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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相關謠言的刪除與聲譽損害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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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相關謠言的刪除與聲譽損害對策

所謂的新型冠狀病毒在日本國內對餐飲、美容院、健身房、酒店等的銷售產生了巨大影響。由於外出自我隔離等原因導致的銷售下滑,是一個本所無法預測何時會結束的重大問題。

此外,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網路謠言也開始成為問題。例如,對於從事餐飲業或店鋪型業務的企業來說

●●的○○店發生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的○○店的店員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

這樣的謠言流傳出去,其負面影響是無法忽視的。

如果不在早期階段對這些謠言進行應對,就有可能在社交媒體等地方被廣泛傳播,並被大量人閱讀,這是非常危險的。

對於這種在網路上的謠言投稿或文章,本所將解釋可以採取的對策。

※本文發布後,2020年4月10日,實際上對這種投稿進行了業務妨礙罪的逮捕。以下是考慮到這一事實的文章。

相關文章:網路論壇等的「●店有冠狀病毒」謠言與業務妨礙罪[ja]

使用條款違反與違法行為的關係

特別是在當今社會環境下,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假訊息等投稿或文章,可以說具有非常高的惡質性。然而,當這種假訊息在網路上被投稿時,如果要求刪除該投稿或要求確定投稿者的身份,基本上需要主張以下其中一項:

  • 該投稿違反了該網站的使用條款
  • 該投稿是「違法」的

這兩者的關係如下:

  • 違反使用條款:在不通過法院,直接向網站運營者提出非訴訟刪除要求時可以使用。但是,如果要求確定投稿者的身份,則不能使用。
  • 違法:無論是非訴訟刪除,還是通過法院的刪除或確定投稿者身份,都可以使用。

使用條款是由網站運營者自行設定的,如果向運營者提出「因為違反了條款,所以希望刪除」,則可能會被任意刪除。然而,雖然有點難以理解,但法院關心的只是「是否違法」,在通過法院的程序中,不能主張「這個投稿違反了使用條款,應該被刪除,但即使在非訴訟中要求,也不會被刪除,所以希望法院發出刪除的判決(決定)」。此外,要確定投稿者的身份,需要通過法院,同樣的,「違反使用條款」這種主張也不能使用。

另外,構成「違法」的主張並收集證據,往往需要請求律師,但如果是違反使用條款,則只需要主張「這個投稿違反了這個條款」,就足夠了,很多情況下,無需請求律師,可以在公司內部提出申請。

根據使用條款違反刪除謠言

在某些網站上,您可以根據使用條款違反的主張要求刪除謠言

「食べログ」(日本美食評論網站)規定「內容難以確認」的帖子違反使用條款

在某些網站上,即使帖子不一定「違法」,也可能會因違反使用條款而被禁止。例如,在「食べログ」上:

2:禁止發布可能對店鋪產生負面影響且內容難以確認的帖子
例如)每次吃這家的肉都會肚子痛
例如)他們使用化學調味料(對店鋪的烹飪方法或材料的臆測評論)

對於這類帖子,「食べログ」可能會根據其判斷要求修改或刪除。上述的謠言可能符合此類情況,因此有可能要求刪除。關於「食べログ」的刪除,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詳細解釋。

相關文章:如何要求刪除違反「食べログ」指南的評論[ja]

如果使用條款抽象,刪除可能困難

然而,在非飲食店評論網站等一般網站的情況下,像本案這樣的謠言帖子或文章是否違反了條款的哪一條,往往難以明確。例如,Twitter禁止:

  • 騷擾行為
  • 嚴重威脅身體安全或健康的行為

但是,

  1. 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謠言是否符合這些條件
  2. 首先,雖然受害者當然知道上述的謠言是「謠言」,但如何在非訴訟談判階段讓Twitter理解並採取行動

這是一個困難的問題。

相關文章:如何刪除Twitter上的負面推文?[ja]

