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著跳舞'是否侵犯日本的版權?解釋關於編舞版權的判例
在YouTube、Instagram、TikTok等平台上,您可能會看到許多「試著跳舞」的影片。
特別是近年來,使用具有特色舞步的音樂來製作「試著跳舞」影片的情況越來越多。
例如,地方公共團體的員工跳舞的影片引起話題的AKB48的歌曲「戀愛的幸運餅乾」的MV中使用的舞步,電視劇「逃跑雖然可恥但有用」中使用的星野源先生的歌曲「戀愛」的戀愛舞步,以及從虹色計劃中誕生的偶像團體NiziU的歌曲「Make you happy」的跳繩舞步等都非常有名。
許多人模仿這些舞步,並上傳了「試著跳舞」的影片,但我認為幾乎沒有人在上傳影片時會考慮到版權問題。
因此,本文將說明在上傳「試著跳舞」影片時應注意的舞步版權問題。
何謂著作權
著作權指的是對著作物的排他性權利。
關於著作物,日本著作權法第2條第1項第1號如下所定義:
(定義)
第2條 在本法中,下列各項所列的詞語的意義,依該各項所定。
1. 著作物 創作性地表現思想或情感的物品,包括文學、學術、美術或音樂範疇的物品。
並非所有的創作物都被認為是著作物,必須是創作性地表現思想或情感的創作物。
此外,創作物的範疇必須屬於文學、學術、美術或音樂。
著作權與需要特殊程序的商標權或專利權等知識產權不同,其特點在於無需特殊程序即可獲得權利。
具體來說,著作物包括哪些內容,日本著作權法第10條第1項各號列出了著作物的例子。
第10條 本法所稱的著作物,大致如下:
1. 小說、劇本、論文、演講等語言著作物
2. 音樂著作物
3. 舞蹈或默劇著作物
4. 繪畫、版畫、雕塑等美術著作物
5. 建築著作物
6. 地圖或具有學術性質的圖紙、圖表、模型等圖形著作物
7. 電影著作物
8. 攝影著作物
9. 程式著作物
舞蹈編排是否可以被承認為著作權
在上文中,本所對著作權進行了一般性的說明,那麼舞蹈編排是否可以被承認為著作權呢?
舞蹈編排被承認為著作權的案例
如前所述,日本著作權法第10條第3項中,列舉了「舞蹈」。
舞蹈是指通過節奏性地移動身體來配合音樂,表達情感和意願等的藝術,舞蹈編排被認為包含在「舞蹈」中。
在判例中,也有承認舞蹈編排為著作權的案例,例如東京地方裁判所於1998年11月20日的判決中承認了芭蕾舞編排的著作權,福岡高等法院於2002年12月26日的判決中承認了日本舞蹈編排的著作權等。
在最近的判例中,大阪地方裁判所於2018年9月21日的判決中承認了夏威夷舞蹈編排的著作權。
關於舞蹈編排的著作權,與音樂著作權等不同,雖然發展到訴訟的案例較少,但如上所述,有幾個被承認為著作權的案例。
舞蹈編排不被承認為著作權的案例
在上文中,本所介紹了舞蹈編排被承認為著作權的判例,但也有著作權被否定的判例。
該判例是「Shall we dance?」編排事件(東京地方裁判所2012年2月28日判決)。
在判例中,「社交舞蹈」的著作權成為了問題。在判決中,原告主張的編排都不具有獨創性,因此著作權被否定。
社交舞蹈的編排是將基本步驟和PV的步驟等現有的步驟組合起來,並適當地添加變化,從而創造出一種有流動性的舞蹈。為了認為這種基於現有步驟組合的社交舞蹈編排符合著作物的要求,必須具有獨創性,即具有明顯的特徵,而不僅僅是現有步驟的組合。因為,社交舞蹈本來就是假定可以自由地組合現有的步驟來跳舞的,考慮到不僅是競技者,而且是一般的愛好者也廣泛地跳舞,如果對編排的獨創性要求過於寬鬆,只要組合有某種特徵就認為具有著作物性,那麼僅有微小差異的無數編排就會產生著作權,特定的人被允許獨占,結果可能會過度限制編排的自由度。這種情況,即使是在組合現有步驟的基礎上添加變化的步驟,或者組合不存在於現有步驟中的新步驟和身體動作的情況下,也應該是同樣的。
在上述判例中,如果社交舞蹈只是組合現有的步驟並適當地添加變化,則不會被承認為著作權,但如果具有超越此範疇的明顯特徵和獨創性,則會被承認為著作權。
此外,作為上述判示的理由,如果廣泛地承認社交舞蹈編排的著作權,則可能會導致對編排自由度的過度限制。
是否需要許可才能在「跳舞影片」中使用編舞
如果舞蹈編排不被認為具有著作權,那麼自然不需要獲得許可。然而,如果它具有「明顯特徵等獨創性」,則由於著作權得到認可,因此需要獲得許可。
許多「跳舞影片」的編舞往往被認為具有著作權,因此,要發布這些影片,原則上需要獲得權利人的許可。
總結:是否能認定為版權需要專業的判斷
以上,本所已經對於「試著跳舞」影片投稿時需要注意的舞蹈編排版權進行了說明。
關於舞蹈編排的版權,由於相關的判例爭議案例較少,且每個案例的判決結果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是否能認定為版權,需要專業的判斷。
另外,即使在舞蹈編排被認定為版權的案例中,如本文所述,即使沒有版權所有者的許可,也可能在「試著跳舞」的影片中使用,這種判斷也需要專業知識。
因此,對於想要投稿「試著跳舞」影片並獲取收益的人,本所建議您諮詢具有專業知識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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