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控告護理事故,會怎樣?徹底解說設施的賠償責任與對策
即使在護理設施中投入了極大的注意力,事故有時仍然無法避免。護理設施的使用者通常是高齡者或身體有障礙的人士,因此比一般情況更容易發生跌倒或誤吞(後述)等事故。
當護理事故發生並對使用者的生命或身體造成重大影響時,使用者或其家屬提出賠償訴訟的情況並不罕見。如果護理設施因事故被起訴,應該如何應對呢?同時,您可能也會關心責任究竟在施設還是職員身上。
本文將解釋護理事故導致設施被起訴的案例、設施與職員的責任分配,以及面對損害賠償請求時的應對策略。
護理事故導致訴訟的案例
護理機構為了讓高齡者或身體有障礙的人士能夠舒適地生活,提供了各種支援服務。然而,在提供護理服務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發生使用者跌倒或誤吞(誤嚥)等事故。
一旦發生護理事故,該機構可能會面臨法律訴訟。本文將解釋具體的案例以及導致訴訟與否的差異。
具體案例
根據公益財團法人護理勞動安定中心的調查,護理機構內最常見的事故是跌倒、墜落和滑倒,佔所有事故的65.6%。跌倒事故多發生在使用者從輪椅或床上移動、如廁或洗浴時。
其次是誤吞事故,佔護理事故總數的13%。誤吞事故多見於吞嚥功能(食道至胃的一系列功能)衰退的使用者和高齡者。誤吞是指食物因某些原因進入氣道(氣管),在最壞的情況下可能導致窒息死亡。
其他還有使用者誤服藥物、職員虐待、使用者在機構內外徘徊、使用者財物損壞或遺失等事故。
參考:公益財團法人護理勞動安定中心|關於預防護理服務使用中事故的調查研究事業[ja](資料P3)
導致訴訟與否的差異
發生護理事故並不意味著所有案件都會進展到訴訟階段。因為有些情況下,雙方透過協商達成和解。
例如,若使用者的物品遺失或損壞,由於事故較為輕微,大多數情況下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同樣,若事故對使用者的生命或財產影響較小,如擦傷,則很少會發展成訴訟。
另一方面,若護理事故對使用者的生命或身體造成重大影響,特別是死亡事故,則更容易進展到訴訟階段。此外,即使機構已決定對使用者進行賠償,但使用者對賠償金額不滿意,也可能導致訴訟。
護理設施與員工的責任
當護理設施發生事故時,必須明確責任歸屬。本文將解釋設施與員工各自所承擔的責任。
使用者責任與個人責任的區別
使用者責任是根據民法第715條(日本民法第715條)所規定的,當員工在執行業務時對第三方造成損害,由機構方承擔的責任。
另一方面,員工個人所承擔的責任則對應於民法第709條(日本民法第709條)規定的債務不履行所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當員工故意或因過失侵害了利用者的權利或利益時,員工個人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715條與第709條分別記載如下:
(使用者等的責任)
第七百十五條 為某事業而使用他人的者,應對被用者在該事業執行中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但是,若使用者對被用者的選任及該事業的監督已盡到相當注意,或即使盡到相當注意仍難以避免損害的發生,則不在此限。
2 代替使用者監督事業的者,亦負有前項所述的責任。
3 前兩項的規定,不妨礙使用者或監督者對被用者行使追償權。
(因侵權行為而賠償損害)
第七百九條 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或法律上受保護的利益者,應對因此而產生的損害負賠償責任。
引用:e-Gov日本民法[ja]
護理設施與員工的責任分擔
如前所述,當員工發生事故時,護理設施也需承擔責任。此外,若因設施的設備或結構缺陷導致事故,護理設施必須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日本民法第717條 工作物責任)