Twitter等進行的謠言刪除及其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Twitter在3月23日的「COVID-19流行期間的策略進展報告」(2020年)中,發表了刪除新型冠狀病毒相關謠言的聲明。然而,這裡所說的刪除對象的推文例子,例如以下的情況。

COVID-19流行期間的策略進展報告[ja]

總的來說,Twitter只是宣布了「為了應對直接反對國際或各國公衛關係當局指導的內容,本所將擴大在Twitter上的”危害”的定義」,並刪除「對社會和公眾有害的謠言信息」的立場。至少在本文撰寫時,並未發表積極刪除對單一企業或個人有害,對業務造成危險的謠言信息的聲明。

根據違法主張刪除謠言

在刪除違反使用條款的內容困難的情況下,您需要主張並證明該帖子是「違法」的。雖然惡意的謠言看似明顯是「違法」的,但具體來說,本所首先需要探討根據什麼邏輯可以說它是「違法」的。

基於名譽權侵害(誹謗)的謠言刪除

例如,如上所述,「店員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這種謠言的文章或投稿,可能會給看到這些投稿的人留下「如果去該店消費就會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印象。過去,有關「在該餐飲店用餐後出現腹瀉症狀」的匿名論壇網站的投稿,

本文(中略)被認為是以本餐飲店為話題對象(中略),從一般閱覽者的正常注意和閱讀方式來看,本文(中略)可以解釋為,「▽▽」即在本餐飲店吃了提供的關東煮後出現腹瀉症狀的事實。
因此,本文(中略)可以說是給人留下了本餐飲店提供的食物會導致食物中毒的印象,因此可以認為降低了原告(中略)經營的本餐飲店的社會評價。
(中略)
原告(中略)陳述了本文(中略)中所述事實並非真實,並且沒有特別的證據反駁這些,因此可以認為這些事實都不是真實的。

東京地方法院平成28年(2016年)2月5日判決

因此,該投稿給人留下了該店提供的食物會導致食物中毒的印象,被認為是名譽權侵害(誹謗),並被認定為違法的判例。

名譽毀損(侵犯名譽權)成立的要件

名譽毀損(侵犯名譽權)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能成立。

一般來說,名譽毀損(侵犯名譽權)的成立,

  • 問題的發文必須描述具體的事實(相反,例如「餐廳的食物不好吃」這種抽象的感想並不構成名譽毀損)
  • 該發文會降低自家的評價(產生負面影響)
  • 並且,與真實情況相反

在這種情況下才會成立。關於名譽毀損成立的要件,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進行了詳細的解釋。

相關文章:名譽毀損的訴訟條件是什麼?解釋認可的要件和慰撫金的市場價格[ja]

與上述食べログ的使用條款相比,

  • 食べログ的使用條款:對於產生負面影響的發文,如果內容難以確認,則將其刪除
  • 名譽毀損(侵犯名譽權):對於產生負面影響的發文,如果內容與真實情況相反,則為違法(刪除對象)

這就是情況。因此,雖然需要「不真實」的主張和支持這種主張的證據來證明,雖然這樣的門檻稍高,但如果有人發文說使用該店鋪可能會增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風險,也可以說有可能主張「這是名譽毀損(侵犯名譽權)並且是違法的」。

刪除因侵犯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謠言

此外,像是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謠言等投稿、文章,如本所一開始所述,對於經營店鋪業務等的企業的營業面會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因此也可以主張所謂的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被侵犯。

然而,從實務感覺來看,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等權利,通常會與名譽權一同被主張,而法院也多數會做出以下的判斷:

  • 如果認定有名譽毀損(名譽權侵犯)的情況,則同時認定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被侵犯
  • 如果不認定有名譽毀損(名譽權侵犯)的情況,則不認定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被侵犯

可以說,大多數的案例都會做出這樣的判斷。畢竟,名譽毀損(名譽權侵犯)只有在「該投稿不是真實的」這種情況下才會成立,對於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謠言也是如此,可能會做出以下的判斷:

