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用損害導致交易停止或銷售減少的財產損失可以要求賠償嗎?
如果您的權利因侵權行為而受到侵犯,一旦法院認定該行為的非法性,您就可以向加害者索賠慰撫金。
在一般的名譽誹謗訴訟中,被認定的損害通常僅限於原告因名譽誹謗行為所受的慰撫金等,幾乎不會認定包括損失利益在內的財產損害。
由於信譽誹謗導致企業等的社會評價在經濟方面下降所產生的損害,不僅限於無形損害等,也可能包括由於信譽損失導致的交易中止或銷售減少等財產損害。
那麼,除了慰撫金和無形損害等,信譽誹謗所導致的財產損害又該如何處理呢?
本所將根據實際的裁判例子進行詳細解釋。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netslander-against-companies[ja]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honor-infringement-and-intangible-damage-to-company[ja]
索賠無形損害與財產損害的訴訟
有一家以製造和銷售隱形眼鏡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主張由於銷售店鋪的傳單分發和附設眼科診所的說明,其公司產品的信譽和社會評價受到損害,因此基於非法行為索賠無形損害和財產損害。
https://monolith-law.jp/reputation/trust-damage-crime-establishment[ja]
訴訟的進展
原告主張,被告公司在其經營的店鋪中,對來店的客戶進行以下日常行為,導致其社會評價和信譽受損:
- 分發了寫有「原告公司的產品含水率低,且為薄型鏡片。因此,可能會出現角膜(瞳孔)上部表面細胞因缺氧等原因死亡脫落的問題」的傳單
- 在附設眼科診所中也進行了「容易傷害眼睛」、「可能引起炎症」、「容易破裂」等說明
被告店鋪幾乎100%的銷售都是根據附設眼科診所醫生開出的處方來銷售隱形眼鏡,處方內容由附設眼科診所的工作人員輸入到電腦中,並與相鄰店鋪共享數據,進行密切的信息交換。
原告主張的損害金額
原告主張,被告對其產品的誹謗中傷使原告的社會評價和信譽大幅下降,因此原告遭受了巨大的無形損害,並索賠慰撫金1,000萬日元。
另外,對於財產損害,原告主張從2003年(西曆2003年)9月到提起訴訟的11個月間,由於營業利潤受到侵害,損害金額達到1億2,000萬日元,並要求支付其中的5,000萬日元。
因此,原告總共索賠無形損害1,000萬日元,財產損害5,000萬日元,總計6,000萬日元。
法院的判決
法院認為,「原告指出的本案傳單和本案說明中的部分,可以認定為揭示了以下三個事實,都應該認為是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評價和信譽」,並得出了結論。
- 與其他產品相比,容易破裂。(給客戶留下了產品質量劣於其他產品的印象)
- 與其他產品相比,容易傷害眼睛。(給客戶留下了產品可能對眼睛造成傷害的危險印象)
- 使用時,角膜上部表面的細胞可能因缺氧等原因死亡脫落。(給客戶留下了產品可能對眼睛造成傷害的危險印象)
法院認為「這些都不能認定為真實,也不能認定被告有相當的理由相信這些事實是真實的。」因此,法院認定了信譽損害,
考慮到本案傳單和本案說明的內容以及它們給一般客戶的印象,原告的社會地位,被告的非法行為方式,以及本案中顯示的所有情況,認定原告遭受的非財產損害為500萬日元是合理的。
東京地方法院2006年(西曆2006年)4月26日判決
此外,對於財產損害,法院認為,
計算財產損害的金額在性質上必然伴隨著相當的困難。綜合考慮這些情況,原告的財產損害應該認定為在損害的性質上極其困難以證明其金額(日本民事訴訟法第248條)。
因此,本法院根據口頭辯論的全體意義和證據調查的結果,認定原告的營業利潤相當的損害金額為1,000萬日元。
東京地方法院2006年(西曆2006年)4月26日判決
因此,法院命令被告支付非財產損害500萬日元,財產損害1,000萬日元,總計1,500萬日元。
這裡提到的日本民事訴訟法第248條是指,
在認定損害已經發生的情況下,如果由於損害的性質,證明其金額極其困難,則法院可以根據口頭辯論的全體意義和證據調查的結果,認定相當的損害金額。
日本民事訴訟法第248條
日本最高法院也推薦積極利用民事訴訟法第248條。
總結
由於信譽損害的性質,計算由於信譽損害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的金額相當困難,並且往往有許多情況是無法被接受的。
法院應積極利用日本民事訴訟法(Japanese Civil Procedure Law)第248條進行審議。
即使是提起訴訟,也需要計算主張的損害金額,並且製作證據等文件也變得重要。
對於這種複雜的應對,應儘快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