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深入淺出解說醫療廣告指南的重點
對於醫院、診所等相關的宣傳、資訊提供、口碑或經驗分享等內容在網路上發布,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是與醫療廣告相關的法規。
這類醫療廣告受到日本醫療法(Medical Law)和醫療廣告指南(Medical Advertising Guidelines)的嚴格規範。此外,這些廣告規範相當複雜且難以理解。
例如,「經驗分享的廣告」是被禁止的,但是如果患者自願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寫下:
「我在●●診所接受了●●的治療,效果非常好」
這種日記並不會被禁止。
在網路上公開的「結果上可能對某診所產生一定的宣傳效果的內容」範疇相當廣泛。
日本醫療法和醫療廣告指南之所以困難,其中一個原因是需要理解如何判斷這些「廣泛的模式」的合法性。
但是,通過使用以下的流程圖,您應該能夠理解基本的部分。
醫療廣告指南的流程圖
那麼,本所就來看看這個流程圖吧。
在三個要點上有分支產生,每個要點都包含法律解釋,因此可能的表達方式會有所變化,這使得情況變得複雜。
分支1:醫療廣告的適用性
首先要問的是,該文章(或文章中的表述等)是否屬於「醫療廣告」。
醫療廣告的適用性,
- 誘因性:有意圖吸引病人就診等行為
- 特定性:能夠特定提供醫業・牙科醫業的人的姓名・名稱,醫院・診所的名稱
由以上兩點來判斷。如果這兩點都被認可,則屬於醫療廣告。
體驗談與誘因性的判斷
特別是,判斷這種誘因性的適用性最困難的是體驗談。
關於這一點,在平成30年(2018年)8月的「醫療廣告指南相關問答」中,
「如果醫療機構的體驗談具有誘因性,則將成為廣告規範的對象」
【PDF】平成30年(2018年)8月製作「醫療廣告指南相關問答」[日語]
在這種基本思路下,給出了以下的例子。
- 醫療機構向病人或其家人(無論有償或無償)請求發表積極的體驗談→有誘因性
- 病人或其家人在未受到醫療機構影響的情況下進行的推薦→無誘因性
對於後者,病人(或其家人)自己在自己經營的網站或社交網站,所謂的醫院口碑網站等上發表感想的情況,就屬於這種情況。但是,特別是在醫院口碑網站等的情況下,
- 網站的經營者,如果修改了體驗談的內容,或刪除了負面的體驗談,或者優先在上方顯示積極的體驗談等將體驗談編輯為對醫療機構有利的情況&這是由醫療機構的請求而進行的→有誘因性
- 即使不是由醫療機構的請求進行的,如果醫療機構事後承擔了這種編輯的網站的經營費用→有誘因性
也給出了這樣的例子。
關於一般論等的文章和特定性的判斷
另外,關於特定性,
- 雖然有「這不是廣告。」的描述,但是有醫院名等的記載
- 雖然以介紹治療方法等的書籍、冊子和網站的形式,但是有特定(包括多個。)的醫院等的名稱,或者有電話號碼或網站地址,使一般人可以容易地特定該醫院等
也不會否定特定性。
不適用醫療法的情況(模式1)
如果不屬於醫療廣告的範疇,則不會適用日本醫療法和醫療廣告指南。因此,不受醫療法規範的限制,原則上可以公開任何類型的文章。
然而,與醫療相關的法規範在廣義上包括以下幾種:
- 禁止對藥品、醫療器械等的名稱、功效、性能等進行虛假或誇大的廣告(日本藥品醫療器械等法第66條第1項)
- 禁止對尚未獲得批准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名稱、功效、性能等進行廣告(同法第68條)
- 禁止對作為食品銷售的物品的健康增進效果等進行虛假或誤導的廣告(日本健康增進法第31條第1項)
- 禁止表示自己比競爭對手優秀的事實不符的廣告(日本獎品表示法第5條第1項)
- 禁止誤導廣告、虛假廣告(日本不正當競爭防止法第21條第2項)
即使「不適用醫療法和醫療廣告指南」,這些廣告也可能引起問題,因此需要注意。
分支2:禁止事項的適用性
如果符合醫療廣告的定義,以下的內容將被視為「禁止事項」,並被視為違法(日本法律第6條第5項第1款、第2款,規則第1條第9款):
(ⅰ)虛假廣告
(ⅱ)比較優良廣告
(ⅲ)誇大廣告
(ⅳ)違反公序良俗的廣告內容
(ⅴ)基於病人或其他人的主觀或傳聞,關於治療等內容或效果的體驗談廣告
(ⅵ)關於治療等的內容或效果,可能使病人等誤解的治療等前或後的照片等廣告
這些被稱為「禁止事項」,如果符合醫療廣告的定義,則絕對不能記載。
關於禁止事項,最常出現問題的是最後一項「治療等前或後的照片等」,也就是所謂的before/after圖片的可否。這種圖片特別常在美容醫療等領域使用,但對於「可能使病人等誤解」的要求,需要進行困難的法律判斷。
如果違反了這些規定,將會面臨:
- 行政指導要求停止廣告或改正內容
- 報告命令或進行檢查(日本法律第6條第8項第1款)
- 停止命令或改正命令(日本法律第6條第8項第2款)
- 刑事告發
- 監禁或罰款的刑罰(日本法律第87條第1項,第89條第2項)
- 管理者更換命令(日本法律第28條)
