律。
品質和價格等是消費者選擇商品和服務的重要標準,因此,這些表示必須是正確且易於理解的。然而,如果商品和服務的品質和價格的表示比實際情況更優秀或有利,則會阻礙消費者的適當選擇。因此,日本贈品表示法禁止對一般消費者進行商品和服務的品質和價格的表示,使其誤認為比實際情況更優秀或有利(不當表示)。即使業者沒有故意或疏忽,也可能會根據日本贈品表示法接受措施命令。
不當表示主要分為「優良誤認表示」、「有利誤認表示」和「其他可能被誤認的表示」三種。
優良誤認表示
對於商品或服務的品質、規格等內容,如果表示使一般消費者誤認為比實際情況或競爭對手的商品更優秀,則被視為優良誤認表示並被禁止。例如,實際上是國產牛肉,但表示為「國產名牌牛肉」等。
此外,如果消費者事務局懷疑商品或服務的效果或性能存在優良誤認表示,則可以要求該業者提交證明該表示的合理依據的資料,如果未提交該資料,則該表示將被視為不當表示。
例如,如果一種減肥食品表示可以在不限制飲食的情況下減肥,但實際上沒有證明該表示的合理依據的資料,則該表示將被規範,這被稱為「不實證廣告規範」。
有利誤認表示
日本贈品表示法禁止將價格等交易條件表示為比實際情況更有利的有利誤認表示。例如,即使與其他公司的產品內容量相同,也表示為「其他公司產品的兩倍內容量」等。此外,即使實際上沒有設定價格,也表示為「比正常價格便宜20%」等,這種不當的雙重價格表示也被視為有利誤認表示,並被禁止。
其他可能被誤認的表示
根據日本贈品表示法,業者不得對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交易相關事項進行可能被一般消費者誤認的表示,除了優良誤認表示和有利誤認表示之外。
公平交易委員會已經制定了6項公告,包括「商品原產國的不當表示」和「誘餌廣告的不當表示」等。
此外,日本贈品表示法還禁止提供過大的贈品。
例如,在「一般抽獎」中,對商品或服務的使用者提供贈品,如抽獎等偶然性,特定行為的優劣等,如果抽獎的交易金額超過5000日元,則最高金額為10萬日元,總金額為抽獎相關銷售預計總金額的2%,並設有限額。
電子合約法(正式名稱:關於民法中有關電子消費者合約及電子承諾通知的特例法)
電子合約法的正式名稱為「關於民法中有關電子消費者合約及電子承諾通知的特例法」。該法規定了為了救濟在網路購物中發生的操作錯誤而設立的「電子消費者合約中的錯誤無效制度的特例」,以及定義何時視為合約成立的「在電子商務中明確合約成立時間(從發信主義轉變為到達主義)」。
電子合約法的內容主要有兩部分:
在電子商務等場合對消費者操作錯誤的救濟
在網路購物等所謂的BtoC(企業與消費者間)的電子合約中,消費者可能因操作錯誤而訂購了並非原本意圖的商品或服務。例如,在使用網路商店時,原本只想訂購一件商品,但因操作錯誤而訂購了11件。
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以利用民法第95條關於「錯誤」的規定,向商店方主張合約無效(主張合約錯誤無效)。
但是,根據民法第95條,企業方可能會主張「消費者的操作錯誤屬於重大過失,因此合約有效成立」(反駁錯誤無效屬於「重大過失」)。
在民法中,關於是否存在「重大過失」的問題,常常會引發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糾紛。但由於電子合約法的實施,消費者的操作錯誤得以得到救濟。
具體來說,如果企業方在消費者在網路商店訂購時,沒有提供如「訂單確認頁面」等可以讓消費者最終確認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等訂單內容的頁面,那麼消費者因操作錯誤而做出的錯誤訂單意向表示將被視為無效。
此外,如果在按下播放影片的按鈕後立即顯示完成註冊的頁面,並附有「由於您按下播放影片的按鈕,因此本所將視為您同意使用條款」等註釋,並從該網站收取費用的情況下,如果企業方未能事先清楚顯示使用條款或合約內容,則該合約將被視為無效,使用者可以主張無需支付使用費。
因此,由於電子合約法的實施,消費者可以避免不希望的合約。當然,消費者也需要仔細確認。
合約成立時間的轉變
在一般的合約中,合約成立的時間是「發出申請」的瞬間。以網路購物為例,當消費者通過最終確認頁面按下「訂購」按鈕並發出通知的時候,買賣合約就成立了。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按下按鈕後由於通信故障等錯誤導致申請者未收到通知,合約也被視為已經成立。
然而,在電子合約法中,當企業方確認了內容,並向申請者即消費者發出訂單承認通知的時候,例如如果是郵件,當郵件信息被記錄在郵件服務器上並且消費者可以確認的時候,合約就被視為成立。
也就是說,合約成立的時間不是消費者打開郵件的時候,而是郵件到達收件箱並且可以被打開的時候。
由於電子合約法明確定義了合約成立的時間,因此,像是「一鍵詐騙」這種只要點擊網站或郵件中的URL就被視為簽訂合約的情況,使用者可以得到保護,避免被強制接受他們並未意圖或同意的合約。
總結
在此,本所解釋了與網路商店營運相關的法律中,作為「涉及網路商店全面的法律」的日本「贈品表示法」和「電子合約法」。
根據日本獨立行政法人國民生活中心於2021年5月21日更新的數據,2020年(西元2020年)關於網路購物的諮詢案件數約為26萬件(不包括從消費生活中心等地轉介的諮詢),其中涉及本所在此解釋的這兩部法律的案件最多,因此需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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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lith法律事務所是一家在IT,特別是互聯網和法律兩方面具有高度專業性的法律事務所。近年來,網路購物已經成為本所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法律審查的必要性也日益增加。本事務所提供有關網路購物的解決方案。詳細內容請參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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