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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沒有著作權?IP業務的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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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沒有著作權?IP業務的基礎知識

無論是漫畫、動畫、遊戲,還是虛擬YouTuber等,各種媒體中的「角色」都被廣泛應用於各種商業活動,如動畫角色與遊戲的合作,書籍的出版等。

透過這種方式,從自己創造的知識產權中獲取利益的商業活動被稱為「IP(知識產權)商業」。

與此相關的商業活動中,您可能聽過「角色不受著作權保護」這樣的說法。這是什麼意思呢?

例如,未經他人許可,將他人創作的角色出現在遊戲中,這算不算「侵犯著作權」呢?

反過來,如果想在保護自家角色的法律權益的同時進行商業活動,應該如何操作呢?

本文將解釋角色與著作權的關係。

角色與著作權的關係

「理念與表現二分論」與著作權法

著作物享有著作權。在此,「著作物」在著作權法中的定義如下:

創作性地表現思想或情感的事物,屬於文學、學術、美術或音樂的範疇

日本著作權法第2條第1項第1號

從這個定義中,本所可以看出,要成為著作物,必須具體「表現」著作者的「理念」,如思想或情感。

這種將理念與表現嚴格區分,並只保護具體表現的原則,被稱為「理念與表現二分論」。

在「理念與表現二分論」下,理念與表現的保護有以下明確的區別:

  • 理念:通過專利權或實用新型權進行保護。因此,只有「發明」等高級的事物才能成為保護對象。此外,如果不進行申請等法定程序,權利將不會產生
  • 表現:通過著作權進行保護。即使是業餘者在紙上畫的花,也會產生著作權並成為保護對象。此外,不需要申請程序,創作的瞬間就會自動產生權利

頭腦中的理念基本上是大家的,對於剛好是第一個想到的人的保護應該有所限制,並需要通過申請等程序公開「這個理念有某人的權利」。

另一方面,對於具體的表現,無論其是否具有藝術性,是否有價值,都應予以保護,以此來激發表現活動的積極性。

這種基本的想法體現在理念與表現的保護差異中。

「角色」是理念

動畫或漫畫的角色由其設定、人格等抽象概念,即角色,以及具體表現的設計構成。

這個角色本身是理念,並不屬於著作物

在爭議是否無許可地畫「大力水手」的插圖會構成著作權侵權的案件(「大力水手案」)中,法院指出,要主張著作權侵權,不能說「角色被無許可地使用」,而應該說「某一具體的畫或插圖(例如第●卷的第●話的插圖)被無許可地使用」,即「哪一張畫或插圖被盜用」應該被特定出來

在著作權法上,著作物是「創作性地表現思想或情感的事物」(同法第2條第1項第1號),在一話完結形式的連載漫畫中,具有一定的名稱、容貌、角色等特徵的角色被反覆描繪,每一回的漫畫都是著作物,不能說從具體的漫畫中抽象出來的所謂角色就是著作物。因為,所謂的角色,是從漫畫的具體表現中提煉出來的角色的人格,可以說是抽象的概念,並不是具體的表現本身,不能說它是創作性地表現思想或情感的事物。

最高法院判決,平成9年(1997年)7月17日

也就是說,

  1. 穿著水手服,嘴裡叼著煙斗,吃菠菜就能產生超人力量的30多歲男性海軍(這是一種理念)
  2. 在紙上具體畫出的大力水手的畫或插圖(這是一種表現)

在這兩者中,著作者擁有的是「2(具體的表現)的著作權」,即使畫出模仿大力水手的插圖,也只能說是「2(具體的表現)的著作權的侵權」,而不能說是「1(角色)的著作權的侵權」。

商標註冊的保護是有效的

保護角色設計的方法之一是利用商標權。

商標權是由商標法認可的權利,保護視覺形狀,如圖形、文字、立體形狀等。如果角色設計滿足一定的要求,也可以被認定為商標。

在商標權的情況下,如果使用模仿的角色設計的插圖,即使不知道原始設計,也可能構成商標權侵權。

相對地,要主張著作權侵權,必須證明對方知道原始的角色設計,並基於此進行模仿。

如果對方不知道原始的角色設計,自己獨立創作作品,那麼就不會構成著作權侵權。

但是,必須注意的是,如果不進行商標註冊,商標權就不會產生。

此外,商標權有10年的存續期限,所以必須注意不要忘記更新。

使用角色設計的程度何時會構成侵犯著作權

波派伊事件的複雜點

在波派伊事件中,「角色」和「表現」的區別一直被爭議到最高法院,其中有一個特殊情況。

波派伊是在1929年創造的角色,對於初期作品,美國司法的判斷是,其受著作權保護的期間已經結束。

因此,結構如下:

根據時間軸中的哪一幅畫,著作權的存續與否會有所不同。

「一個角色(概念)」的設計(表現)在時間軸中大量存在,並且存在一幅被認為是基於其中一幅「未經許可的創作」的畫。

根據這幅畫是基於哪一幅創作的,

  • 是「基於著作權已經結束的畫作或插圖創作的(因此不構成侵犯著作權)畫作或插圖」,還是
  • 「基於著作權仍然存在的畫作或插圖創作的(因此構成侵犯著作權)畫作或插圖」

