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不會被拒絕的退職協議書的撰寫方式與締結要點
當員工離職時,可能會產生各種風險。其中包括不當的金錢支付要求,企業信息和專業知識的外洩或不正當利用等,這些問題可能會對企業造成無法忽視的大麻煩。
為了避免這種風險,公司與員工之間簽訂離職協議是有效的。
因此,本文將解釋簽訂離職協議的優點、內容以及簽訂前的注意事項。
何謂退職協議書
員工退職時,公司與員工之間可能會簽訂退職協議書。
簽訂退職協議書的目的在於防止員工退職後與公司之間產生糾紛。
一旦員工退職,原則上無法再通過雇佣契約來約束員工。因此,通過簽訂退職協議書來約束已退職的員工,以避免糾紛,這種做法已經被採用。
協議退職與解雇的區別
協議退職是指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解除雇佣契約。而解雇則是公司在未獲得員工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雇佣契約。
由於解雇是公司單方面進行的,因此容易引起員工的反感。此外,與協議退職不同,解雇需要根據日本《勞動契約法》有正當理由。如果無法證明有正當理由,則可能會被法院判定解雇無效。
因此,如果希望員工退職,協議退職比解雇更為理想。退職協議書通常在進行協議退職時簽訂。
簽訂離職協議書的優點
簽訂離職協議書的優點,對於公司和即將離職的員工雙方都有益。
公司方的優點
對於公司方來說,有兩個優點。
首先,可以防止離職員工以未支付工資或加班費等名義,不當地索取金錢。
有時候,離職員工會索取公司無需支付的金錢。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必須花費時間和人力成本來應對。此外,如果情況升級至訴訟,可能還會產生律師費用等金錢成本。因此,能夠預先防止這種索賠對公司來說是一個優點。
其次,通過在離職協議書中規定保密義務和競業禁止義務,可以防止公司的專業知識流向第三方。
對公司來說,保護專業知識是重要的,能夠防止其流出對公司來說是一個優點。
員工方的優點
對於員工方來說,也有兩個優點。
首先,通過規定有關未支付工資等金錢支付的條款,可以明確金錢支付的關係。
在離職協議書中明確規定支付時間和金額,可以消除對於未支付工資、未支付加班費、退休金等是否會確實支付的疑慮。
其次,離職協議書會記載離職原因。
根據是自願離職還是公司要求離職,會影響到可以領取失業保險的時間等,因此記載離職原因對員工來說是一個優點。
退職協議書的內容
退職協議書的內容是由公司與即將退職的員工的關係來決定的。因此,雖然每個案例都有其特殊性,但一般來說,以下的內容常常會被包含在內:
- 未支付薪資、未支付加班費、退職金等相關支付條款
- 離職原因相關條款
- 法律責任相關條款
- 保密義務相關條款
- 競業禁止義務相關條款
關於未支付薪資、未支付加班費、退職金等款項的條款
關於未支付薪資、未支付加班費、退職金等款項的條款,首先可能會規定公司是否有支付金錢的義務,如果有,則可能會規定需要在何時支付多少款項。關於未支付薪資、未支付加班費、退職金等款項的條款,例如,可能會有以下的條款。
第○條
乙方應對甲方,在令和○年○月○日(西元年)之前,以轉帳方式支付終止薪資,即從○月○日到○月○日的薪資,並支付退職金○○○○日元到以下的帳戶。
○○銀行○○分行
普通存款帳號 ○○○○○○○
帳戶名稱○○○○○○○
關於離職事由的條款
關於離職事由的條款,一般會記載是公司方面的退職原因,還是由於員工自身原因而退職。關於離職事由的條款,例如,可以考慮以下的條款。
第○條
關於前條的雇用合約終止,應確認為甲方乙方雙方都同意的退職。
關於法律責任條款
在退職協議書中,可能會規定違反退職協議書內容的法律責任。關於法律責任的條款,可以考慮以下的條款。
第○條
1. 甲方方可以在乙方方未支付第○條所定的最終薪資和退職金時,撤回退職協議。在此情況下,甲方方將視乙方方為未退職,並且乙方方應撤回在令和○年(西元○年)○月○日的薪資辭令,支付月薪○○萬日元給甲方方。此外,該薪資在未來2年內不能減少。
2. 根據前項的規定,如果退職協議被撤回,乙方方可以撤回第○條所定的償還免除。
3. 如果甲方方違反了第○條的規定,乙方方可以要求甲方方退還第○條所定的退職金。
第○條
甲方方和乙方方將確認,除了本協議書所定的內容外,通過支付前條的最終薪資和退職金,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債權債務關係。
關於保密義務條款
一般來說,保密義務條款常常被規定在雇用合約中,這是當雇員開始進入雇用關係時就會簽訂的。然而,也有在離職協議中重新規定保密義務條款的情況。以下是可能的保密義務條款範例。
第○條
甲方和乙方確認,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對於與本次離職相關的事項,雙方都不得對外透露。此外,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可能對乙方造成不利的信息,並且雙方將互相尊重,不進行誹謗。
關於競業禁止義務條款
競業禁止義務,是指不得轉職至競爭對手的企業,或自行進行與競爭對手相同的業務等競爭行為的義務。
與保密義務條款一樣,競業禁止義務條款也常常被規定在雇用契約中。然而,也有在離職協議中重新規定競業禁止義務條款的情況。關於競業禁止義務條款,可以考慮以下的條款。
第○條
1 根據雇用契約、就業規則及其他規定,甲方方應對乙方方承擔○年的競業禁止義務。
2 甲方方在○年內,未經乙方方許可,不得轉職至競爭對手的企業,自行進行與競爭對手相同的業務,或成為進行與競爭對手相同業務的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
3 甲方方在○年內,不得對附表所列的乙方方現有客戶進行任何商業行為。
與員工簽訂離職協議書
離職協議書是一份“協議”書,因此,公司與員工之間需要就離職協議書的內容達成共識。因此,如果員工拒絕達成協議,可能會導致無法簽訂離職協議書。
要達成簽訂離職協議書,讓即將離職的員工理解內容是非常重要的。
不是突然向即將離職的員工提出離職協議書,而是在他們充分理解離職時的協議內容後,再製作離職協議書並提出,這樣的方法會使簽訂離職協議書變得更容易。
因此,首先,應設定與即將離職的員工進行討論的機會,並要求他們理解離職時的協議內容。
在此過程中,當提出離職協議書時,將離職協議書的內容詳細解釋,以便他們理解,這一點也非常重要。特別是,如果即將離職的員工對法律不熟悉,則需要詳細解釋離職協議書中使用的法律術語的含義。
預先取得同意的方法
為了應對無法簽訂離職協議書的情況,可以考慮在雇用契約中規定關於保密義務、競業禁止義務等事項,這些事項可以作為雇用契約內容提前規定。
總結:製作退職協議書以規避未來風險
以上,本所已經解釋了如何撰寫不會被拒絕的退職協議書,以及簽訂該協議書的要點。
由於社交媒體的普及,勞資爭議可能在不經意間升級為大問題。然而,本所完全有可能提前應對這種風險。通過簽訂退職協議書,可以增加避免勞資爭議的可能性。因此,本所應盡可能簽訂退職協議書。
由於退職協議書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個別考慮,因此,接受律師的建議是理想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