再者,設施方面可能會因債務不履行而被追究損害賠償責任(日本民法第415條)。基於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是指未能履行合約中約定的義務所引起的賠償責任。
債務不履行,指的是未能執行合約中規定的義務。當合約對方的債務不履行導致損害時,根據民法可以向對方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此外,違反安全配慮義務也可能導致損害賠償責任。安全配慮義務是指提供服務時,有義務保護利用者的生命、身體、財產等權利,不受侵害。
例如,若能預見事故的發生且本可以避免,但未採取避免措施,則可能被追究安全配慮義務違反。
員工個人除了可能被追究日本民法第709條的侵權行為責任外,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刑事責任可能涉及的是業務上過失致死傷等行為(日本刑法第211條)。
然而,由於個人的資金力通常低於設施,可請求的賠償金額有限,除非情節特別惡劣,否則認定其責任的案例相對較少。
賠償責任保險的作用與限制
賠償責任保險在於對於護理機構發生的事故或過失導致的損害賠償請求,保險公司會承擔部分賠償。然而,根據護理賠償責任保險的類型和保險金額的不同,賠償金額的補償存在一定的限制。
在死亡事故中,賠償金可能超過1,000萬元,若留下嚴重後遺症,賠償金可能達到2,800萬元。若事故導致的賠償金超出了保險的補償上限,超出部分則需由護理事業者承擔。
當您擔心損害賠償金是否能在保險補償範圍內支付時,建議您應重新審視所加入的保險,並確保即使發生死亡事故,也能在賠償金範圍內處理。
使用保險時,需要對護理事故進行詳細調查和從相關人員那裡進行詢問。根據調查結果,與保險公司協商損害賠償金的支付與金額等,因此賠償金的支付可能需要一段時間。
如果長時間未支付賠償金,使用者或其家屬的不滿情緒升高,可能會導致無法通過談判解決,最終不得不訴諸法庭。使用護理賠償責任保險時,為了讓使用者及其家屬感到安心,應該提前解釋支付流程和所需時間。
此外,如果能夠勤於報告進展狀況並展現誠意,則有助於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應對損害賠償請求的對策
當發生護理事故,並且服務使用者或其家屬對機構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時,決定賠償金額的方法包括以下三個步驟。以下將詳細說明每個步驟。
和解協商
在訴訟之前,首先進行和解協商。和解是指事故雙方透過協商來解決爭議的方法。由於和解協商不經過法院程序,因此可以期待早期解決。
保險公司通常會介入,代表機構和使用者進行損害賠償評估和協商。如果雙方對損害賠償的內容達成一致,則會簽訂和解書並支付損害賠償金以結束此事。
然而,並非所有初次和解協商都能達成雙方的一致。如果雙方難以達成共識,保險公司指定的律師會介入並重新協商。護理事故與交通事故不同,事故類型多樣,且需要專業知識。
即使是保險公司介紹的律師,如果不熟悉護理領域,就需要從專業術語開始理解,這可能會拖延解決問題的時間,並可能對機構不利。對施設來說,除了和解協商外,還需要與保險公司進行談判和撰寫報告等各種對應,這可能會影響正常業務的運作。為了早日解決問題,從和解協商階段開始就委託精通護理領域的律師是非常重要的。
委託律師後,不僅可以獲得法律方面的建議,還可以代理撰寫法律程序文件。此外,如果是精通護理行業的律師,由於具有處理護理事故的經驗,因此可以更容易預見未來的發展,讓您可以安心應對。
調解
如果無法通過和解解決問題,使用者或其家屬可能會提出調解申請。
調解是指在法院中,由公平中立的調解委員(由法官選任,具有豐富社會生活經驗和專業知識的人)介入雙方進行協商,以解決爭議的制度。
調解也需要雙方達成一個令人滿意的共識。
訴訟
如果和解協商未能達成協議,調解也未成功,則可能會發展成訴訟(也有可能不經調解直接提起訴訟)。訴訟的流程如下:
- 在法院中陳述各自的立場,提交作為根據的證據
- 進行當事人本人及證人的詢問程序
- 法院作出判決
如果法院認定機構方面對事故負有責任,將會根據判決命令支付損害賠償。雖然訴訟可能會因事件內容而耗時數年,但通過訴訟中的和解程序也有可能早期解決。
