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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已廢止的「(舊)日本律師費用標準」?一併介紹具體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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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已廢止的「(舊)日本律師費用標準」?一併介紹具體計算方法

當您需要委託律師時,自然而然地,您會關心這將花費多少錢。

事實上,過去,關於律師費用,每個律師所屬的律師協會都制定了律師報酬規則,其中包含了所謂的律師報酬基準。每個律師並不能自由地設定他們的費用。

律師報酬基準在2004年4月(西元2004年)被廢止,律師報酬由每個律師自由設定。然而,律師報酬基準作為「基準」被使用了很多年,因此在很多情況下,它仍然是一個「適當」的基準。即使在自由化後,仍有許多法律事務所在一定範圍內以(舊)律師報酬基準作為報酬基準。

  • (舊)律師報酬基準是如何計算律師費用的
  • 這種計算方式存在哪些問題

關於以上問題,本所將在下文進行解釋。

(舊)日本律師費用基準與「經濟利益」

(舊)日本律師報酬基準對於非訴訟案件和訴訟案件,例如,設置了以下的計算基準:

  • 起訴金:如果經濟利益在300萬日元以下,則為經濟利益的8%
  • 成功報酬金:如果經濟利益在300萬日元以下,則為經濟利益的16%

關鍵字是「經濟利益」。

何謂經濟利益

經濟利益,是指客戶委託律師所期望獲得、回收或維持的金額。例如,假設您向對方借款,但對方未償還,於是您請求律師進行債權回收。如果您借出的金額為300萬日元,對方主張已通過物品等方式償還了這300萬日元,最終您能回收200萬日元,那麼,

  • 訂金:請求金額為300萬日元的8%,即24萬日元
  • 成功報酬:回收的200萬日元的16%,即32萬日元

計算方式如上。訂金和成功報酬的「經濟利益」計算方式如上,且比例分別為8%和16%。

這個比例會隨著「經濟利益」的增加而降低,具體來說,

報酬類型律師報酬金額
訂金事件的經濟利益金額在300萬日元以下時為8%
超過300萬日元且在3000萬日元以下時為5%+9萬日元
超過3000萬日元且在3億日元以下時為3%+69萬日元
超過3億日元時為2%+369萬日元
※訂金的最低金額為10萬日元
報酬金事件的經濟利益金額在300萬日元以下時為16%
超過300萬日元且在3000萬日元以下時為10%+18萬日元
超過3000萬日元且在3億日元以下時為6%+138萬日元
超過3億日元時為4%+738萬日元

(資料來源:(舊)日本律師聯合會律師報酬基準[日語]

另外,訂金的最低金額為10萬日元。

高額索賠會導致訴訟費用劇增

律師費用基本上是根據「經濟利益」來計算。

因此,例如,如果你提出了100億日元的索賠,並成功回收了50億日元,那麼:

  • 訴訟費用:300萬×8%+2700萬×5%+27億*3%+100億×2%=2369萬日元
  • 成功報酬:300萬×16%+2700萬×10%+27億×6%+20億×4%=2738萬日元

這就是計算方式。

如此一來,當索賠金額增加時,律師費用中的訴訟費用也將相應增加。

律師拒絕接案的情況

雖然客戶可能希望在案件費用增加的情況下,能以全額成功報酬的方式支付律師費用,但從律師的角度來看,全額成功報酬的設定可能導致最終無法獲得任何報酬,因此一般來說,這是會讓人猶豫的。本事務所:

  • 在本所具有專業知識的領域,如聲譽風險管理等,如果是在法庭外談判,本所會接受全額成功報酬的案件
  • 如果是來自本所顧問公司的請求,本所也會接受全額成功報酬的案件

這是本所的政策,原因是:

  • 在本所具有專業知識的業務領域,並且是在法庭外談判的情況下,即使只有最基本的信息,本所也能夠制定出策略,因此本所可以接受全額成功報酬的案件
  • 如果是來自本所顧問公司的請求,由於本所在接受諮詢時已經了解了基本的信息,即使只有最基本的信息,本所也能夠制定出前景,因此本所可以接受全額成功報酬的案件