結論會有所不同,這就是這個案件的情況。

通常情況下,例如存在一幅未經許可創作的漫畫角色插圖,「這幅插圖具體來說是模仿第幾卷的第幾話的插圖」這一點很少成為問題。

著作權法禁止的「改編」是什麼

著作權法規定,如果存在一幅描繪某個角色的畫作或插圖,那麼對其進行直接複製或簡單模仿的行為將被視為「侵犯複製權」,並在著作權法上被禁止。

此外,不僅如此,基於角色設計創作出讓觀眾能夠識別出原始設計的作品也被視為「侵犯改編權」,並被禁止。

因此,對特定角色的設計進行變形繪製的行為也被禁止。

著作權與授權指南

在某些情況下,根據指南,可能允許在一定範圍內創作和公開可能構成「侵害複製權」或「侵害改編權」的設計。

例如,對於作為虛擬偶像而著名的「初音未來」,在「角色使用指南」中,允許在一定範圍內公開二次創作物。

一般來說,對於被稱為「著作物」的角色,無論是直接使用原畫,還是自己繪製的插圖等形式(所謂的「二次創作物」),在未經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在網路上公開,都是被著作權法等法律禁止的。本所公司的角色,如「初音未來」,也受到法律的同樣對待。
然而,對於創作者來說,即使是二次創作物,也自然希望能在網路上公開自己辛苦創作的作品。本所公司也希望,對於非商業目的的使用,能夠盡可能地使用本所的角色。

piapro(ピアプロ)|角色使用的指南[日語]

這份指南明確表示,即使進行了變形等操作,也「自然會涉及到初音未來的著作權,並構成改編」,但「在一定範圍內允許這種行為」

然而,正如指南所示,不能自由地出於商業目的使用角色設計。

如果要出於商業目的使用,則涉及到所謂的IP業務。

如何利用角色設計

當熱門漫畫被改編成動畫或電影,或者被用於商品銷售時,就需要利用角色設計。

這種為了營利目的而允許使用,並從使用費中獲取利潤的業務被稱為「IP業務」。

在這裡,本所將解釋在IP業務下如何利用角色設計。

著作權的轉讓

利用角色設計的方法之一是從著作權人那裡接受著作權的轉讓。

需要注意的是,在接受著作權轉讓時,必須注意「改編權」和「二次著作物的使用權」。

要接受這些權利的轉讓,必須在契約上特別明確地表示接受轉讓,否則這些權利仍將被認為歸屬於讓與人。

如果這些權利沒有被轉讓,例如對於將角色設計變形的作品,受讓人不能主張著作權侵權。

即使規定「關於●●的角色設計的著作權將從乙方轉移給甲方」,「改編權」等權利也不會被轉讓。

因此,需要明確表示「關於●●的角色設計的著作權(包括日本著作權法第27條和28條的權利)將從乙方轉移給甲方」,也就是說,需要明確表示將包括改編權在內的權利轉讓。

簽訂許可證契約

另外,不是接受著作權轉讓,而是與著作權人簽訂關於角色設計使用的許可證契約也是一種方法。

在許可證契約中,可以對角色設計的使用加以各種限制。

例如,可以限制如何和多久使用角色設計,使用期間的範圍等。

「角色的著作權」與業務轉讓的注意事項

近年來,本所經常看到收購虛擬YouTuber・VTuber業務的情況。

這是因為從零開始增加YouTube等頻道的訂閱者數量非常困難,並且收購現有的頻道或帳戶更為迅速,因此對這種業務收購有需求。

在收購虛擬YouTuber・VTuber時,常用的是「業務轉讓」。所謂的「業務轉讓」,包括:

  • YouTube頻道的管理權限
  • Twitter帳戶的管理權限
  • 該VTuber的官方網站的管理權限以及構成網站的各種元素的著作權

這種方式是將「一整套」的業務全部打包進行買賣等交易。

然而,在進行業務轉讓時,具體明確指出要轉讓哪些著作權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

VTuber角色「●●」的著作權

如果以這種方式進行業務轉讓,就會出現「角色本身是否存在著作權?」的問題,具體轉讓什麼變得模糊不清。

為了明確轉讓對象,可以考慮以下的描述方式:

●●先生對於VTuber角色「●●」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所繪製的所有插圖的著作權

關於虛擬YouTuber・VTuber的收購和業務轉讓的詳細信息,請參考以下文章。

角色與著作權的關係總結

角色並非著作物,因此不受著作權保護。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可以無需許可地自由利用角色設計。

具體的插圖等會受到著作權的保護,此外,如果角色設計已經進行了商標註冊,則也會受到商標權的保護。

在參考角色設計進行二次創作,或與遊戲、電影等進行合作時,必須充分注意這種權利關係。

廣泛利用知識產權將帶來各種商業機會。

為此,準確的法律知識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您對IP業務有興趣,請務必向熟悉IP業務的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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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The Editor in Chief: Managing Attorney: Toki Kawase

An expert in IT-related legal affairs in Japan who established MONOLITH LAW OFFICE and serves as its managing attorney. Formerly an IT engineer, he has been involved in the management of IT companies. Served as legal counsel to more than 100 companies, ranging from top-tier organizations to seed-stage Start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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