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景品表示法》中的罰款制度是什麼?結合實際案例解說應對方法
違反《日本景品表示法》(景表法)可能會面臨罰款等行政處罰。一旦被課以行政措施,如罰款,相關情況將會在消費者廳網站等處公開,這不僅會帶來金錢上的損失,同時也可能導致企業形象受損。
若缺乏對《日本景品表示法》中不當表示的正確認識,在創建廣告時可能會不經意忽略某些缺陷,或在意想不到的方面違反了景表法,這增加了風險。
通過理解不當表示並採取適當措施,可以避免罰款等措施。本文將根據實際案例,詳細解說罰款制度。
了解景表法中的課徴金
於平成26年(2014年)「不當景品類及不當表示防止法」部分修正法律在國會通過,並於平成28年(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引入了課徴金制度。關於課徴金,記載如下。
為了防止因不當表示而誘導顧客,對進行不當表示的事業者引入課徴金制度,並從促進受害恢復的角度,採取退款等減少課徴金額的措施
出處:消費者廳|關於引入景品表示法的課徴金制度[ja]
為了防止不當廣告表示誘導或吸引消費者,消費者廳可以命令違反規定的事業者支付作為制裁金的課徴金。此外,如果事業者執行自主退款等措施給消費者,則課徴金的金額也可能會被減少。
相關文章:違反景品表示法(景表法)會怎樣?也解說課徴金制度[ja]
隨著景表法的修正,引入了課徵金制度的背景
日本全國於2013年發生了多起食品偽裝事件和食品標示等問題,這些事件嚴重動搖了消費者對食品的信任和安全感,成為了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正是基於這樣的背景,為了規範食品相關標示,抑制不當標示行為,2016年引入了課徵金制度。
此外,由於刑事罰款的上限為300萬日圓,有指出金錢懲罰不足的問題,這也成為了引入課徵金制度的契機。同時,為了促進消費者損害的恢復,規定了若違反規定的企業主動進行退款等措施,則可減少課徵金。
隨後,在2023年(令和5年)5月10日,景品表示法的修正案再次被通過,根據「不當景品類及不當表示防止法的部分修正法律[ja]」(令和5年法律第29號),對課徵金制度進行了重新審視,並新增了擴大罰則規定等內容。
景表法下可處以課徵金之不當表示
自2016年起施行的景品表示法課徵金制度,是一項相對較新的制度,並於2023年通過了修正案。由於該制度實施時間不長,了解哪些情況會成為課徵金繳納命令的對象是必要的。
課徵金的繳納對象不當表示,大致可分為優良誤認表示和有利誤認表示(日本景表法第5條[ja])。這兩種違反情況,根據2023年的日本景品表示法修正,新增了最高100萬日元以下罰金的直接處罰(日本景表法第48條[ja])。
優良誤認表示
優良誤認表示是指將商品或服務的品質或內容呈現得比實際情況更好的行為。
根據景品表示法,對於商品或服務的品質、規格等內容,若與實際情況不符,且讓一般消費者誤認為顯著優於競爭事業者的表示,即被視為優良誤認表示,並予以禁止。
出處:消費者庁|事例でわかる景品表示法[ja]
例如,虛假標示商品的原材料,或是讓品質、規格看起來比實際更好的表示,均屬於優良誤認表示。
有利誤認表示
有利誤認表示是指在交易中,不當地表示價格或費用對消費者而言比其他事業者的條件更為有利。例如,讓價格或費用看似不合理地低廉,或是讓內容量看起來不合理地多,這些都屬於有利誤認表示。
與優良誤認表示將商品品質呈現得更好不同,有利誤認表示則是讓交易條件看起來更有利。
其他不當表示
除了優良誤認表示和有利誤認表示,還有以下六種情況的告示被個別明確規定,以充分應對不當表示:
- 無果汁清涼飲料水等的表示
- 商品原産國的不當表示
- 消費者信用融資費用的不當表示
- 不動産的誘餌廣告表示
- 誘餌廣告的表示
- 有料老人ホーム的不當表示
對於這六種情況,若事業者進行了不當表示,也可能會被課以課徵金。
關於《日本景表法》(Japanese Premiums and Representations Act)的課徴金算定方法與繳納期限