基於以上的原因,一般來說,能夠以全額成功報酬的方式請求律師的案件是很少的。

換句話說,接受案件就意味著要收取訴訟費。因此,作為律師,本所應該避免接受沒有勝算的案件,只收取訴訟費。在這種情況下,本所可能會拒絕接案。

相關文章:由律師解說律師拒接案件的情況與其原因

在接收對方索賠的情況下

另外,如果您正在接收對方的索賠,計算方式如下:

  • 經濟利益在啟動金中:被索賠的金額
  • 經濟利益在成功報酬金中:成功減少的金額

例如,如果您被索賠1000萬日元,最終只需支付300萬日元,請參考以下計算方式:

  • 啟動金:經濟利益是被索賠的1000萬日元。根據上述表格,300萬×8%+700萬×5%=59萬日元
  • 成功報酬金:經濟利益是減少的1000-300=700萬日元。根據上述表格,300萬×16%+400萬×10%=88萬日元

這就是本所之前在談論「經濟利益」時,使用「獲得、恢復、維持」這些詞的原因。在被索賠的情況下,雖然不存在「獲得」的金錢,但是存在「維持」的金錢。

當雙方都在進行索賠的情況

即使雙方都在進行索賠,也會進行相同的計算。

例如,在系統開發的案件中,

我們公司接受了對方公司的開發委託並完成了系統,但對方公司主張系統尚未完成,並拒絕支付1000萬日元的報酬。此外,對方公司還聲稱由於完成的延遲,他們遭受了500萬日元的損失,並向我們索賠500萬日元。我們公司並無意應對該損害賠償請求。

在這種情況下,

  • 訂金的計算:我們公司向對方公司索賠1000萬日元,對方公司向我們公司索賠500萬日元,因此,在計算訂金時的經濟利益為1000萬+500萬=1500萬日元。根據上述表格,300萬×8%+1200萬×5%=84萬日元。

然後,如果最終的爭議

確實已經完成,並且對方公司有支付費用的義務,並且對方公司主張的損害並未發生,但是完成的系統存在一些錯誤,因此1000萬的報酬被減少,並以800萬日元達成和解。

在這種情況下,

  • 成功報酬金的計算:在1000萬日元中,成功地請求了800萬日元,遭索賠500萬日元的部分變為則無須賠償,因此,在計算成功報酬金時的經濟利益為800萬+500萬=1300萬日元。根據上述表格,300萬×16%+1000萬×10%=148萬日元。

這就是計算的結果。

「金錢」相關的爭議都採用相同的計算方式

在(舊)日本律師報酬基準中,經濟利益的計算方法還有一些細節,但是對於「金錢」相關的爭議,概要如上所述。只要是與「金錢」相關的事物,基本上所有類型的爭議都是通用的。上述例子中提到的是系統開發相關的爭議,但即使是在風評風險管理的場景中,例如確定誹謗中傷的犯罪者,並向該犯罪者索賠慰撫金等,也會以下列方式計算:

  • 起訴金:將向對方索賠的慰撫金等計算為經濟利益
  • 成功報酬金:將從對方收回的金額計算為經濟利益

「金錢」以外的爭議中的律師費用計算

然而,到目前為止的討論都是關於「金錢」爭議中的,(舊)律師報酬基準上的律師費用的計算。然而,爭議並不總是只關於「金錢」。

關於金錢可以計算的權利等的爭議

例如,如果是關於某項發明的專利權歸屬的爭議,如果可以將該權利的價值計算為金額,則可以像上述那樣進行計算,因此,這種爭議可以被視為與「金錢」相關的爭議。如果有一項價值300萬日元的專利權,原告和被告之間有關其歸屬的爭議,並且最終被認定為原告的,那麼:

  • 託管費:經濟利益300萬日元的8%
  • 成果報酬金:經濟利益300萬日元的16%

這就是計算方式,與金錢爭議相同。

(舊)律師報酬基準中的類型別律師費用

此外,(舊)律師報酬基準對於「金錢」以外的,至少在制定時一般存在的類型的事件,設置了各自的類型別基準。典型的例子是離婚案件,離婚案件中的託管費和報酬金是:

各自為20萬日元至50萬日元的範圍內的金額
※接受離婚談判到離婚調解的託管費是上述金額的一半
※財產分配,慰撫金等的請求是,除了上述,按照(金錢事件的計算方法)來計算。
※上述金額可以根據委託人的經濟能力,案件的複雜性和處理事件所需的手續的繁簡等因素進行增減。