- 撤銷或關閉醫院或診所的設立許可(日本法律第29條第1項第4款)
- 公開
等等的處罰。
分支3:限制解除條件的適用性
如果不符合禁止事項,接下來要問的是,「限制解除條件」的適用性。
這個「限制解除條件」是一個有點難以理解的概念,但是在公開有關醫院或診所等的文章或帖子時,並不一定需要滿足這些條件。然而,如下所述
- 如果滿足限制解除條件→與不符合醫療廣告的情況相同,原則上可以記載任何內容
- 如果不滿足限制解除條件→如下所述,只能記載「可廣告事項」
這就是情況。而限制解除條件如下。
- 提供有助於適當選擇醫療的信息,並且是病人等主動尋求並獲取的信息,並在網站或其他類似廣告中顯示
- 對於顯示的信息內容,患者等可以輕易查詢,需要記載聯繫方式或以其他方式明確表示
- 提供有關自由診療所需的常規治療等內容,費用等事項的信息
- 提供有關自由診療治療等的主要風險,副作用等事項的信息
第3、4項只在自由診療的情況下需要,保險診療的情況下只需要第1、2項。
滿足限定解除條件的情況(模式2)
在這種情況下,如上所述,不能記載禁止事項是前提,但在其他方面,與模式1相同,原則上可以公開任何文章,但是,並不意味著其他法律不再適用,因此,
禁止對藥品・醫療器械等的名稱、功效・效果、性能等進行虛假・誇大的廣告(日本藥品醫療器械等法第66條第1項)
禁止對尚未獲批准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名稱、功效・效果、性能等進行廣告(同法第68條)
禁止對作為食品銷售的物品的健康增進效果等進行虛假、誤認的廣告(日本健康增進法第31條第1項)
禁止表示自己比競爭對手優秀的事實不符的表示等(日本獎品表示法第5條第1項)
禁止產生誤認的廣告、虛假廣告(日本不正當競爭防止法第21條第2項)
這就意味著本所需要注意這些規定。
若未滿足解除限制的條件(模式3)
在這種情況下,只能記載可廣告的事項。
而可廣告的事項,如日本《醫療法》第6條第5項第3款所述,具體如下:
簡單來說,只有法律指定的”這種信息可以記載,並無問題”的基本信息才能被記載,實際上,這些信息幾乎不可能產生吸引客戶的效果。
日本《醫療法》第6條第5項第3款
- 表明為醫生或牙醫
- 診療科名稱
- 該醫院或診所的名稱、電話號碼和位置,以及該醫院或診所的管理者的姓名
- 診療日或診療時間或是否實施預約診療
- 如果是根據法律規定被指定為負責某種醫療的醫院或診所或醫生或牙醫,則表明該事實
- 如果是獲得第5條第2項第1款認證的醫生,則表明該事實
- 如果是參與地區醫療聯繫推進法人(指第70條第5項第1款規定的地區醫療聯繫推進法人。第30條第4項第12款同樣適用。)的醫院等(指第70條第2項第2款規定的參與醫院等。),則表明該事實
- 有無住院設施,第7條第2項規定的病床種類數量,醫生、牙醫、藥劑師、護士和其他員工的人數,以及該醫院或診所的設施、設備或員工相關事項
- 在該醫院或診所從事診療的醫療從業者的姓名、年齡、性別、職位、簡歷以及其他與該醫療從業者相關的事項,並由厚生勞動大臣確定為有助於接受醫療者做出適當選擇的事項
- 為回應患者或其家庭對醫療的諮詢而採取的措施,確保醫療安全的措施,確保個人信息適當處理的措施,以及其他與該醫院或診所的管理或運營相關的事項
- 可以推薦的其他醫院或診所或其他提供保健醫療服務或福利服務的人的名稱,這些人與該醫院或診所之間的設施、設備或儀器的共享狀況,以及該醫院或診所與提供保健醫療服務或福利服務的人的聯繫相關事項
- 提供與診療記錄等診療相關記錄的信息,第6條第4項第3款規定的書面交付,以及其他與該醫院或診所的醫療相關信息提供相關的事項
- 該醫院或診所提供的醫療內容相關事項(關於檢查、手術和其他治療方法,僅限於由厚生勞動大臣確定為有助於接受醫療者做出適當選擇的事項。)
- 該醫院或診所的患者平均住院天數、平均門診患者或住院患者數量以及其他與醫療提供結果相關的事項,並由厚生勞動大臣確定為有助於接受醫療者做出適當選擇的事項
- 其他由厚生勞動大臣確定為與前述各項相當的事項
總結
如此一來,雖然日本醫療法(Japanese Medical Care Act)和醫療廣告指南(Japanese Medical Advertising Guidelines)的全貌相當複雜,但只要根據上述的流程圖來思考,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理解。
在這樣的流程圖上,考慮如何進行記載,如何讓用戶等進行投稿,以及如何控制這些投稿,這就是建立醫院、診所等網站,以及設計與之相關的口碑網站時的思考方式。
然而,本文介紹的僅是基本部分的流程圖,實際上,每個部分的判斷和規範都需要相當高的專業性。因此,當您需要建立可能涉及到這些廣告規範問題的網站或網路服務時,最好是向具有醫療法和醫療廣告指南相關知識和經驗的法律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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