違反《日本景表法》(Japanese Premiums and Representations Act)時,所科課的課徴金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根據不當表示的期間及因不當表示所獲得的金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本文將解說課徴金的金額算定方法和繳納期限。
課徴金的算定方法
《日本景表法》(Japanese Premiums and Representations Act)違反的課徴金金額,是根據不當表示的期間和銷售金額來計算。期間的算定方法是以下兩個期間的總和:
- 進行不當表示的期間
- 停止不當表示之日起至停止商品或服務銷售之日的期間
不僅是不當表示的期間,即使停止了不當表示,如果繼續銷售相關商品,該期間也會被算入。即使商品銷售持續,如果能夠讓消費者知悉不當表示的情況並採取糾正措施,則計算期間將止於採取措施的那一天。
此外,上述第二點中商品或服務的銷售持續期間最長為6個月,第一點和第二點的總合期間最長為3年。課徴金的支付金額是根據「課徴金對象期間」內因不正當表示所進行的交易獲得的銷售額的3%計算(《日本景表法》(Japanese Premiums and Representations Act)第8條[ja])。
課徴金的繳納期限
課徴金的繳納期限是從寄送給事業者的「課徴金繳納命令書」副本發送之日起算7個月後的那一天。請注意,是從發送之日起算7個月,而非收到副本的那一天。
如果超過繳納期限仍未繳納,則可能會收到設定新的繳納期限的催促通知,並可能被要求支付滯納金。
選出三例:因違反景品表示法而被命令繳納課徵金的案例
本所已經解釋了成為課徵金繳納對象的案例以及課徵金的計算方法。現在,讓本所介紹三個實際被命令繳納課徵金的案例。了解具體案例有助於您在制定對策時參考。
對於臭氧消毒除臭器被課以課徵金的案例
第一個案例是日本Maxell公司的臭氧消毒除臭器案例[ja]。在其網站上,標榜「將20坪空間轉化為舒適空間,臭氧徹底支持病毒去除」等字眼,給人一種無論在何種空間,只要不超過20坪就能去除新型冠狀病毒的印象。
消費者廳要求提供能夠去除病毒表示的合理根據資料,但提交的資料未能顯示合理根據,因此成為課徵金繳納的對象。
對於飲料廣告表示被課以課徵金的案例
第二個案例是日本Kirin Beverage公司的飲料表示案例[ja]。在果汁混合飲料的廣告中,使用了「精選香瓜」「100%MELON TASTE」等字眼,給人一種使用的果汁大部分是香瓜汁的印象。
然而,事實上,使用的果汁大多是葡萄、蘋果、香蕉等非香瓜汁,香瓜汁的比例僅約2%,因此成為課徵金繳納的對象。
對於電視購物被課以課徵金的案例
第三個案例是日本TBS Glodia公司的電視購物節目案例[ja]。在電視節目中,通過展示試用者使用情況的影像和旁白,給人一種只需每天使用10分鐘,持續4週,就能達到減肥效果的印象。
消費者廳要求提供支持該表示的合理根據資料,但提交的資料未能顯示合理根據,因此成為課徵金繳納的對象。電視節目中雖然顯示了使用環境和條件,並加入了「※效果因人而異」「※結果是在注意飲食攝取並進行輕微運動的情況下獲得」等字樣,但這些字樣並未足以消除前述表示所給予的效果印象,因此被認定為課徵金繳納的對象。
違反景表法可能導致課徵金繳納時的應對策略
若擔心因違反景品表示法而成為課徵金繳納的對象,採取早期對策至關重要。如果似乎將成為課徵金繳納的對象,請考慮採取以下策略。這可能有助於避免課徵金繳納命令或減少支付金額。
提交不實證明廣告規制的依據文件
所謂「不實證明廣告規制」,是指規範商家不得在缺乏客觀依據的情況下,透過廣告使消費者誤認商品優良。當存在優良誤認的疑慮時,消費者廳可能會要求業者提交廣告表示依據的支持文件(日本景品表示法第7條第2項)。
如果提交的文件被認定有足夠依據,則不會被認定為不當表示,也不會違反景品表示法。提交的文件內容必須是客觀且合理的依據,如實驗或調查數據、學術文獻或專家意見等。
向消費者廳自主申報不當表示
如果在消費者廳指出之前發現自己進行了不當表示,向消費者廳長官自主申報,則課徵金金額可減半(日本景品表示法第9條)。