和解程序是指當事人雙方相互讓步,為了結束爭議而達成的協議。
事業者・經營者的護理事故對策
對於護理事業者和經營者而言,預防護理事故的發生是一項極為重要的任務。此外,一旦不幸發生事故,也必須採取適當的應對措施。
本文將解說為防止護理事故發生而採取的具體對策,以及為了在訴訟中不處於不利地位所需注意的要點。
為了預防事故的心態
為了預防事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 設立事故預防策略委員會
- 編制護理事故預防手冊
- 收集、分析及檢驗「險些發生事故」案例
- 舉辦護理事故預防的學習會議和培訓
在某些情況下,還需要巧妙地改善整體設施,例如安裝防跌倒感應墊,或為了應對跌倒事故鋪設衝擊吸收墊。
護理設施的使用者包括身體上因年齡增長而有所限制的長者,以及因認知障礙等原因而難以自立的人士。護理服務的角色是在支持使用者繼續能夠自行進行可行的活動和動作的同時,幫助他們維持日常生活。
由於護理服務並非支援使用者生活的所有方面,因此要時刻監護並確保不發生事故是一個挑戰。然而,施設必須盡可能採取措施,努力預防事故的發生,這是不可或缺的。
記錄的重要性
為了在訴訟中不處於不利地位,保留有關事故的詳細記錄至關重要。如果有記錄,就能證明設施方的適當處理,從而減少法律風險。
應該記錄事故發生的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負責人員的名字、事故的詳細經過、事後的處理和狀況等。對參與護理的員工進行事情聽取,並保留照片。這些記錄在編制護理事故報告書時也非常有用。
關於護理事故報告書的更多信息,請參考以下文章。
相關文章:護理事故報告書的重要性及其撰寫方式和注意事項[ja]
加入賠償責任保險
作為應對護理事故的策略之一,推薦加入福祉專業人員保險(個人賠償責任保險)。福祉專業人員保險是一種保險,不僅涵蓋護理師或社會福祉專業人員在專業工作中發生的事故,也廣泛覆蓋包括一般業務在內的工作期間發生的事故。
該保險還保障在專業工作之外發生的事故,例如破壞服務使用者的物品,或在清理血壓計時不慎損壞血壓計等情況。相對地,護理賠償責任保險則專為專業工作中發生的事故而設,對於專業工作之外發生的事故則不適用。
護理專業人員負責的是與人的生命息息相關的重要工作。加入福祉專業人員保險,可以廣泛保障工作期間發生的事故,從而讓員工能夠安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專家諮詢
萬一發生事故,應儘早諮詢法律專家——律師。
實際發生事故時,您需要自行記錄事故情況、撰寫護理事故報告書,並進行談判。由於需要法律知識,查詢相關資訊可能耗時龐大,且可能影響到您的本職工作。
委託律師後,您不僅可以獲得法律建議,還可以由律師代理撰寫文件。您還將獲得對未來流程和解決方案的建議,從而減輕事故應對的不安和負擔。
由於律師的專業領域各不相同,因此諮詢精通護理領域的律師至關重要。
總結:發生護理事故時應諮詢律師
當護理事故發生時,相關機構可能會被追究責任。特別是當事故對使用者的生命或身體造成重大影響,或導致死亡時,可能會演變成訴訟案件。
一旦演變成訴訟,您將需要自行處理訴訟應對、文件準備和與對方的談判等事宜,這將是一個極大的負擔。如果您希望流暢且安心地應對,建議您委託一位精通護理領域的律師。
委託律師後,您不僅可以獲得法律方面的專業建議,律師還會支援事故處理和文件準備工作,從而減輕機構方的負擔。
本所提供的對策指南
護理業務是一個涉及多種法律規範的行業,包括日本《護理保險法》、《老人福祉法》以及《公司法》等。Monolith法律事務所擔任全國護理事業者聯盟這一一般社團法人的顧問律師,以及全國各都道府縣護理事業者的顧問律師,因此在護理業務相關法律領域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Monolith法律事務所的服務領域:IT與新創公司的企業法務[ja]
Category: General Corporate
Tag: General Corporate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