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網站上公開Cosplay照片是否違反「日本著作權法」?解釋可能引起法律問題的情況
日本的內容產業在海外也享有高度的人氣,被認識為一項大型商業活動。隨之而來,扮演動漫、遊戲等角色的Cosplay,在國內外舉辦活動等,都展現出巨大的熱潮。
然而,將Cosplay照片發布到社交網站,或者將拍攝的照片用於廣告,都需要注意一些法律問題。
本文將解釋與Cosplay相關的法律問題。
個人在網路上公開角色扮演照片是否侵犯版權
角色扮演者穿著動漫等角色的服裝,拍攝角色扮演照片並在社交網站等地方公開,這種行為是否構成侵犯版權呢?
角色是否屬於著作物
版權是通過創作著作物自動產生的權利。因此,著作人可以根據這種版權,獨占地利用著作物。
在討論基於動漫等角色的角色扮演是否侵犯版權時,首先需要考慮的是角色是否被認為是著作物。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具體的表現,則在版權法上不會被認為是「著作物」。
例如,馬里奧這個角色本身,本所會想到戴帽子和工作服,長著鬍子,是一個快樂和明亮的水管工人的設定和性格。
但是,這些都只是角色本身的抽象概念,並不伴隨具體的表現。因此,只要角色本身是抽象概念,就不會被認為是版權法上的「著作物」。
然而,如果動漫等角色以插圖的形式繪製,那麼伴隨具體表現的每一個插圖都會被認為是著作物。
由於角色扮演需要參考這些具體的插圖,因此,進行角色扮演並拍攝照片的行為,以及將拍攝的照片發布到社交網站等行為可能構成侵犯版權。
在本文中,本所將抽象概念的角色本身與伴隨具體表現的著作物(如插圖等)區分開來,並稱後者為「角色設計」。
如果角色設計的再現度高,可能構成侵犯版權
基於動漫等角色設計的角色扮演可能侵犯版權,這已經提到過。在這裡,本所將根據版權的具體內容,解釋侵權的風險。
首先,穿著角色扮演服裝拍照的行為可能侵犯複製權,因為這是未經許可複製角色設計的行為。特別是,如果忠實地再現服裝設計和化妝等,使得與角色設計無法區分的完成度,則複製權侵權的可能性會增加。
然而,如果不在社交網站等地方發布拍攝的照片,而只是為了個人的樂趣製作角色扮演服裝等私人使用目的,則例外地不構成侵犯複製權。
其次,穿著角色扮演服裝參加活動等行為可能侵犯表演權,因為這是向不特定多數人展示角色的行為。
然而,如果是非營利、免費、無報酬地公開展示角色扮演,則例外地不構成侵犯表演權。
此外,將角色扮演照片發布到社交網站並在網路上公開的行為可能侵犯公衆傳輸權,因為這使得不特定多數人可以通過網路等閱覽角色設計。
目前,大量的角色扮演照片被公開在網路上,但這只是因為版權所有者默認,從法律上講,可能存在問題。因此,如果版權所有者以侵犯版權為理由起訴角色扮演照片的拍攝和發布等行為,可能會被認定為侵權,所以需要注意。
企業使用角色扮演照片作為自家廣告,這樣可以嗎?
當企業而非個人使用角色扮演照片作為自家廣告時,可能會遇到哪些問題呢?
