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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不會被拒絕的退職協議書的撰寫方式與締結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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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不會被拒絕的退職協議書的撰寫方式與締結要點

當員工離職時,可能會產生各種風險。其中包括不當的金錢支付要求,企業信息和專業知識的外洩或不正當利用等,這些問題可能會對企業造成無法忽視的大麻煩。

為了避免這種風險,公司與員工之間簽訂離職協議是有效的。

因此,本文將解釋簽訂離職協議的優點、內容以及簽訂前的注意事項。

何謂退職協議書

員工退職時,公司與員工之間可能會簽訂退職協議書。

簽訂退職協議書的目的在於防止員工退職後與公司之間產生糾紛。

一旦員工退職,原則上無法再通過雇佣契約來約束員工。因此,通過簽訂退職協議書來約束已退職的員工,以避免糾紛,這種做法已經被採用。

協議退職與解雇的區別

協議退職是指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解除雇佣契約。而解雇則是公司在未獲得員工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雇佣契約。

由於解雇是公司單方面進行的,因此容易引起員工的反感。此外,與協議退職不同,解雇需要根據日本《勞動契約法》有正當理由。如果無法證明有正當理由,則可能會被法院判定解雇無效。

因此,如果希望員工退職,協議退職比解雇更為理想。退職協議書通常在進行協議退職時簽訂。

簽訂離職協議書的優點

簽訂離職協議書的優點,對於公司和即將離職的員工雙方都有益。

公司方的優點

對於公司方來說,有兩個優點。

首先,可以防止離職員工以未支付工資或加班費等名義,不當地索取金錢。

有時候,離職員工會索取公司無需支付的金錢。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必須花費時間和人力成本來應對。此外,如果情況升級至訴訟,可能還會產生律師費用等金錢成本。因此,能夠預先防止這種索賠對公司來說是一個優點。

其次,通過在離職協議書中規定保密義務和競業禁止義務,可以防止公司的專業知識流向第三方。

對公司來說,保護專業知識是重要的,能夠防止其流出對公司來說是一個優點。

員工方的優點

對於員工方來說,也有兩個優點。

首先,通過規定有關未支付工資等金錢支付的條款,可以明確金錢支付的關係。

在離職協議書中明確規定支付時間和金額,可以消除對於未支付工資、未支付加班費、退休金等是否會確實支付的疑慮。

其次,離職協議書會記載離職原因。

根據是自願離職還是公司要求離職,會影響到可以領取失業保險的時間等,因此記載離職原因對員工來說是一個優點。

退職協議書的內容

退職協議書的內容是由公司與即將退職的員工的關係來決定的。因此,雖然每個案例都有其特殊性,但一般來說,以下的內容常常會被包含在內:

  1. 未支付薪資、未支付加班費、退職金等相關支付條款
  2. 離職原因相關條款
  3. 法律責任相關條款
  4. 保密義務相關條款
  5. 競業禁止義務相關條款

關於未支付薪資、未支付加班費、退職金等款項的條款

關於未支付薪資、未支付加班費、退職金等款項的條款,首先可能會規定公司是否有支付金錢的義務,如果有,則可能會規定需要在何時支付多少款項。關於未支付薪資、未支付加班費、退職金等款項的條款,例如,可能會有以下的條款。

第○條
乙方應對甲方,在令和○年○月○日(西元年)之前,以轉帳方式支付終止薪資,即從○月○日到○月○日的薪資,並支付退職金○○○○日元到以下的帳戶。
○○銀行○○分行
普通存款帳號 ○○○○○○○
帳戶名稱○○○○○○○

關於離職事由的條款

關於離職事由的條款,一般會記載是公司方面的退職原因,還是由於員工自身原因而退職。關於離職事由的條款,例如,可以考慮以下的條款。

第○條
關於前條的雇用合約終止,應確認為甲方乙方雙方都同意的退職。

關於法律責任條款

在退職協議書中,可能會規定違反退職協議書內容的法律責任。關於法律責任的條款,可以考慮以下的條款。

第○條
1. 甲方方可以在乙方方未支付第○條所定的最終薪資和退職金時,撤回退職協議。在此情況下,甲方方將視乙方方為未退職,並且乙方方應撤回在令和○年(西元○年)○月○日的薪資辭令,支付月薪○○萬日元給甲方方。此外,該薪資在未來2年內不能減少。
2. 根據前項的規定,如果退職協議被撤回,乙方方可以撤回第○條所定的償還免除。
3. 如果甲方方違反了第○條的規定,乙方方可以要求甲方方退還第○條所定的退職金。

第○條
甲方方和乙方方將確認,除了本協議書所定的內容外,通過支付前條的最終薪資和退職金,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債權債務關係。

關於保密義務條款

一般來說,保密義務條款常常被規定在雇用合約中,這是當雇員開始進入雇用關係時就會簽訂的。然而,也有在離職協議中重新規定保密義務條款的情況。以下是可能的保密義務條款範例。

第○條
甲方和乙方確認,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對於與本次離職相關的事項,雙方都不得對外透露。此外,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可能對乙方造成不利的信息,並且雙方將互相尊重,不進行誹謗。

關於競業禁止義務條款

競業禁止義務,是指不得轉職至競爭對手的企業,或自行進行與競爭對手相同的業務等競爭行為的義務。

與保密義務條款一樣,競業禁止義務條款也常常被規定在雇用契約中。然而,也有在離職協議中重新規定競業禁止義務條款的情況。關於競業禁止義務條款,可以考慮以下的條款。

第○條
1 根據雇用契約、就業規則及其他規定,甲方方應對乙方方承擔○年的競業禁止義務。
2 甲方方在○年內,未經乙方方許可,不得轉職至競爭對手的企業,自行進行與競爭對手相同的業務,或成為進行與競爭對手相同業務的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
3 甲方方在○年內,不得對附表所列的乙方方現有客戶進行任何商業行為。

與員工簽訂離職協議書

離職協議書是一份“協議”書,因此,公司與員工之間需要就離職協議書的內容達成共識。因此,如果員工拒絕達成協議,可能會導致無法簽訂離職協議書。

要達成簽訂離職協議書,讓即將離職的員工理解內容是非常重要的。

不是突然向即將離職的員工提出離職協議書,而是在他們充分理解離職時的協議內容後,再製作離職協議書並提出,這樣的方法會使簽訂離職協議書變得更容易。

因此,首先,應設定與即將離職的員工進行討論的機會,並要求他們理解離職時的協議內容。

在此過程中,當提出離職協議書時,將離職協議書的內容詳細解釋,以便他們理解,這一點也非常重要。特別是,如果即將離職的員工對法律不熟悉,則需要詳細解釋離職協議書中使用的法律術語的含義。

預先取得同意的方法

為了應對無法簽訂離職協議書的情況,可以考慮在雇用契約中規定關於保密義務、競業禁止義務等事項,這些事項可以作為雇用契約內容提前規定。

https://monolith-law.jp/corporate/effectiveness-of-the-prohibition-on-changing-jobs-of-other-companies[ja]

總結:製作退職協議書以規避未來風險

以上,本所已經解釋了如何撰寫不會被拒絕的退職協議書,以及簽訂該協議書的要點。

由於社交媒體的普及,勞資爭議可能在不經意間升級為大問題。然而,本所完全有可能提前應對這種風險。通過簽訂退職協議書,可以增加避免勞資爭議的可能性。因此,本所應盡可能簽訂退職協議書。

由於退職協議書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個別考慮,因此,接受律師的建議是理想的選擇。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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