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疑慮」、「反社會疑慮」等表達方式是否可以被視為名譽毀損?
在評論他人時,本所需要注意不要降低他們的社會評價。因此,一種廣泛使用的表達方式是,不做確定性的判斷,而是保持在「懷疑」的階段。
在描述藥物使用、偽造財務報表、與反社會組織的關係等負面話題時,如果保持在「懷疑」的階段,可能會減少對社會評價的損害。
那麼,在法庭上,這種「疑慮」的表達方式會如何被評價呢?
我將在介紹案例的同時進行解釋。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defamation-and-decline-in-social-reputation[ja]
「存在疑慮」的情況
有一個案例是特定非營利組織及其理事長對週刊雜誌提出,「因為刊登的文章損害了本所的名譽」,並要求賠償損失。
訴訟過程
週刊雜誌上刊登的文章以「7千萬日元“挪用”疑慮」為標題,
每年接受約1億日元的補助金,但金錢流向不透明,理事長除了報酬以外,可能設立了假公司,至今可能已獲得高達7千萬日元的不當報酬。這可能違反了規定NPO組織活動的「日本特定非營利活動促進法」。
這就是文章的內容。
對此,理事長等人主張「文章的內容摘錄了事實,損害了本所的名譽。」
被告的週刊雜誌方面則主張,
「存在挪用的疑慮」只是法律觀點的表述,並非摘錄事實,只是表明「對原告理事長存在7千萬日元挪用的疑慮」的觀點或評論。
這就是他們的主張。
法院的判決
法院對於本案文章的看法如下。
可以認定為摘錄了存在挪用或強烈懷疑存在挪用的事實。
「挪用」這個詞語不僅僅是在問及刑事或民事責任的場合使用的法律術語,更普遍地,也用於表示以不正當方式取得他人財物的行為。
按照一般讀者的標準來讀這篇文章,通常會理解為記載了原告以不正當手段從NPO組織中挪用金錢的事實。不能解釋為表明是否成立挪用罪或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責任的法律觀點。東京地方法院2019年12月2日(西元2019年)判決
法院接受了原告的主張,命令被告週刊雜誌支付100萬日元的慰撫金,10萬日元的律師費,總計110萬日元的損害賠償金。
「存在疑慮」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採用一般讀者的標準,並非表明觀點或評論,而被認定為摘錄了事實。
「重大疑惑」的情況
曾有一家從事製造和銷售彈珠機及其周邊設備的公司,因被告公司在其付費閱覽網站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家族支援「〇〇公司」重大疑惑有新進展』的文章,該公司認為其名譽受到了損害,因此提出了損害賠償的訴訟。
訴訟的進展
原告公司在菲律賓共和國進行了一個賭場度假村項目,並因此被部分媒體報導該項目涉及不正當的資金提供。
雖然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出「並未發現有證據顯示存在賄賂行為」,但被告在其網站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家族支援「〇〇公司」重大疑惑有新進展』的文章,報導了賄賂的重大疑惑已經出現。
原告提出了以下主張:
雖然該文章提到「重大疑惑」,但如果以一般讀者的注意力和閱讀方式為基準,文章內容會讓人產生原告進行了向外國公務員提供賄賂這種違法行為的印象,並對其是否進行公正的企業活動產生強烈的疑問。這樣的內容嚴重損害了原告的社會評價和社會信譽。
而被告則提出了以下反駁:
該文章只是指出了重大疑惑的存在,這種疑惑確實存在。
原告認為,「為了獲得臨時許可證而向菲律賓政府官員提供賄賂」並不等於「產生了是否提供了賄賂的重大疑惑」,因此在法庭上進行了爭辯。
法院的判決
法院認為,即使使用了「重大疑惑」這種抽象的表達方式,也不會改變一般讀者的印象,認定該文章確實指出了事實,並判定「該文章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評價,損害了其社會信譽」。
真實性和相當性的證明對象應該是原告通過子公司等進行賄賂的事實,而不是疑惑的存在(省略)
無法認定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該文章所指出的事實是真實的。東京地方法院2014年1月20日(西曆2014年)判決
法院認定了名譽和信譽的損害,判決被告支付150萬日元的無形損害賠償,15萬日元的律師費用,總計165萬日元的損害賠償,並命令其刪除網站上持續發表的文章,並發表道歉廣告。
即使使用「重大疑惑」這種表達方式,如果結合前後文的內容一起閱讀,也可能被認為是指出了事實。真實性和相當性的證明對象也將不再是疑惑的存在。
總結
即使巧妙地使用如「疑惑」或「疑問」等抽象的表達方式,如果給予一般讀者或觀眾可理解程度的誤解,可能會被解釋為「降低原告的社會評價並損害其社會信譽」,可能構成名譽損害。
如果您的權利因此類表達而受到侵犯,請不要默默忍受,而應尋求專業律師的諮詢。他們會仔細審查情況和內容,可能會像本文的判例那樣,確認名譽損害的存在,並可能會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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