在這裡,本所將從著作權法和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兩方面進行解釋。
可能涉及著作權侵權的情況
企業使用角色扮演照片可能涉及的著作權侵權問題,與個人進行角色扮演(如前所述)所面臨的問題相同。
然而,企業拍攝角色扮演照片可能涉及侵犯複製權,與個人拍攝的情況不同,即使企業僅在內部使用這些照片,也可能不被視為私人使用,因此需要特別注意。
可能違反《不正競爭防止法》的情況
使用角色扮演照片作為廣告時,需要考慮是否違反了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
《不正競爭防止法》是為了防止不正當競爭,保護經營者的商業利益和公正的競爭秩序而制定的法律。
被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利益的人可以要求停止這種行為。
此外,也可以要求賠償因不正當競爭行為造成的損失。
使用角色扮演照片作為廣告可能涉及到《不正競爭防止法》中的「混淆公眾認知行為」和「冒用著名標識行為」。
什麼是混淆公眾認知行為
混淆公眾認知行為是指製造或銷售與他人商品等的公眾廣為認知的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使消費者誤認為偽造的商品是真品,從而引起混淆的行為。
對於角色設計,如果某商品附有特定的角色設計,消費者可以通過這個設計知道是哪家公司提供的商品,這可能被認為是混淆公眾認知行為。
例如,如果銷售有米奇老鼠插圖的衣服,可能會引起消費者誤認為這是迪士尼提供的商品,這可能構成混淆公眾認知行為。
在使用角色扮演照片作為廣告時,角色設計與廣告中使用的角色扮演照片的相似程度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需要考慮多種因素來判斷何種程度的相似性才能構成混淆公眾認知行為。
什麼是冒用著名標識行為
冒用著名標識行為是指製造或銷售使用與長期經營努力而獲得高名聲或好評的著名標識相同或相似的標識作為自己商品等的標識的商品的行為。
與需要公眾認知的混淆公眾認知行為不同,對於已經在消費者中廣為流傳的「著名」標識的使用,只要認為可能損害品牌形象,無論是否會引起混淆,都可能被認為是冒用著名標識行為,從而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如果角色扮演的原型角色設計是著名標識,那麼使用與此角色設計相似的角色扮演作為廣告等可能構成冒用著名標識行為。
被認定為冒用著名標識行為的無許可使用服裝等的例子
有一個案例,其中無許可使用模仿特定角色設計的服裝等行為引起了問題,法院認定該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命令支付損害賠償(日本知識產權高等法院2019年5月30日判決)。
在這個案例中,一家賽車租賃公司讓員工穿著模仿《馬里奧賽車》中的馬里奧角色的服裝,並讓客戶穿著這些服裝在公路上駕駛賽車,並將這些情況的影片上傳到YouTube。
對此,《馬里奧賽車》的銷售公司任天堂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停止這些行為並支付損害賠償。
法院認定,馬里奧等角色設計在日本國內外的遊戲愛好者中是著名的,並判定出租服裝和在YouTube上發布公路賽車駕駛影片的行為構成冒用著名標識行為。
角色扮演服裝銷售商的法律問題
對於銷售角色扮演服裝的商家,從著作權法和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的角度來看,可能會出現問題。
關於著作權,製作角色扮演服裝或在網路上公開製作的角色扮演服裝可能侵犯複製權和公眾傳輸權,此外,將製作的角色扮演服裝銷售給他人的行為可能被視為未經許可將角色轉讓給第三方,可能構成轉讓權侵權。
即使是角色扮演服裝的銷售商自己並未製作,但如果知道是未經許可製作的,仍然將其銷售給他人,或者為了銷售目的而持有,這些行為可能被視為侵犯著作權。
特別是像戰隊系列或吉祥物等,角色扮演服裝本身就容易讓人聯想到原角色,這種情況下,可能更容易引發著作權侵權的問題。
關於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如果為了宣傳角色扮演服裝的銷售而展示原角色,或者發布穿著類似服裝的照片,這些行為可能被視為誘發公眾混淆或冒用著名標誌,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如果違反了這些法律,銷售商可能會被追究損害賠償責任等。
主辦Cosplay活動的法律問題
對於主辦Cosplay活動的一方,有必要從著作權法和日本民法的侵權行為角度來進行考慮。
關於著作權,活動主辦者並非自己進行Cosplay,也並非處於控制Cosplayer演出內容詳情等的支配地位。
因此,即使穿著Cosplay服裝參加活動等行為被認為是侵犯上演權,也不認為活動主辦者與Cosplayer一起侵犯了上演權。
然而,如果Cosplayer的著作權侵權行為被認定,主辦Cosplay活動可能被視為協助這種侵權行為,可能需要承擔日本民法的侵權行為責任。
扮演角色扮演可能觸犯輕罪法的情況
除了版權問題外,扮演角色扮演也可能觸犯日本的輕罪法。
在日本的輕罪法中,未經許可而穿著法律規定的制服或類似的服裝是被禁止的。
因此,扮演警察或自衛隊員等角色可能會觸犯輕罪法,可能會被處以一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的刑事拘留,或者一千日元以上一萬日元以下的罰款,所以需要特別注意。
總結:遇到Cosplay版權問題,請向律師諮詢
如上所述,根據現行法,Cosplay玩家在網上發布Cosplay照片,或企業將Cosplay照片用於廣告,可能涉及侵犯版權或違反「日本不正競爭防止法」。
然而,Cosplay相關的法律問題往往存在許多灰色地帶,需要專業的判斷。因此,如果需要針對個別案例提供具體建議,本所建議您向熟悉版權法等相關法律的律師諮詢。
另外,隨著近年來Cosplay文化的普及,政府可能會推動相關的版權等規則的制定,因此本所應該繼續關注Cosplay相關規則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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