立即自主申報可以縮短不當表示的對象期間,進而進一步減少課徵金金額。考慮到可能面臨的高額課徵金繳納命令風險和企業形象損失,在消費者廳發現之前主動申報具有重大好處。
業者自行進行退款處理
也可以採取向消費者退款不當表示所得金額的措施。如果進行消費者退款處理,則擬定「預定退款措施計劃」並獲得消費者廳認證,退款金額將從課徵金中扣除(日本景品表示法第10條、第11條)。與自主申報一樣,這可能會導致課徵金支付金額的減少。
違反《日本景表法》被命令繳納課徵金時的應對方法
若不得不認定為優良誤認或有利誤認的不當表示,則繳納課徵金或進行退款等措施似乎是無可避免的。然而,也有人對被認定違反《日本景品表示法》並被命令繳納課徵金表示不服。本文將解說在被認定違反《日本景品表示法》並被命令繳納課徵金時,若有不服之處,應如何應對。
透過申請審查提出不服
當收到課徵金的繳納命令時,可以對下達命令的消費者廳提出不服(《日本行政不服審查法》第4條第1項)。要提出不服申請和申請審查,必須在得知課徵金繳納命令的次日起3個月內提交審查請求書。
提起訴訟尋求取消命令
對於課徵金的繳納命令,也可以提起訴訟,尋求取消該處分(《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第3條第2項)。對課徵金繳納命令提起的取消訴訟,應在得知命令的日起6個月內對國家提起。
即使違反了景表法,也有可能免除課徵金的情況
雖然不當表示可能會違反景品表示法(日本景品表示法),但並非所有情況都必須繳納課徵金。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免除繳納課徵金:
- 計算出的課徵金金額低於150萬日圓(景品表示法第8條)
- 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景品表示法第8條)
- 停止不當表示後已經過了5年以上(景品表示法第12條第7項)
如果計算出的課徵金金額低於150萬日圓,則無需承擔繳納課徵金的義務。但是,這個金額是根據目標期間的銷售金額計算出來的,不考慮自願申報等減額情況,請注意。
由於課徵金金額是目標期間銷售額的3%,所以課徵金低於150萬日圓意味著銷售額低於5000萬日圓。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是指完全不知道會構成不當表示,或者被認為沒有忽略適當的注意。
此外,即使在停止不當表示後5年以上才發現過去的行為,也不會被要求繳納課徵金。
雖然在這些情況下可以免除繳納課徵金,但對於不當表示,仍必須採取停止或糾正等措施。
企業避免受到課徵金命令應注意的三大要點
一旦違反了《日本景品表示法》,不僅會面臨金錢上的處罰,還可能嚴重損害企業形象。為了避免受到課徵金命令,以下將解說需要注意的幾個重點。
建立廣告內容審查機制
為了避免不當廣告表示,僅靠廣告負責人員是不夠的。應該設立專門的審查部門,建立公司內部的雙重檢查機制,這一點至關重要。
通過內部培訓提高對不當表示的認識
即使建立了雙重檢查機制,如果員工的知識不足,也無法有效運作。定期進行內部培訓,提升每位員工的知識和理解,以及建立不進行不當表示的法律遵守意識,這一點非常重要。
此外,不斷更新知識對於適應法律變化也是必不可少的。
進行律師的法律審查
內部培訓雖然能夠加深員工的知識和更新信息,但正確理解相關法律和指南是有難度的。由於公司內部難以對所有廣告等表示進行全面應對,因此,事先請求法律專家即律師進行法律審查也是非常有益的。
總結:正確理解《日本景品表示法》違反所引致的課徵金制度
課徵金的繳納命令可能會降低企業形象,這是必須避免的風險。平時應深化對公司內部《日本景品表示法》的認識,並提高防止不當表示的意識。
然而,有時單靠公司內部來應對是困難的,由於缺乏知識而受到處罰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如果您對廣告或表示有任何疑慮,首先應該咨詢法律專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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