  • 不真實的謠言是名譽毀損,並且在當今的社會情況下,對營業面產生不能忽視的負面影響,因此也會成為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侵犯
  • 即使是真實的,也不會是名譽毀損,而在當今的社會情況下,由於正確的警戒信息對業務面產生負面影響是無可避免的,因此不會被認為是營業權或業務執行權的侵犯

因此,可能會做出這樣的判斷。

承認商業權侵害的風評投稿裁判例

例如,在過去的裁判例中,對於訂製住宅工程公司的投稿,如「被騙子騙了,結果真是糟糕透了。」「騙子在簽約前都是佛臉,簽約後就變成鬼,這是常有的事。」「在這種公司,工程延遲是常態,他們會裝作不知道瑕疵,所以你最好有鬥爭的體力。」等。

原告是SE結構法的註冊施工店,該結構法被認為具有優越的抗震性,並被選為重量木骨的房子(中略)的施工者,在互聯網上的住宅業者論壇網站上,有時會獲得高評價(中略),原告代表否認在與客戶的合約談判中有欺詐行為,並表示他們會進行建築物的檢查和維護(中略),本文中引述的事實是真實的(中略),並沒有任何情況表明(中略)存在。

東京地方裁判所,平成27年(2015年)7月6日判決

等等,認為名譽毀損的主張是成立的,同時,

此外,本文的投稿後,原告收到了與本文相關的問詢(中略),本文的投稿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評價,損害了其信譽,明顯侵犯了原告的(中略)商業權。

東京地方裁判所,平成27年(2015年)7月6日判決

也認為商業權被侵犯的裁判例存在。

當然,具體的投稿內容可能難以認定為名譽毀損,但可以認定為侵犯商業權或業務執行權,這種情況也是有可能的,但我認為這應該是例外。

透過法院刪除謠言或確定發文者身份

說明委託律師進行聲譽風險管理的流程。

如果能夠通過這種主張結構證明該文章是非法的,那麼可以通過法院,透過一種快速的程序稱為「臨時處分」,要求刪除該文章。同樣地,也可以通過臨時處分等程序,要求揭示發信者信息,確定發文者的身份。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會:

  1. 首先要求在法院外部進行談判以刪除文章
  2. 如果法院外部的談判失敗,則通過臨時處分要求刪除,並同時要求揭示發文者的IP地址
  3. 根據揭示的IP地址,在訴訟中要求揭示發文者的地址和姓名
  4. 對確定的發文者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這是刪除和確定發文者身份的一般流程。當然,如果不需要確定發文者的身份,那麼上述的第2步只需要要求刪除,第3步則不需要。關於這種流程和律師費用的估計,本所在下面的文章中有詳細的解釋。

相關文章:如何請求刪除食べログ和違反指南的評論[ja]

總結

對於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謠言等投稿或文章,必須儘快採取行動。為了能迅速應對,本所需要:

  • 仔細審查目前在網路上存在的「謠言」,並進行刪除以根絕謠言
  • 特別惡劣的情況下,需要確定哪些信息是謠言的源頭,並針對該投稿進行投稿者的確認

這些初步行動都是必要的。然而,這些都需要具有網路風評管理專業知識的律師才能完成。例如,對於後者,匿名發帖板5ch(舊2ch)的投稿會自動複製到2ch(2ch.sc),並且也會被轉載到所謂的複製網站和彙總網站。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根絕謠言,需要刪除所有網站的投稿,並且,如果不能識別「哪個網站的」投稿是原始的並且是謠言的源頭,則無法確定投稿者。

相關文章:2ch・5ch和複製網站・彙總網站的刪除[ja]

考慮到當前的社會情況,本所的律師事務所對於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謠言,特別是對本所的客戶公司,本所會盡可能迅速地應對。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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