這就是規定。大約離婚案件的託管費是「20萬日元至50萬日元的範圍內」,如果同時也要求財產分配或慰撫金等,那麼這部分就按照金錢事件的方式以經濟利益為基礎進行計算。

除了上述的離婚案件外,這種「類型」還包括:

  • 議約契約談判
  • 督促程序事件
  • 票據・支票訴訟事件
  • 關於邊界的事件
  • 租地非訴訟事件

等都有定義。例如「關於邊界的事件」是指關於土地邊界的鄰居之間的爭議。這是從民法誕生到現在一直存在的爭議類型,因此,(舊)律師報酬基準也有規定。

「金錢」無法計算的爭議的情況

無法用金錢計算的爭議中的律師費用計算是什麼?

然而,(舊)律師報酬基準中沒有記載基準,並且無論如何都無法用「金錢」來計算,或者這非常困難的爭議也存在。

例如,在風評損害對策的情況下,要求刪除某個風評損害相關的留言板的貼文,並向該留言板的運營者提出刪除請求,這種爭議很難用「金錢」來換算,並且,可能是因為這是在(舊)律師報酬基準制定時沒有太多考慮的爭議類型,所以(舊)律師報酬基準中沒有記載計算方法。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無法進行金錢評價或者非常困難的請求,將其視為160萬日元進行計算。也就是說,如果按照(舊)律師報酬基準,這個請求計算方式將為:

  • 託管費:經濟利益160萬日元的8%
  • (刪除成功時的)成果報酬金:經濟利益160萬日元的16%

另外,如果爭議中混合了關於金錢的部分和難以換算為金錢的部分,例如,在風評損害對策中,如果對使用實名的Twitter帳戶進行誹謗中傷的對方,

  • 同時要求賠償100萬日元的慰撫金(關於金錢的部分)
  • 要求刪除該貼文(難以換算為金錢的部分)

在這種情況下,託管費計算中的經濟利益是100萬+160萬=260萬日元。然後,如果這個爭議最終以「放棄要求慰撫金,但要求刪除推文」的和解結束,那麼成果報酬金計算中的經濟利益就是160萬日元。

(舊)日本律師報酬基準的問題點

然而,例如在處理名譽損害的問題上,上述的計算方式,只要有人向某公司(論壇運營者)提出刪除要求,就會被視為「金錢評價不可能或極度困難」的請求,因此是固定金額。極端來說,無論是刪除一條只有一行的貼文,還是刪除1000條貼文,律師費用都不會改變。

此外,這種計算方式會根據對方的數量進行。因此,如果在網路上有五個相同的名譽損害貼文被複製貼上,

  • 如果這五個貼文剛好都在同一個網站(同一個運營者)上:經濟利益為160萬日元
  • 如果這五個貼文剛好都在不同的網站(不同的運營者)上:經濟利益為160萬日元×5=800萬日元

這就是計算方式。無論是在法庭外談判還是在法庭上,確實「全部在同一個網站上」和「全部在不同的網站上」的工作量和難度有所不同,但即便如此,經濟利益變成5倍(因此律師費用也近乎5倍)顯然是不合理的。

(舊)日本律師報酬基準對於「無法用金錢計算」的請求(非金錢性請求)的規定是一律160萬日元,這種規定過於僵化,如果涉及的問題實際上很多,或者對方的數量很多,計算結果往往會變得不合理。

因此,許多法律事務所會:

  • 對於涉及金錢的案件,根據(舊)日本律師報酬基準進行計算
  • 對於非金錢性的案件,考慮到工作量和難度等因素,進行與(舊)日本律師報酬基準不同的計算

這種方式被認為是常見的做法。後者的典型例子是「根據律師實際工作時間計算的律師費用」,也被稱為時間收費型。對於契約書的製作和檢查等業務,許多事務所都採用時間收費型的方式。

相關文章:關於契約書製作等時間收費型律師業務的平均所需時間

此外,例如本事務所在處理名譽損害問題時,對於法庭外談判中的頁面刪除,本所採取完全成果報酬型,每頁10萬日元起的收費方式,這也可以說是後者的一種律師費用設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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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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